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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同仁

林来梵

教授、博士生导师

姓名:林来梵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学位:
法学博士
电邮:
 

林来梵,1963年生,福建福州人
法学博士(留日)、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学习及工作简历:
1979年9月入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教育学学士学位;
1989年1月留日,先后就读于大阪外国语大学及立命馆大学等,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1996年10月供职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2001年11月加盟浙江大学法学院;
2009年9月起调至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宪法学、法学理论

荣誉奖励:
2002年获浙江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3年获司法部年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3年获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2004年获评为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代表性成果:
迄今曾出版个人专著三部,个人文集一部,学术论文数十篇,并曾在日本、美国、英国以及我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出版过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
(一)论文
《规范宪法的条件与宪法规范的变动》,《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1期 ;
《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法学》1999年第3期、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2期;
《有关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来自法学立场的发言》,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转载于《中国社会学科文摘》2007年第1期;
《针对国家享有的财产权:从比较法角度的一考察》,《法商研究》2003年第1期、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3期;
《财产权宪法保障的比较研究》,《宪政论丛》第2期;
《五四宪法的“天衣”之“缝”》,《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合作),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The Independence of Judicial Power in Japan: A Point of Re-investigation for China(in English),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Vol 13, No. 2,1999;
Interpretation of the Basic Law: Viewpoints from a Pure Jurisprudence (in English),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No..1,2001-2002;
「中国における選挙権論―日本の場合と比較してー」(一、二?完),连载于《立命馆法学》第二三六号から第二三七号(1995年第二から三号);
等等。
(二)著作
《中国的主权、代表与选举》(日文版,个人独著),(日本)晃洋书房1996年版;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个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宪法学讲义》(个人独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中国的人权与法》(日文版,合著),(日本)明石书店1998年版;
《返回法的形而下》(合编、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法理学》(合编,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006年修订版;
《宪法学专题研究》(合著),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2007年修订版;
《西方宪法思想史》(合编、副主编),中国高教出版社2004年版;
《法律导读》(合编、主编),中国高教出版社2003年版;
《剩余的断想》(个人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人权总论》(待刊行);
等等。

其他兼职:
1、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浙江省政协委员;
3、浙江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
5、《法治研究》编委会委员;
6、浙江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7、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系学术委员会主席;
8、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9、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10、浙江大学青年教授联谊会常务理事;
11、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12、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13、郑州大学兼职教授;
14、福州大学兼职教授;
15、福建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16、(日本)亚洲法律研究中心特聘高级研究员;
17、(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研究员;
18、(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成员。

座右铭:
人生感意气,功名谁复论!
个人博客:
梵夫俗子(http://linlaifan.fyf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