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制度宪法基础研究》一书正式出版
由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主编的《中国检察制度宪法基础研究》一书近日由中国检察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是由韩大元教授主持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理论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研究”的重要研究成果,是以宪法为视角,全面、深入地论述新时期我国检察制度的学术专著,也是目前国内系统分析宪政制度与检察制度相互关系的一部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戴玉忠教授为本书作序,课题组成员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等国内高校及检察院、法院等实务部门。
该书以检察制度的宪法基础为出发点,探讨了我国宪政框架下检察制度产生、发展与演变的规律与模式,挖掘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现有的司法体制下,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发挥自身的能动性,结合本国国情,体现本国特色,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全书从宪法文本、宪法实践等多个方面,分析了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权威性、科学性,回应和反驳了当前理论界、实务界一些主张肢解检察权、弱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改变检察机关宪法地位和法律监督性质的不当观点和认识,对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在研究方法上,该书不同于以刑事政策、犯罪学、诉讼法学等角度为重点的应用理论研究,注重对制度架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以宪法基本理论与原则为基础,采用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方法,对不同的专题进行探讨,并对相关问题在社会上作了问卷调查。该书的研究侧重于宏观和基本制度层面,突出对中国检察制度所蕴含的价值和原理的分析,对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具体程序等问题不作详细阐述,以区别于传统的刑事部门法学的研究方法,立意和行文上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并重,是近年来实务界和理论界一直强调的,在当前司法改革的攻坚阶段尤为重要。
该书的研究特色注重体现传统理论与现行制度的统一。全书紧紧围绕检察制度的“中国特色”,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法律功能、民主监督等多个角度层层推进,全面系统地进行论述,较为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检察制度在宪法建设中的优势所在;书中对我国检察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作了客观剖析,提出了改进的建议。本书得出的总体结论是,“我国检察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产物,是整个宪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坚实的宪法基础。检察制度的改革应在现有的宪法框架内稳妥进行,检察机关应转变执法观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重要功能”。
该书在结构上共分为三编,主要体例为:
导言
第一编 检察机关宪法地位论
第一章 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研究
第二章 检察机关与权力机关关系研究
第三章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研究
第四章 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关系研究
第二编 检察机关法律功能论
第五章 检察机关在宪法实施中的宏观功能研究
第六章 检察机关在刑事法律实施中的功能研究
第七章 检察机关在保障被羁押人宪法权利中的作用研究
第八章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监督职能的强化
第九章 检察机关在民事法律实施中的功能研究
第十章 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制度中的功能研究
第三编 检察体制与民主监督论
第十一章 俄罗斯联邦检察制度研究
第十二章 检察机关领导体制问题研究
第十三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宪法基础问题研究
结语
总之,该书顺应了新形势下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对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建设、完善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将产生积极影响;对广大法学研究人员,尤其是对从事检察理论、检察制度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以及从事刑事政策和诉讼制度研究人员会有所裨益。
全书共42万字,定价48元,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
本篇文章由秦强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