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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惩罚诬赖救助人行为体现好心人免责

摘要:广东佛山发生“小悦悦事件”后,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门组织了3场座谈会,探讨如何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好心救人者反被诬,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一些人想做好事却又不敢的原因之一。据悉,深圳市政府已将类似的《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摘要:  广东佛山发生“小悦悦事件”后,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门组织了3场座谈会,探讨如何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好心救人者反被诬,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一些人想做好事却又不敢的原因之一。据悉,深圳市政府已将类似的《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深圳拟立法惩罚诬赖救助人行为体现好心人免责

据《人民日报》报道,广东佛山发生小悦悦事件后,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门组织了3场座谈会,探讨如何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好心救人者反被诬,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一些人想做好事却又不敢的原因之一。

国外也不止一次出现过好心助人反被告上法庭的案例。对此,很多西方国家都制定了为好心人免责的相关法律条款。不少专家认为,中国有必要制定类似的法律。据悉,已列入深圳市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助人行为保护条例》,拟规定诬赖救助人,应受到一定惩罚

中国需要好人免责法

专家们认为,目前有必要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好心人免责的规则,为救助人规避可能遭受的法律风险,从而促进社会善良风气的形成。

目前我国没有一个为好心人免责的专门条款。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说,一个人救了人,反而可能要承担责任。有了这样的事情,人们就会在利益权衡之下,选择不救人。现在呼唤中国的好人免责法,就是要让好心人做好事,不管有没有过失,只要他不是故意的,就不用承担责任。

据了解,类似的好心人免责条款,在美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都有,被统称为好撒玛利亚人法好撒玛利亚人法一般规定,如果受救者认为施救者是肇事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指控他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达到证明标准,则施救者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也是一种引导

见义勇为,守望相助,是受人类道德规范支配的行为,体现的是人的道德水准。让法律掺和进来,是否对道德建设产生不良影响?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文齐表示:当道德已经无法有效地约束某种社会现象时,法律就有必要及时介入。

特别是好心救人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专家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这在西方国家不乏先例。朱列玉介绍,在美国,就是通过一个著名的案例确定好心人免责的法律规则,保护善良的救助者――2004年,一位叫亚历山德拉的年轻女子发生车祸,被卡在车里动弹不得。另外一位名叫丽莎的女子将其救出,亚历山德拉在车祸后瘫痪。但2008年,亚历山德拉却把将她从车里拖出来的丽莎告上法庭,称丽莎救助疏忽导致她瘫痪,所以丽莎要为她的瘫痪负责。2009年,加州议会以750的投票比例通过好心人免责条款,宣布在类似丽莎这样的案例中,一个人因救助他人有所疏忽而导致其受到伤害时,救人者得以免责。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蔡镇顺认为,法院判决也是对社会道德的一种引导,法院判决应该弘扬社会正义与良知,推动国家的文明建设。

深圳年内不大可能出台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理论部副主任谈方认为,从搀扶老人反被诬等类型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往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义这个最后的屏障没有守住,让好人寒心。谈方说,谁主张谁举证,是法律上的基本原则,如果你反告别人伤害你,你就应该举出相应的证据;你举不出来,就不应该支持

据悉,深圳市政府已将类似的《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深圳政府法制办研究所所长周成新告诉记者:现在正在调研起草阶段。周成新介绍了拟在该条例中呈现的三条规定:一,当别人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除非有重大明显过错或明显故意,帮助别人的人对帮助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二,如果被救助人认为伤害是救助人造成的,必须提出足够充分的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被救助人一方,否则不予支持。三,如果被救助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反咬一口,并最终证实他诬赖救助人,则应受到一定惩罚。

周成新坦言,对于此条例,目前还有一些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应该单独立法;也有人认为应该成为一个条款,补充到原有的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另外还有人质疑,深圳是否有相关立法权。目前,还没有征求意见,人大也没有列入立法计划,估计今年内不大可能出台。

 

资料来源《东方网》

 

 

 

小悦悦事件引发热议专家呼吁立法规定好人免责条款

前不久在广东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件”中,两岁的小悦悦被车撞伤后,18人步行或骑车路过,都没有停下来施救,引起社会的反思。对此,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门组织了3场座谈会,探讨如何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好心救人者反被诬,英雄“流血又流泪”,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一些人想做好事却又不敢的原因之一。

据悉,这种情况并非中国独有,国外也不止一次出现过好心助人反被告上法庭的案例。对此,很多西方国家都制定了为好心人免责的相关法律条款。不少专家认为,中国有必要制定类似的法律。

中国需要“好人免责法”吗

专家们认为,目前有必要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好心人免责”的规则,为救助人规避可能遭受的法律风险,从而促进社会善良风气的形成。

“目前我国没有一个为好心人免责的专门条款。”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说,一个人救了人,反而可能要承担责任。有了这样的事情,人们就会在利益权衡之下,选择不救人。“现在呼唤中国的‘好人免责法’,就是要让好心人做好事,不管有没有过失,只要他不是故意的,就不用承担责任。”

