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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书名: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教程)

作者:    胡锦光 主编

定价:    39.80

出版日期:    20099

 

 

作者简介

胡锦光,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

 

内容简介

本书是在本教程第一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一些改进:(1)删除了约十万字的篇幅,使本教程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更具简明性特点;(2)在前言部分增加课时安排,以便于授课教师合理安排授课内容;(3)在每一章开头部分增加了“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既便于教师掌握授课深度和广度,也便于同学们在学习时参考;(4)依据我国社会的发展,更新了部分案例和事例。

本书共四编十六章,第一编为总论,包括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第二章宪法的历史,第三章宪法变迁,第四章违宪审查;第二编为宪法基本制度,包括第五章国家政权组织制度,第六章国家结构制度,第七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八章特别行政区制度,第九章选举制度;第三编为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包括第十章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第十一章公民基本权利,第十二章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四编为国家机构,包括第十三章国家机构概述,第十四章中央国家机关,第十五章地方国家机构,第十六章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本书建议授课的总课时为36学时,各章具体授课的学时如下:

 

授课学时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2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

2

第三章           宪法变迁

2

第四章           违宪审查

4

第五章           国家政权组织制度

2

第六章           国家结构制度

2

第七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

第八章           特别行政区制度

2

第九章           选举制度

2

第十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2

第十一章    公民基本权利

4

第十二章    公民基本义务

2

第十三章    国家机构概述

2

第十四章    中央国家机关

2

第十五章    地方国家机构

2

第十六章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2

 

精彩片段

 

如何编写出一本好的宪法学教材,的确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和探讨的大问题。传统的宪法学教材给人们的一个基本印象是政治性太强,有着很浓厚的说教味道;同时,无论是作为国家根本法,还是作为部门法,宪法学教材的“法学”味道并不足。因此,应当将宪法学教材编写得达到如下效果:第一,它是作为法学的一门学科、一门具有特定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法学学科;第二,它是一门能够给学生以宪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念、基本制度、基本原理的教材;第三,它还是能够进一步启发和引导学生联系社会实际作深入思考的入门书。我认为,要编写好这样一本教材,必须满足三个要素,即法学、宪法学、教材。

基于上述基本认识,本教材作了以下尝试:

第一,为了引导学生在本教材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深入地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知识、原理,在每一章的正文之前增加了两项内容:一是涉及本章内容、对进一步学习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著作、教材及论文目录;二是在每一章结尾处以引导性质的形式,提出了涉及本章内容的思考题。学生们可以在本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本教材所提供的资料线索,去作深入的学习和思考。

第二,在每一章增加了大量的、具有代表性的宪法学案例、事例、背景资料。在每一章正文之前,设计了一个代表本章内容特点的“引例”。在这些引例中,既有外国的典型案例,也有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事例。引例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引例的案情介绍和最终处理结果,调动学生学习本章内容的兴趣;同时,能够让学生感受到宪法原理和宪政制度与社会现实是息息相关的,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是紧密相联的,并不是空洞和抽象的。在每一节的行文过程中,又穿插了一些案例、事例和背景资料,通过这些素材,既能够丰富所要阐述的内容,还能够用宪法原理和宪政制度分析这些现实课题,使宪法原理和宪政制度能够更立体地、生动地、全面地被学生所认识和理解。

第三,宪法主要是由具有最高效力的规范所构成的,宪法学主要是研究这些宪法规范所调整的对象及对象之间的关系、回答这些宪法规范的形成原因、回答这些宪法规范的自身规律、研究这些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或者说这些宪法规范在社会现实中的具体情形的一门学科。因此,宪法是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具有极大实用性的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身边的法,还是在所有的法中具有最高效力的法。本教材力图通过案例、事例、背景资料及阐述,告诉学生宪法是“法”,是能够适用也是应当予以适用的“法”,是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法”,是能够解决并且应当去解决社会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的“法”,而不仅仅是一套理论和制度。

同时,研究宪法现象的宪法学作为法学中的一门学科,它应当用法学语言、法学原理、法学思维去观察、思考、研究宪法现象。因此,在阐述宪法学基本知识、基本制度、基本原理时,本教材立足于采用法学语言、法学原理和法学思维。

