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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的制度变迁

书名:公法的制度变迁/中国公法三十年.卷二
作者:韩大元主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6-1
定价:46元

公法的制度变迁.jpg

图书目录

导言
第一章 三十年来的中国公法纵览
一、1978―1982:酝酿
(一)公法秩序的过渡
(二)旧秩序的残余与整顿
(三)新秩序的酝酿
二、1982―1989:奠基
(一)宪法基础的奠基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公法制度变革
(三)秩序本位的权利制度
三、1989―1999:控权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逐渐确立
(二)以《行政诉讼法》为开端的控权法治
(三)法治国家理念的宪法表达
四、1999―2008:人权
(一)立法秩序的规范和完善
(二)法治政府目标的提出和展开
(三)人权彰显
第二章 从威权到人权:国家与公民关系的演进
一、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公民自由的拓展
(一)经济自由:从计划到市场的根本转变
(二)人身自由:走向法律保留与程序正义
(三)精神自由:秩序优先下的行政管制
二、国家职能的强化与民生的改善
(一)制度恢复与改革的酝酿
(二)民生保障的多元化、社会化与市场化
(三)民生保障的普及与国家责任的重新强调
三、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公民参政的深化
(一)选举制度:走向平等与竞争
(二)基层民主:公民自治的渐次展开
(三)公务员制度:从干部到国家公务员
四、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与公民诉权的保障
(一)违宪审查:制度障碍与实践突破
(二)行政救济:制度设计日臻完善
(三)国家赔偿:在期待中缓慢前行
(四)信访制度:公民申诉权的有限保障
五、公民纳税义务与财税制度改革
(一)纳税义务:重新确立与体系初建
(二)税收制度: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三)依法治税:税收法治的健康发展
六、公法意识与公法的建设
(一)公法意识与公法建设的关系
(二)宪法意识与宪法权威的树立
(三)权利意识与法治理念的形成
(四)社会转型与公法意识的特点
第三章 从协调走向制约:国家权力横向关系的发展
一、中国国家权力横向关系概览
二、人大内部构造及其权力的变迁
(一)一院制下常设委员会的形成
(二)常委会立法的日渐扩大
(三)常委会立法控制力日臻发达
(四)常委会立法界限渐趋模糊
三、全国人大与国家主席关系的平稳发展
(一)双方关系的无从谈起
(二)国家主席恢复建制
(三)国家元首的逐渐承认
四、人大之于行政机关的复权
(一)行政组织法律保留的有限奠基
(二)行政行为法律保留的逐步确立
(三)人大监督的制度化发展
(四)行政官员代表化的式微
(五)人大立法职能的逐步彰显
五、人大与司法机关关系的亦明亦暗
(一)人大监督的日渐加强
(二)司法权限的逐步扩张
(三)司法审查的出现
六、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变迁
(一)三十年不变的协调
(二)法院对行政机关监督的加强
(三)检察院对行政机关监督的缩水
(四)行政外围管理司法的长期不变
七、军事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关系的发展
(一)军队领导体制的沿革
(二)人大制度下国家军委体制的确立
(三)国家军委与国防部的分工协作
八、国家权力横向关系的走向
(一)国家权力横向关系的全貌及其问题
(二)发展趋势:法治化的多元合作与制约
第四章 收放之间的徘徊:国家权力纵向关系的变迁
一、行政集权松动:地方分权的萌芽和生长
(一)分权初见:地方立法权的获得
(二)分权的深化:地方立法权和财权的扩张
(三)分中之分:从“地市合并”到“强县扩权”
二、中央的统一领导与规范化努力
(一)立法权的集中:中央专属立法事项的范围
(二)对物的控制权,中央对资源的所有权和宏观调控权
(三)对人事的影响力:中央对地方行政建制和人事的监督
(四)整顿与规范:中央对地方权力的直接限缩
(五)转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对地方改革试点的核准
(六)多管齐下的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督察员制度
三、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
(二)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的形成和发展
(三)基层民主自治: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
四、我国国家权力纵向关系的走向
(一)影响我国国家权力纵向关系的主要因素
(二)国家权力纵向关系存在的弊端
(三)国家权力纵向关系的未来
结语:三十年来中国公法的基本经验和教训
一、中国公法发展中的基本经验
(一)努力与政治背景相契合
(二)寻求与社会发展的同步变革
(三)围绕人的主体性与尊严而展开
(四)渐进式改革,“个案先导、四力合一”式发展
(五)努力寻求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平衡
二、中国公法发展中的基本教训
(一)公法精神与社会现实的脱节
(二)公法制度与发展过程的不平衡性
(三)西方与非西方经验的“畸轻畸重”
(四)公法制度与社会文化的不协调
附录:中国公法三十年大事记(1978―2008)
本书共427页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以公法领域修宪(八二修宪和以后的四次修宪)以及重大法律(以《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为基本范围)的制定为线索,展示公法制度在过去三十年的变革,揭示公法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找寻促进或阻碍公法发展的因素与力量。内容涉及:宪法修订,法律的制定、修改及其背景,宪法或法律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制度的创新,公法制度的实际运行及评价等。