据了解,类似的“好心人免责条款”,在美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都有,被统称为“好撒玛利亚人法”。“好撒玛利亚人法”一般规定,如果受救者认为施救者是肇事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指控他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达到证明标准,则施救者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道德领域的事,法律怎么介入

见义勇为,守望相助,是受人类道德规范支配的行为,体现的是人的道德水准。让法律掺和进来,是否对道德建设产生不良影响?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文齐表示:“当道德已经无法有效地约束某种社会现象时,法律就有必要及时介入。”

特别是好心救人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专家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这在西方国家不乏先例。”朱列玉介绍,在美国,就是通过一个著名的案例确定“好心人免责”的法律规则,保护善良的救助者――2004年,一位叫亚历山德拉的年轻女子发生车祸,被卡在车里动弹不得。另外一位名叫丽莎的女子将其救出,亚历山德拉在车祸后瘫痪。但2008年,亚历山德拉却把将她从车里拖出来的丽莎告上法庭,称丽莎救助疏忽导致她瘫痪,所以丽莎要为她的瘫痪负责。2009年,加州议会以750的投票比例通过“好心人免责条款”,宣布在类似丽莎这样的案例中,一个人因救助他人有所疏忽而导致其受到伤害时,救人者得以免责。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蔡镇顺认为,法院判决也是对社会道德的一种引导,法院判决应该弘扬社会正义与良知,推动国家的文明建设。

助人行为目前真的无法可依吗

但也有专家认为,即使在欠缺专门的“好心人免责条款”的情况下,救人反而倒霉的事情,也是不应该的。华南师范大学教授、理论部副主任谈方认为,“从搀扶老人反被诬等类型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往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义这个最后的屏障没有守住,让好人寒心。”谈方说,谁主张谁举证,是法律上的基本原则,“如果你反告别人伤害你,你就应该举出相应的证据;你举不出来,就不应该支持”。

据悉,深圳市政府已将类似的《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深圳政府法制办研究所所长周成新告诉记者:“现在正在调研起草阶段。”周成新介绍了拟在该条例中呈现的三条规定:一,当别人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除非有重大明显过错或明显故意,帮助别人的人对帮助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二,如果被救助人认为伤害是救助人造成的,必须提出足够充分的责任,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被救助人一方;否则不予支持。三,如果被救助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反咬一口,并最终证实他诬赖救助人,则应受到一定惩罚。

周成新坦言,对于此条例,目前还有一些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应该单独立法;也有人认为应该成为一个条款,补充到原有的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另外还有人质疑,深圳是否有相关立法权。“目前,还没有征求意见,人大也没有列入立法计划,估计今年内不大可能出台。”

 

资料来源: 《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回应小悦悦事件称见义勇为是社会底线

针对近期发生的小悦悦事件,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是社会公德的底线,该事件有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

本月13日,广东佛山两岁女孩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轧,随后的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有记者就小悦悦事件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全国上上下下深刻的思考。有道德层面的问题,可能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信春鹰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所有的法律都有基本的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尽管在这件事上没有具体立法,但是这样的法律资源是有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回应说,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是社会公德的底线,公民、组织和单位,都应当履行这样的义务和责任。

李飞还分析,从事故本身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已有相应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援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给交通民警和公安机关。法律中还对乘车人、过往车辆的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义务作出规定

 

资料来源:《京华时报》

 

 

 

广东小悦悦事件大讨论:让愿救人的敢去救

与会者言

建议建立小悦悦事件纪念碑,警醒现在的国人,告诫我们的子孙后代,要大力呼唤每个人担当自己的责任,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能一味地指责政府和社会,要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教授谈方

就像盖楼一样,要从一砖一瓦做起,我们要自我思考一下,我们自己碰到这样的事要怎么做。对整个社会来说,可以从法制建设与规范、加强公民应急救助知识教育、舆论宣传引导、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等方面更扎实地进行补救和建设。――省政协委员、广东检验检疫局检管处高级工程师陈强

建议政府建立一个监护人职责承担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建议政府建立一个完善的司法救助体系,针对南京彭宇案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建议成立相关的专业调查机构,保障真正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之人,免除救人者的后顾之忧。――省政协委员谭练

小悦悦事件之后,社会各界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震惊、愤怒、悲痛和失望,对见死不救的行为展开了谴责、质问和反思。

如何避免类此悲剧再次发生?从昨日开始,省社工委举行系列座谈会,分别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群团组织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座谈的主题是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昨日首场座谈会上,与会人士纷纷建言献策,希望完善法律保障、重塑道德规范,让愿救人的敢去救,让想讹人的不能讹。

据悉,这些征集的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将会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探因:转型期暂时性道德失范

一贯以来,我们所受的教育都是鼓励人去做好事,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但当今社会却出现一些扭曲现象:如遇到老人跌倒不敢扶,怕被人误为自己推倒;见死不救,怕救人被冤枉;连救小悦悦的拾荒阿婆竟被质疑为想出名、炒作。个中原因是什么?