第四,宪法的属性或者说性格不仅仅是“法”,更重要的是它是“宪”法。由于宪法在我国的适用性的现状,使人们产生宪法是不是法的疑问,因此,宪法学者比其他学科的学者所要多做的一份工作是,努力说明宪法是法,或者说宪法也是法。“宪法也是法”这一命题,初看起来,似乎是非常可笑的问题。因为人们从来不会说:“刑法也是法”、“民法也是法”,而认为刑法当然地是法、民法当然地是法。但这一问题在中国的确是存在的,并不显得可笑。宪法学者的第一份工作是要说明宪法是法,或者说要证明宪法也是法。

宪法学者要做的第二份工作,可以说是他的主业,是要说明宪法是“宪”法。即宪法具有不同于其他法的表现形式,特别是不同于法律的特定调整对象、特殊功能、特定价值。换言之,需要说明宪法不是法律、宪法不同于法律。因此,这本教材首先需要用法学语言说话,其次要用宪法思维说话,既要反对那种宪法不是法而将宪法虚置化的倾向,又要反对那种将宪法等同于法律而将宪法庸俗化的倾向。

第五,宪法是政治权力的获得、运行、控制的规则,因此,它必然地带有强烈的政治性或者说是浓厚的政治色彩。这是宪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点,也是宪法学研究中的特色。但宪法学不同于政治学,宪法学属于法学的范畴,它是用法学的思维和原理去认识由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去解释和说明宪法现象。在保留必要的政治色彩的前提下,体现法学的自身规律性和科学性,是本教材希望达到的效果。

第六,本教材属于研究生教材系列,它的读者对象定位在研究生水平和层次。因此,它不同于本科教材,不是一般性地介绍宪法学的知识、制度和原理,而是相对更深入地介绍宪法学的知识、制度和原理。同时,它又不是研究性的专著或者论文,在阐述制度和原理时,不能够作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本教材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在内容上要高于本科生教材,在行文表达上要异于专著或者论文的文体。

本着上述思考,各位作者作了多种努力,以达到既定的目标。但由于是初次尝试,是否能获得理想的效果,有待广大同仁和读者评判。从我之内心出发,恳请大家能够全方位地对本教材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再版修订时改进。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德国2005年大选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宪法原则

【案例11】水门事件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

费城奇迹

第一节 外国宪法的历史与发展

【案例21】邦联政府的窘境

第二节 中国宪法的历史与发展

【案例22】《观察》事件与旧中国宪政

【案例23】斯大林的建议与新中国宪法

 

第三章 宪法变迁

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特案(Dartmouth College v.Woodward

第一节 宪法变迁概述

第二节 制宪权

第三节 宪法修改

【案例31】美国贝克案

第四节 宪法解释

【案例32】德国《难民收留法》案件

 

第四章 违宪审查

乱伦谋杀案――加罚杀害尊亲属与法下人人平等

第一节 违宪审查概述

【案例41】“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案例42】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案例43】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案例44】《德国民法典》关于父亲最终决定权规定违宪案

【案例45】法国审查车辆搜查法案

第二节 现代违宪审查体制

【案例46】法国“结社自由决定案”

第三节 中国的违宪审查体制

【案例47】孙志刚被限制人身自由案

 

第二编 宪法基本制度

第五章 国家政权组织制度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未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节 国家政权组织制度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国家政权组织制度的种类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事例51】深圳一选民自荐竞选人大代表 印制50份海报拉选票

 

第六章 国家结构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的变迁

第一节 国家结构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事例61】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

【事例62】行政区划改革

【事例63】海南建省

 

第七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述

【事例71】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事例72】西部大开发与民族自治

 

第八章 特别行政区制度

香港“无证儿童”案

第一节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法律地位

第二节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限划分

【事例8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的解释

第三节 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

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事例82】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基本法》第53条第2款的解释

 

第九章 选举制度

“布什诉戈尔”案――“争议僵局”下的美国总统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第二节 选举的基本原则

【案例91】刑事罪犯改造不好不得参加选举案

【案例92】美国雷诺兹诉西姆斯案(Reynolds v.Sims

第三节 选举制度的程序与选举争讼制度

【案例93】广东省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区划分案

【案例94】外来人员吴某当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案

【案例95】候选人自我介绍案

【案例96】选民罢免代表案

【案例97】法国国民议会议员选举程序争议案

【案例98】王春立等诉北京民族饭店选举案

 

