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公法书屋 中心图书

中心图书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宪法卷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宪法卷》

主编:韩大元

字数:420千字

页数:358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10月第1

内容简介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由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 终身 教授江平任总主编,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成就的知名中青年学者担任各卷主编。《实录·宪法卷》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韩大元 教授担任主编。《实录》以史家的笔法,以“实录”的方式,从学术史的层面上再现共和国六十年历史进程中发生的一次又一次法学重要问题的论争,从一个侧面揭示我国法学从“荒蛮之地”走向“显学”,从“幼稚之学”走向成熟,与时俱进、不断开拓的历程。读者不仪能从其问领略到我国法学成长过程的点点滴滴,同时也能真实感受到共和国六十年民主法治与法学发展的艰辛历程。六十年来,我国法学的发展如同唐僧西天取经那样,历尽波折,备尝艰辛。其间的经验教训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做了忠实记录,以留给后人评判。   

总序

前言

第一专题 宪法学研究对象之争

第二专题 宪法概念之争

第三专题 宪政概念之争

第四专题 宪法学的范畴之争

第五专题 宪法学方法论之争

第六专题 宪法序言的性质和效力之争

第七专题 宪法基本原则之争

第八专题 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之争

第九专题 良性违宪”之争

第十专题 物权法与宪法的关系之争

第十一专题 违宪审查的机构之争

第十二专题 基本权利的效力之争

第十三专题 人权条款人宪之争

第十四专题 齐玉苓案的论争

第十五专题 基本法律的性质与效力之争

第十六专题 国务院的立法权之争

第十七专题 宪法的司法适用之争

第十八专题 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之争

 

宪法学60年之争.jpg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也是共同纲领》颁布60周年,1954年宪法颁布55周年。在这一历史起点上回顾新中国宪法学发展60年的历程反思存在的问题,展望未来中国宪法学发展的走向是十分有意义的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作为社会科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宪法学,在内容、体系、方法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理论价值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与重视新中国宪法学的发展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1.初创时期19491954

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的制定为宪法学的研究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建立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实际上为中国宪法学说的发展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一时期宪法学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出版了宣传介绍1954年宪法的论文和著作初步建立了宪法学课程体系宪法学基本范畴与原理主要是参照了苏联宪法学的成果对旧中国宪法学的遗产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等尽管这一时期的宪法学研究存在其客观的局限性但初创时期的宪法学研究成果初步奠定了现代中国宪法学的理论框架

2.曲折发展时期19571965)

1957年反右斗争给新中国宪法学研究带了灾难性的损害刚刚起步的宪法学研究在人治思想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受到冲击宪法学作为知识体系实际上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当然这一时期宪法学在某些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学者们发表了宪法学研究对象国体政体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论文但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宪法学的发展缺乏自身的科学性与学术性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3.停止时期19661976

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间宪法学研究处于停止状态1954年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没有得到遵守整个社会陷入无序化状态宪法失去了调整社会生活的基本功能

4.恢复与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

19778年后尤其是1954年宪法颁布后中国宪法学研究进入了恢复与发展时期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推动了社会发展与进步1954年宪法的颁布是中国宪法学走向繁荣的重要契机这一时期宪法学家结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一方面为修宪提供有益的建议另一方面开始系统地研究中国宪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随着宪法实践的发展学者们探讨了宪法起源与宪法文化宪法概念与属性宪政体制比较基本权利与义务中西选举制度比较宪法功能宪法保障等问题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宪法学研究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大量的宪法问题促使学者们重新思考与反思传统宪法理论积极探讨能够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依据的理论体系

60年的新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我们不仅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还使之逐渐成为形成和凝聚社会共识的知识体系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反映了党的政策主张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它与西方国家宪法在阶级属性指导思想以及具体制度设计等方面存在着根本的差异无视我国宪法的社会主义属性会导致宪法学研究严重脱离中国实际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60年来我国宪法学工作者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基本原理为形成和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可以说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30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每一项成果与宪法发展是分不开的其中凝聚了宪法学者付出的艰辛的学术努力与贡献