不少人认为做好人难,因为做好事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做好人不但没有法律保障反而会被惹祸上身。于是,不想做好事的人继续冷漠,不敢做好事的人心安理得,想做好事的人考虑后果,敢做好事的人则凤毛麟角。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同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全认为,这些挫折都折射了转型期社会道德失范、信任缺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扭曲。

刘伟全进一步解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旧的规范、秩序悄然变更,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伦理、秩序又未适时形成,处在这个转型的空窗期,某些场合难免出现暂时性的道德失范。他认为,当前道德失范、信任缺失,已经威胁到最正常的社会人际交往,小悦悦事件必须要唤醒国人,在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今天,精神文明建设同样必须高度重视。

建言:设立奖惩机制应对冷漠

广东省唯品会慈善基金会项目运营负责人王东晟认为,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相继发生,让许多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因此害怕被讹上路人大多数是穷人,他们伤不起,也当不起彭宇他表示,类似的事件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以至各地老百姓唯恐避之不及。

如何重塑道德规范、修复社会信任?刘伟权认为,公民道德建设要落在制度的保障上,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必须对做好事做好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做者严厉惩罚:国家要制定道德奖惩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提倡正义、鼓励正义、严惩恶行,尤其是对见死不救的,先从教育为主,恶劣的不仅要罚款还要入狱。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中国好人网创办人谈方教授认为,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用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有必要。但他认为,当务之急不是立法,而是要守法和执法。特别是严格执法,从搀扶老人的彭宇案等可以看出,往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义这个最后的屏障没有守住,让好人寒心。

谈方指出,见义勇为反被咬的几个典型案件都可以看出司法不公正的影子。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但有些执法人员却没有坚守原则甚至不作为。恶人冤枉好人,把好人挤到悬崖边去了,好人被迫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对反咬一口的恶人却没有追究责任。我国现有法律中,本来就有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侵害名誉权等条款,他建议要对事件中的恶人追究相关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使其不敢再诬陷、敲诈好人,做好人的风险也就自然大大地化解了。

呼吁:勿借事件将冷漠放大化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让社会震惊,更让很多人感到寒心。王东晟呼吁,勿借小悦悦事件将冷漠放大化。他认为,尽管如今出现众多老人跌倒不敢扶等现象,但那只是个别事件,不能一棒子打死。无论是汶川地震、玉树救灾、动车脱轨中,国人奋勇救人的精神打动了所有人,真正的冷漠不占多数,他们不代表我们所有人,不代表中国十多亿人口。不要人为地夸大国人的道德沦丧,这恰恰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陈忠烈还提到,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微博上有网友开始发出倡议从我做起,拒绝冷漠,响应这一消息的有4万多条,转发2万多条。他认为,这说明整个社会还是人心向善。

连日来热心人士不断从各地赶来探视并送来捐款

现在,这里没有冷漠只有爱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张素圈 盛正挺)这个社会真的这么冷漠吗?不!连日来,众多热心人士纷纷从全国各地赶到广州军区总医院,探视身受重伤的小悦悦,并送上了自己的心意。

省红会探望小悦悦父母

受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雷于蓝委托,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玲昨日带着心理咨询志愿者到广州军区总医院探望小悦悦的父母,送上慰问金。你们的坚强令人敬佩,我们一起为小悦悦祈福。冯玲拉着小悦悦妈妈的手说,小悦悦的遭遇令人痛心,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省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将为小悦悦及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医疗费捐助和心理辅导。省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应反思小悦悦事件,发扬人道、博爱精神,弘扬守望互助、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的美德,让人心不再冷漠,让悲剧不再重演。

得知小悦悦病情后,昨日中午,广州区伯提着一罐肉汤来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探望悦悦父母,嘱咐他们好好休息,好好吃饭,才能照顾好小悦悦,并从钱包掏出200元现金给小悦悦父母,劝他们一定要收下这份心意。

颠簸十多小时来送捐款

探望小悦悦的热心人还有很多,下午3时半后,医院ICU病房有短暂探视时间。连续几天来,每在这个时段,小悦悦病房窗口的走廊都被全国各地赶来探望的好心人围得水泄不通。广西柳州黄女士前晚坐客车出发,颠簸了十几个小时赶到医院,她隔着玻璃注视着病榻上的小女孩,告诉记者她也有个10岁的儿子,我看到这个新闻很难受,一定要来看悦悦一眼。此时悦悦的爷爷正好也来探视,黄女士立刻将5000元钱塞给老人家,随后马不停蹄赶往天河客运站,乘坐下午6时半的客车回柳州。

昨日下午,海南三亚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致电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看到小悦悦事件的相关报道,该公司员工非常关注,对小悦悦一家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公司员工自发组织了为小悦悦捐款的行动,从记者处获知汇款账号,并将善款汇给小悦悦,也希望媒体能够及时报道小悦悦的病情,以便我们了解最新情况。最后衷心祝愿小悦悦坚强地挺过难关,早日康复!

 

资料来源:《南方日报》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