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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学院学什么:美国法入门读本

 

《到法学院学什么:美国法入门读本》

 

  • 编辑推荐

对于每个初入法律之门的学子和对美国法学院的教学方式怀有兴趣的读者, 《到法学院学什么》是一本最好的入门读物,它将带领你踏入法律帝国的殿堂,教你如何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和思考你将要遇到的每一个鲜活案件。相信这一堂入门课,将为你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石。

  • 名人推荐

《到法学院学什么》一书面向初入门者,详细介绍了入读法学院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和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而对试图研习美国法的中国读者来说,该书也是很好的学习指引,它从美国的政府架构、司法制度和法律渊源着手,系统讲述了检索资料、分析问题和解读判例的技巧,是一本非常实用的美国法入门书――何帆

  • 作者简介

特蕾西E.乔治(Tracey E. George)范德堡大学法学院教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J.D.

苏珊娜雪莉(Suzanna Sherry)范德堡大学法学院教授,芝加哥大学法学院J.D.

  • 译者

屠振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2011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格劳修斯学者,2006年起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现为法学院副教授。

何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现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来法学院学什么

法学院一年级

如何成为一名律师

准备去上法学院

第二章  政府与法律

美国政府的结构

法律:渊源、类型和含义

选择一个执法体制

第三章  美国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

法院制度

诉讼:神话与现实

第四章  法律工具箱:基本技能

介绍:法律技能的作用

认真阅读

推理的类型

第五章  法律工具箱:概念

二分法

贯穿始终的法律原则

假如一个工具没在这里列举怎么办?

来法学院学什么

第六章  法律工具箱:策略

课前准备

课堂参与

课外知识的整合与利用

应对考试

展望:法学院毕业之后

考考你的理解力   答案与解析

  • 译者导言

打开一扇窗

2007年夏天,我结束在云南法院的锻炼,回最高法院上班。当时,因为要做一些域外司法研究,得看大量一手资料。为重拾搁置已久的英语,便强迫自己每天读一份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现在想想,那实在是一段苦难的历程。陌生的人名、古怪的术语、拗口的长句,让人不明觉厉,几欲抓狂。经常是两三个小时捱过去,却连基本案情都没摸清。由此得出的经验是,如果还没有把握语境和背景,就仓促闯入一个知识系统,效果多半是徒劳无功。

2008年,因偶然机缘,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翻译美国法政著述。作为门外汉,只能边译书,边补课,光知识笔记就积累了七八万字。几年来,对彼岸司法的组织架构、人事变迁,以及内嵌其中的政治背景,总算有了初步认识。翻译期间,《元照英美法词典》和《美国法律辞典》都是手头必备,但帮助最大的,却是潘维大、刘文琦编著的《英美法导读》。这本书虽只是课堂讲义,但资料翔实,对两国法院的历史渊源、组织体系,以及判决书的种类、结构和说理方式,都做了细致梳理和介绍,值得初入门者研习。

翻译本身就是一个精读的过程。几本书译下来,无论看裁判文书,还是读学术文章,知识障碍都少了很多。例如,过去怎么也记不住的大法官姓名,自己不仅可以完整复述,还能归纳出他们的司法立场。就连当年看起来很费力的《法律帝国》和《认真对待权利》,也可以顺畅读完。由此想到,近年也陆续见过不少法学名师开给研究生甚或本科生的学术书单,除了经典作品,一些生僻著述也赫然在目,貌似高端大气上档次,但是,这些书到底该在什么阶段读,读来有什么用,之前应有什么样的知识储备,需要哪些辅助读物预作铺垫,列单者却语焉不详。功利性太强的读书固不可取,但如果完全不考虑受众的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把自己都一知半解的书目开给学生,似乎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因为译过些书,常有朋友要求推荐美国法的入门读物,或者交流与美国司法有关的问题。阅读方面,我会根据个人体验,推荐亨利•J.亚伯拉罕的《司法的过程》和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编著的《美国法律概况》。交流具体问题时,则秉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对不了解的领域,绝不妄下断言。在我看来,无论为人还是治学,知道自己不擅长什么,远比知道自己擅长什么重要。

近年来,无论司法改革,还是学术之争,不少学界同仁颇爱拿美国司法说事,但在具体适用上,却有两个不太好的倾向。第一个是不严谨。一些学者动辄说西方司法制度如何如何,英美国家法官制度如何如何,但是,对于西方到底该如何界定,具体制度上孰英孰美,分析上能否一概而论,却缺乏精细论证。要知道,英国有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美国有联邦和各州,每个地域都有一套司法体系,每个体系之间又有很大差别。别说诉讼规则,光是美国50个州的法官选任机制,就包括十多种形态。在一次会议上,某博士谈及域外法官任期时,言之凿凿: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法官都是终身任职的。我后来问他:除了美国的联邦法官,请您举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例子,证明那里的法官是终身任职的。结果,这位老兄一个也没有说出来。

第二个倾向是伪实证。现在许多人言必称大数据,却根本不知大数据为何物。其实,科学的数据运用,不是堆砌各种公式定律,而是在弄清制度的形成历史、运行现状和内部机理基础上,进行严谨的分析与论证,在逻辑上能够自圆其说,在经验上有实践参照。去年,曾有学者援引美国司法部的官方统计,算出美国法官年人均办案量是1600多件,藉此与我国法官的人均办案量进行对比,甚至嘲笑中国法院的案多人少是伪命题。其实,只要简单比较一下中美两国的法院职能和审判机制,就能发现数据中的水分。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充分考虑美国发达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和辩诉交易制度,没有深入分析美国法官的工作量统计方式和辅助人员配备情况,上述实证也不过是预设立场的数字游戏罢了。

