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
莫于川教授在法治讲座中,结合近年来各地特别是江苏省、无锡市的社会管理实践,运用大量典型案例并以深入浅出的语言,从如下三个方面对新时期的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的背景、关系和当务之急进行了深刻阐述:
其一,深化认识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前提。首先,要认真研究解决社会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社会管理制度发展相对滞后,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盲区;一些特殊人群得不到有效帮教管理,可能成为打砸抢烧违法犯罪事件的急先锋;对借用非政府组织名义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缺少合法有效的制约措施;互联网的兴起、新兴媒体的壮大,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可能的平台。对此,亟需加以认真研究、深刻认识、妥善解决,使得社会服务管理能够及时跟进、有效应对,积极回应客观要求。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是:建设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共同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其次,要深刻认识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宏观背景和发展趋势。这主要包括: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基础上,努力推动政社分开并有效互动成为当下改革创新的重大课题;我国的公共管理模式,正由传统的政府一元行政管理结构,逐步转向社会多元公共治理结构;人们对于社会管理的认识,正由过去那种将其单纯视为政府职能的狭义的社会管理概念,转向广义的社会管理概念;由于不断的改革发展,我国正逐渐具备实行现代社会管理所需的资源条件、环境条件和法治保障。再次,要正确辨析关于社会管理的若干重大问题。这主要是指:正确认识社会管理创新与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的关系;正确认识现代社会管理的角色定位、相互关系和特有功能;正确认识提出“社会管理创新”这一重大命题的目标;正确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价值和方向;正确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法治界限。
其二,树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新法治观念。俗话说,观念就是眼镜,戴着什么眼镜就看到什么世界,具有不同的法制观念,对于客观事物就会有不同的认识,也会有不同的法制实践效果。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首先是公务人员必须树立与之相适应的八个方面的现代法治观念:(1)树立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尊重人格的观念;(2)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政府权力有限的观念;(3)树立行政民主、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观念;(4)树立多元化、多样化、多依据的治理的观念;(5)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的观念;(6)树立政府诚信、社会诚信、官民互信的观念;(7)树立接受监督、责任到位、权利救济的观念;(8)树立辩证唯物、历史唯物的法治发展的观念。
其三,通过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重点解决好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2)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问题;(4)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支持与合作问题;(5)互联网活动的引导和监管问题。此外,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努力:(1)探索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载体、新方法;(2)政府机关要正确认知和积极运用作为“增量行政方式”的柔性管理手段,与“存量行政方式”相配合,形成刚柔相济的社会管理机制;(3)通过立法建制进一步丰富和规范实施社会管理的管理行为依据体系;(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建设和培训、演练制度建设;(5)组织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的活动;(6)按照十七大政治报告的要求积极有效推进市民社会、社会共同体建设;(7)在社会和基层自治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群体的先锋模范作用。
莫教授所作法治讲座,内容丰富、视野开阔,系统阐述了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为城市决策及管理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能力提供了帮助,受到出席讲座的当地领导干部欢迎。
演讲结束后,杨卫泽书记作了总结讲话和工作部署。他就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这一话题,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同时,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自觉确立服务优先的社会管理理念,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法守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最大限度地激发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全力投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建的浓厚氛围。
(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