下文选自韩大元教授的导言。

本书旨在把握基本史实,总结阶段性特点,然后以此为基础,展开梳理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换言之,本书的基本学术倾向是梳理历史事实,对过去的发展作出反思的概论性的学术著作,而不是整体描述性的史书。它并非是对三十年来中国公法发展的完整记录,很多的制度也只能以较为概括地提及,所有这些安排都是服务于对史实的反思。另外,由于以公法关系为线索,就不可避免地会舍弃一些关系视角之外的制度,就必然会带来一些盲点,例如某一机构的内部运作机制,或者选举制度等自身发展的具体进展。这是制度视角或许也无法避免的。因为选取了特定关系的视角,某些静态或动态的制度可能由此而在不同的地方分别论述,例如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可以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角度论述(第二章),从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之间的关系也要研究(第四章);行政诉讼制度也是一方面可以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角度论述(第二章),另一方面也可以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国家权力相互之间关系角度论述(第三章)。但好在本书是集体合作的结果,基本上不存在拖沓的重复。

本书旨在以信史为基础展开探究,故而尽量采用翔实的第一手文献,而未能过多地引用前人研究的成果。本书以宪法和法律文本、草案说明、讨论记录、报告、判决书、重要文件、重要文选、统计数据等为基本素材,力图对三十年的公法发展展开实证性的描述与理论评述。

本书是集体写作的结晶,从提纲的编写、史实的准确把握、甚至语词的表达等无不是集体智慧的体现。自200711月底撰写提纲并讨论开始,写作一直在合作中进行。提纲初步拟成之后,本书作者郑磊、王贵松和杜强强分别收集整理十年的公法发展的大事,20082月底编成中国公法发展大事记。该大事记以立法为主,同时兼及重要的制度变革信息以及行政改革、司法判决等。之后再次讨论修改本书的提纲,着手写作。五月初,主体部分的写作便陆续完成。此后便对各章进行每周一次的讨论。经过了几番讨论修改,八月初完成最后一次讨论。每次讨论除京外人士均悉数到场,切磋琢磨,甚至鞭辟入里。讨论的结果往往是对已经完成的书稿作出重大的修改,甚至是颠覆性重写,至少有部分的补充。所有章节讨论完了之后,各位作者又进行了一遍修改。其间的辛苦,只有我们自身才能体会。然而,我们的目的毕竟是想将这中国公法三十年的制度变迁做实,做到可信、可靠。具体的执笔者大致分工如下:

韩大元(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导言,第二章之六,结语;

郑磊(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第一章,大事记(19781987);

张翔(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第二章之一、二;

屠振宇(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第二章之三、四;

冯家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第二章之五;

秦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第二章之六;

王贵松(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第三章,大事记(19881997);

杜强强(法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第四章,大事记(19982008)。

撰写这种反思性的作品,个人可以发挥的空间是比较小的,它需要对史实有准确的把握,需要对重大制度和事件有较为清晰的认识。这种集体讨论,反复修改的做法有助于这一写作目的。合作的过程有点漫长,合作的成果也许尚需继续推敲,但合作研究的方法和精神确为所有参与者深切地感受着。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09/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