第三编 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第十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罗伊诉韦德案

第一节 基本权利的含义

【案例101】格瑞斯沃德诉康涅狄格州案

第二节 基本权利的主体

【案例102】马克林事件

【案例103】第二次堕胎案

【案例104】法官诉报社的名誉权案

第三节 基本权利的功能

【案例105】吕特案

第四节 基本权利的效力

第五节 基本权利的限制

【案例106】申克诉美国

【案例107】自由民主基本秩序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第六节 基本权利的竞合与冲突

【案例108】施耐德―《明镜》杂志案

 

第十一章 公民基本权利

《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标准

第二节 平等权

【案例111】华人洗衣店案

【案例112】联邦德国媒介案

第三节 个人性基本权利与自由

【案例113】美国安息日休息解雇案

【案例114】日本加持祈祷事件

【案例115】马其顿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案

【案例116】德国人口调查第一案

【案例117】法国审查车辆搜集法案

【案例118】我国街头小广告的治理是否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

第四节 政治权利与自由

【案例119】德国镜报泄密案

第五节 社会权利

【案例1110】重庆“最牛钉子户”案

【案例1111】青岛考生诉教育部教育平等权侵权案

【案例1112】儿童福利院切除智障少女子宫案

 

第十二章 公民基本义务

国务大臣修宪发言案

第一节 公民基本义务在宪法上的发展

第二节 公民基本义务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基本义务的类型

【案例121】公务员忠诚案

第四节 主要基本义务的规范分析

【案例122】象山青年拒服兵役被拘案

【案例123】卡德玛斯诉迪肯逊公立学校案(Kadrmas v.Dickinson

 

第四编 国家机构

第十三章 国家机构概述

“全国牙防组”的性质

第一节 国家机构的概念与本质

第二节 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案例131】法官引咎辞职

 

第十四章 中央国家机关

2003年审计风暴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案例141】对立法不作为的违宪诉讼――在家投票制度

【案例142】凤阳法院当了回被告――如何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身自由保障

【案例143】终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案例144】总统是否必须签署联邦法律

第四节 国务院

【案例145】国务院能否决定农村宅基地必须有偿使用

【案例146】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湖南对“嘉禾事件”处理结果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十五章 地方国家机构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首开公民立法建议先河

第一节 地方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的含义和范围

第二节 地方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的类型、宪法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 地方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与中央国家机构或中央政府的关系

【案例151】《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一般组织原则法》第49条第3项关于提前终止相应地方自治机关和地方自治的选任公职人员权限的规定的违宪审查案

第四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案例152】湖南省某县人民代表大会滥用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案例153】沈阳市召开特别人民代表大会,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报告获高票通过

【案例15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否决对一名法官的任命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案例155】某乡政府违法要求村民统一购买桑树苗

【案例156】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

第六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案例157】“村规民约”使“外嫁女”权益受侵害

 

第十六章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从有罪判决到无罪判决

第一节 审判机关

【事例161】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指定军事法院试办军内民事案件

【事例162】最高人民法院发文确认海事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

【事例163】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开发区法院

第二节 检察机关

【案例16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首次提起无罪抗诉,胥敬祥服刑13年获释

【案例165】错押407天,开庭13

 

附:系列介绍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原理与案例教程

全国法律硕士学位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亦适合本科教学使用。

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在案例中讲原理,在原理中谈实务,适应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

体例与内容开拓创新。正文之外设立了“参考文献”、“参考法规”、“引例”、“问题与思考”、“索引”等栏目,不同于以往教材直接开始正文讲述的体例,以案例引出正文叙述,并为学生提供规范的研究路径,培养其严谨的法律思维。

 

书目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姚辉

物权法原理与案例教程                       龙翼飞

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                   杨立新

继承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孙若军

商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叶林 黎建飞

证券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邢海宝

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徐孟洲

经济法案例研习教程                          

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第二版)            韩玉胜

刑法案例研习教程                           韩玉胜

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胡锦光

行政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莫于川

行政法案例研习教程                         莫于川

法理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朱力宇

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         赵晓耕

中国法律思想史十讲                         马小红等

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汤维建

刑事诉讼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陈卫东

国际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朱文奇

国际私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赵秀文

国际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韩立余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范例                    人大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