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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治国:专业参与?卸责工具?

     当前台湾的公部门,有个奇怪的现象:任何有争议的事情,��很难找到一个官员清清楚楚地说:「这件事我决定!」更不容易听到那个人说:「我负责,我说了算!」

我们通常称这种说词叫「卸责」。然而,也没有一个官员会傻到明目张胆地说「不敢负责」。因此近年来,各政府机关已经发展出许多典型「不用负责」的决策模式。其中最流行的,就是委员会。

现在政府机关「委员会」之多,简直到了「委员会治国」的地步。主管机关经常邀请机关外的专家学者,就各种事务组成委员会,最后决定都由委员会决议行之。笔者不才,也受邀担任了好几个机关的「委员」。其中有些委员会有法定地位,作成的决议对机关有拘束力(如:公投审议委员会);有些则属咨询性质(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节目广告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到底是真的广咨众意,还是假专业之名行推托之实?

回忆一下,2005年行政院新闻局惹起轩然大波的卫星电视「撤照」(其实是「拒绝换照」)事件,面对舆论「滥权」的批评,口口声声说「这是委员会的决议」「我们尊重专业」。但嗣后另一案件,新闻局错解法条,以外资为由裁罚电视台一百万元。媒体询问:「为何不召开委员会?」新闻局长说:「此事件很清楚,不用召开法规会。」

可见,主管机关有坚定立场时,这种不具法定地位的委员会,根本无法改变、阻挡既有立场,但却能发挥「掩饰责任」的效果:既然并非法定程序,要不要召开委员会,仅在主管机关一念之间。

进一步问题是:谁来担任委员?台湾社会如此多元,机关外的专家学者、民间团体意见想法五花八门,为什么政府机关找了甲乙丙丁,却不找子丑寅卯?这里头的学问当然很大。

如果主管机关真的礼贤下士,想要听听各方不同声音,那必然会找些「异议者」或「反对派」进来。然而,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主管机关尽找一票与自己「关系良好」的人进来背书。所谓的「关系良好」,上焉者是理念相符,方向一致;等而下之者是共同分赃,每个委员都接了这个机关一大堆标案或研究计划。

更结构性的问题是:机关外的委员,几乎都另有正职。不是在大学任教,拼「顶尖大学」;就是在民间团体,为公益奋斗。人人在自己的本业上日理万机、焚膏继晷。每次出席不过领个二千元的出席费算是贡献社会。他们有多少精力与时间来研究思索这些重大政策?

尤其主管机关经常一周前,甚至二、三天前才把大迭大迭的资料送给专业委员。这些「打零工」的委员,要如何在短短时间内消化并提出建议?譬如:像「苏花高环评」这么重大的案件,这么复杂的问题,请问一个教授(即便她是工程、环保,或生态的学者)要花多少时间、多少力气去准备,才能提出有意义的建议?

最理想的情况下,受邀的专家会不计代价,搁下自己手头的「正事」,无怨无悔地研究这份「外务」。不过坦白说,期待每个委员在每个案子都这么公忠体国、牺牲奉献,恐怕太过乐观。在多数的情况下,比较可能的状况是,专家们只能大致瞄一下数据,看看主管机关「草拟」的建议是否太过离谱。只要大致看得过去,专家们就会尊重主管机关的拟议―毕竟,临时插手的外人,凭什么推翻幕僚与执行人员辛苦准备半天的东西?加上许多专家与机关首长都关系良好,颇有交情,连唱反调都不好意思。结果其实就是「背书」!

除了「背书」外,还有另一种情况:主管机关的确对相关争议,尚无定见。外界的专家学者「委员」们,在此时的确有实质的决策地位。主管机关几乎完全接受专家们的表决结果。

然而,这种决策方式看来礼贤下士,「民主」之至,其实却大大有违责任政治。除非是百分之百的专业技术问题(这种情形极少),要不然任何公部门决定都一定有含有选择、裁量,或判断。「专业」或许可以告诉我们进口美国牛肉,得到狂牛症的风险机率,甚至可能帮助我们分析成本效益。但台湾到底要不要承受这种(或许极小的)风险,愿不愿意付出如此的成本,仍然是个政治问题。政务官舍政治判断不为,却单纯依据不负政治责任之专家群「投票结果」来决定,岂不荒谬?重大的公共政策应该是有意识的「抉择」,不能只是一堆多元意见专家,随机组合之结果!

决策结果令民众不满,官员固然可以拿「委员会决议」当挡箭牌,但这真的可以了事?此种规避政治抉择,躲避政治责任的决策模式,难道不是粗糙决策之由来?偶尔参与又不领酬劳的外界委员,当然不用负责;政治首长则说政策源自委员会的专业判断;立法院、舆论,法院要追究,都不知道要找谁!「委员会治国」居然造成民主政治下的官员们,从决策的一开始就不想负责!

「委员会治国」已经是尾大不掉的现象,短期内似乎也很难全盘删除。要取「委员会」之善而避其害,或许最根本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认清委员会的真相:除少数具有法定地位的委员会外,委员会不管找了多少专家,性质上都只能提供「建议」、「咨询」,最后无论是否采纳委员会意见,都由主管机关「决策」并「负责」!

部长大人在面对立委质询、在法院答辩,乃至对媒体说明时,都不能再拿「专家委员会」当借口,而要提出实质的理由,勇敢地为自己辩护。进口美国牛肉?「我说了算!」否决苏花高?「我裁示的!」这种敢承担、能负责的官员,才可能引导台湾穿过重重危机,走出新的局面!

作者简介:廖元豪,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布鲁明顿校区法学院法学博士。 文章来源:「天下杂志」,No. 433,pp.162-164(2009.10.21) 发布时间:20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