比较方法的失当,在于对域外司法缺乏历史、整体和深刻的把握。这种把握的形成,需要在域外法学院进行系统的学习,更仰仗对诉讼实务的感性体验与认知。近年来,国内描述美国法学院学习经历的书籍已有不少,如《毁约:哈佛法学院回忆录》、《美国法学院的1001天》、《哈佛新鲜人》和《美国常春藤上的中国蜗牛》等,但系统介绍法学院课程设置和授课方式的作品则很少见。

2011年夏天,正在美国密歇根大学访学的好友屠振宇发来邮件,表示想与我合作翻译一本题为What Every Law Student Really Needs to Know: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Law的著作。屠振宇是我在人民大学的博士同窗,熟悉的同学都唤他大屠。他发来的书目,是范德堡大学法学院两位教授的作品。我认真试读后,觉得内容实用,颇具引进价值,遂答应与大屠合译。几个月后,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曾健先生协助联系好版权,翻译工作随即启动。翻译以分工协作、交叉校对的方式进行,最终稿由我审校。为突出该书特色,我们将中译本书名定为《到法学院学什么:美国法入门必读》。

与过去一样,翻译此书也是一次学习,只是这回补课的色彩更为浓厚。美国的法学教育侧重“IRAAC”的训练,即争点(Issue)、规则(Rule)、分析(Analysis)、应用(Application)及结论(Conclusion)。与之相关的,则是判例研究、资料检索和文书写作能力之培养,学术规范之养成。《到法学院学什么》一书面向初入门者,详细介绍了入读法学院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和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而对试图研习美国法的中国读者来说,该书也是很好的学习指引,它从美国的政府架构、司法制度和法律渊源着手,系统讲述了检索资料、分析问题和解读判例的技巧,是一本非常实用的美国法入门书

入门,只是获取新知的起点,终极目的是不受语言束缚,通过阅读第一手资料,进入一个新的知识领域。或许有人会问,你业余不是从事翻译工作么,为什么会鼓励人们读原文、弃译著,这不是砸自己饭碗么?其实,译者既是思想搬运工,也是文化传播者。如果能够通过翻译打开一扇窗,丰富读者对某个问题的理解,进而激发人们对相关知识的兴趣,甚至推动一个研究领域的发展,何乐而不为呢?反过来说,那种因对域外一知半解而得出的虚妄结论,也会减少许多。

本书出版时,距离两位译者相识正好十年。20043月,大屠联系了一个NGO,劝我不要闷头读书,一起做些法律援助工作。每个周四下午,我俩各自骑上一辆破车,从人大东门出发,沿中关村北大街一路北行,从成府路拐入五道口某个院落。那段时间不长,但的确接触到许多无助的弱者,见识了大小骗子的功力。十年过去了,弱者还是弱者,骗子已成名流,幸运的是,理想仍在。仅以此书,纪念与大屠君的深厚友谊,也向残存的理想主义致敬。

2014122日于最高人民法院

  • 章节选读

试想你突然发现,自己坐在汽车里,手握方向盘,却不知如何驾驶。很多东西看起来挺熟悉――方向盘、路标――但你不知道车里那些按钮、操作杆和踏板怎么用,更不知道该如何应付车外各种路况。法学院第一年的生活大抵就是这样。一堆材料丢给你阅读,但你完全不了解那些概念、词汇或背景。即使你认识句中每个单词,可能还是不知道这个句子究竟是什么意思,或者从中可以学到什么。本书为你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会告诉你,在法学院第一年会学到什么,你需要了解的背景知识,以及成功的方法。

关于法学院,你首先要了解的头等大事在于――特别是在一年级――你不能只是一个被动的学习者,仅仅接受知识。与许多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不同的是,法学院的课程主要不是传授知识。相反,法学院的课程有三个目的:

1   传授基本的法律规则;

2   锻炼你适用这些规则的能力;

3   教你如何自学法律。

第一条,传授基本的法律规则,是第一年学习中最不重要的。法学院一年级的主要目的,是教你运用法律规则,你会学到一些法律规则(有时是重点法条)[重点法条(black letter law):又称黑体字法条,是一种非正式用语,一般指法律或判例中最重要最基础的条文或规则。――译者注]的基本知识:如何分析和展开法律论证,如何解决法律问题,如何与别人沟通你的法律思考。

换句话说,你不仅仅是在学习法律,你还在学习成为一名律师。因为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离开法学院做了律师,你还是需要继续学习。因此,法学院还得教你如何自学。你得学会如何学习(并运用)新的法律概念,适应法律制度的新变化,这些在你未来的法律生涯中都在所难免。借用前面的比喻:一旦你学会驾驶,就不会忘记如何开车――哪怕车辆、道路或路况都发生了变化。

法学院并不会给出法律问题对应的「正确答案」,而是要练就你组织答案、解决问题的能力、方法和步骤。而做到这一点,你不能光靠听听读读。你必须积极参与到针对你开展的法律教学当中。

在法学院第一年,法学院教学的侧重点――学会当一名律师,而不是仅仅学习法律――体现在三个不同方面。

需要阅读的文献、课堂教学方法,以及第一年的课程设置,都服务于法律教学的整体目标。而这, 三个方面,都需要你的积极参与。以下的内容,将分别讨论法学院一年级的这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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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