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宏英,法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研讨会基本情况
1.会议时空
2025年7月23日,第二十一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辗转至中国的地理几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举行,具体承办单位是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2.会议主题:“性别”与“妇女”
2025年恰逢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发表《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30周年,也是联合国将1975年确定为“国际妇女年”的第50个年头。中国公法学人以专题会议的方式集体研讨“性别”“妇女”话题可谓正当其时。2025年的第二十一届会议也是中国宪法学范畴与方法研讨会首次专门关注妇女宪法权利问题。藉此,“性别”和“妇女”分别成为中国宪法学范畴与方法研讨会的第23项和第24项公开讨论的宪法范畴。
二、“性别”与“妇女”主题对话之成果回响
截至2026年7月10日,第二十一届宪法学范畴与方法研讨会主旨报告已产出两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分别是任喜荣教授的《中国妇女权利的宪法建构》(《中国社会科学》2025年第11期);赵宏教授的《自由还是平等? ———妇女受宪法保护的部门法审视》(《财经法学》2026年第3期)。其作品充分展现出女性公法学人对于女性自身问题的深度关切。
两篇成果的研究方法相得益彰,前者主要采用了历史主义的宏大视野,提供了中国妇女宪法权利的20世纪长期变迁叙事;后者主要采用规范主义的微观视野,提供了中国妇女宪法权利具体化的现实叙事。她们的成果使得中国妇女宪法权利的纵向剖面和横向剖面基本得以完整展示。
三、“性别”与“妇女”主题对话之宪法余韵
我们已经在黄河惟一穿城而过的中国城市开启了“性别”与“妇女”主题对话的可能性。首先,“在宪法中看见性别”已经成为会议的共识。其次,“宪法能为女性做什么”启发了未来关于女性权利的多维度对话,它既可以是女性权利的保护范围及其限度,也可以是国家的积极保护义务和消极尊重义务。最后,“宪法研究应用性别分析方法的可能与限度”启发了关于女性问题研究之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视野。关于女性问题的宪法学方法论可以采用侧重经验的功能主义方法论,也当然可以采用侧重逻辑的规范主义方法论,两者并非水火不相容。而且,要进一步提升中国宪法学研究女性问题的理论水平,尤其要补上规范主义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