60年来我们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法发展道路面对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社会冲突与矛盾宪法学者通过宪法学的研究不断扩大社会共识为实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提供理论依据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需要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是经历了30年的改革开放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30年宪法的发展留给我们的最大财富之一是我们的社会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人的主体性价值30年的发展中人权权利基本权利人的尊严等话语通过宪法学者的学术努力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理念与生活准则1982年宪法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条款载入宪法特别是2004年人权条款入宪使得个人面对国家的主体地位逐步提升人权价值得到普及30年的宪法实践中体现人权价值的制度调整与改革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60年的发展进程中宪法学者不仅致力于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为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1982年宪法的修改过程中老一辈宪法学者以对国家与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丰富的宪法学知识与政治智慧直接参与了这部为改革开放奠定法律基础的宪法的修改工作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被沉寂了将近20多年的宪法学价值重新获得社会认可在以1982年宪法为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宪法学不仅承担了为社会转型提供合宪性基础的任务同时强化了宪法学自身知识体系的自主性在香港和澳门基本法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宪法学者表现了丰富的学术智慧与政治远见一国两制成为具体的法律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60多年的宪法变迁中宪法学工作者及时把握社会实践的变化通过参与修宪和重大立法活动促进了宪法制度的稳定健康的发展

60年的宪法发展中宪法学者始终以解释和解决中国面临的问题为其基本的学术使命自觉地回到中国的逻辑正视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力求摆脱传统先验性的思考方式表现了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在大量域外宪法学理论的冲击与影响下仍然坚持着学术的自主性努力建立立足于中国以中国经验为出发点的宪法学体系合理地解决了由本土化与国际化冲突而带来的知识转型的难题同时也为不同学科之间的学术对话以及寻求新的知识增长点作出了学术贡献特别是近10年来宪法学者基于建构知识共同体的社会责任感在历来过分强调专业界限的中国法学界率先同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劳动法学税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进行学术对话为建构以问题为导向的法学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学术尝试其学术努力得到了学界普遍的认可

新中国宪法学同时承担了普及宪法价值提高社会成员宪法意识的责任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参与普法活动为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与农民谈宪法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中宪法学者付出的努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经过60年的发展我国的宪法学教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宪法学的高等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宪法学被确定为高等法学教育的主干课程同时成为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维护者和建设者在一定意义上一个公民法律素质或者法律意识的高低首先体现在宪法意识上因此宪法教育是法律教育体系甚至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核心环节是塑造高尚人格认同国家和社会基本价值观的基础基于宪法教育的重要性我们在今后的法学教育中必须将宪法教育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上以彰显其在整个法律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总之经过60年的积累中国宪法学的发展整体上已经步入正轨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良性阶段宪法学和社会发展之间也开始呈现出一种互动局面中国社会的发展需要宪法学而宪法学的发展同时也需要更加开放的社会环境宪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为宪法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对宪法实践的解释和论证反过来又促进了宪法学理论水平的提升这种相互需要相互支持的局面体现了宪法学的学术使命与功能体现了宪法学鲜明的时代特征为未来宪法学发展留下了有益的学术成果与广阔的发展空间

当然一门学科的产生与发展需要长期的学术积累与发展过程而成熟的学科要保持其学术生命力有必要认真地进行反思要从社会发展中不断获取新的营养在回顾新中国宪法学发展60年历程时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宪法学发展的成就同时也要进行必要的学术反思当然我们的学术反思首先要基于中国的历史与文化脉络可以肯定未来中国宪法学发展路径既不同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发展道路又不同于其他非西方国家的发展道路是一条立足于中国以中国问题的解决为基本学术使命的发展道路

目前新中国宪法学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与机遇在宪法实施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违反宪法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宪法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特别是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现状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距离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与尊严进一步完善适合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将成为宪法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是未来宪法学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宪法的一系列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确保宪法的实施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体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坚决纠正违宪行为同时提出要切实履行解释宪法的职能对宪法实施中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使宪法的规定更好地得到落实2004年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重要论断这些论述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的高度概括也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特别是依宪执政的论述对于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未来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中特别是在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中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繁荣宪法学研究自觉地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我们的贡献

本书从宪法学说史的角度对新中国60年宪法学的发展进行梳理将争论较多的问题分成18个专题相对完整清晰地反映了新中国60年宪法学的基本发展脉络本书系厦门大学出版社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之一亦系 韩大元 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07BFX071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