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治聚焦 国外动态

国外动态

FDA强加标签损烟草商自由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裁定违宪

摘要: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烟草诉讼引起世界的反烟运动,到今天烟草诉讼仍然不休。吸烟危害健康是常识,不过政府在烟盒上印上的警告字句,也要顾及是否会危害烟商的权益。2012年2月29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裁定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强制烟草公司在香烟包装上,印制警告标签的新规定违反宪法,侵犯了烟草公司的言论自由。
    摘要:  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烟草诉讼引起世界的反烟运动,到今天烟草诉讼仍然不休。吸烟危害健康是常识,不过政府在烟盒上印上的警告字句,也要顾及是否会危害烟商的权益。2012年2月29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裁定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强制烟草公司在香烟包装上,印制警告标签的新规定违反宪法,侵犯了烟草公司的言论自由。  

美法官裁定香烟警告标签新规违宪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3/01/c_111589027.htm

新华网华盛顿2月29日电(记者 任海军)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理查德・莱昂2月29日公布裁定称,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强制烟草企业在香烟包装上印制新香烟警告标签的相关规定,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侵犯了烟草企业的言论自由权。

莱昂在长达19页的裁定中表示,新警告标签面积太大,不能通过违宪审查。联邦政府拥有很多手段鼓励民众戒烟,例如提高香烟税或在标签上标注有关香烟的实际信息,但不能强迫烟草企业在标签上添加可憎的图片。

莱昂认为,联邦政府让公众了解吸烟的危害很有必要,但不能鼓动消费者不要购买一种合法产品。

美国国会2009年通过的《家庭预防吸烟和烟草控制法》规定,香烟包装上必须包含覆盖包装面积半数的警告陈述以及标明吸烟健康危害的警告图;此外,烟草广告上部的20%也必须是警告信息。2010年11月通过的一项法案规定,最迟到2012年9月,烟草企业必须在香烟包装和广告中出现新警告标签。美药管局为此于去年6月公布了9个供烟草企业使用的新警告标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警示吸烟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

美国雷诺兹、洛里拉德、利格特公司以及英国帝国烟草的美国子公司――英联邦品牌公司于去年8月起诉称,药管局推行的新标签势必迫使香烟制造商站在政府的立场上鼓动民众不吸烟,新标签必然使每个香烟包装成为美国政府的禁烟“小广告”,这侵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它们的言论自由权。美药管局则认为,在传递吸烟危害信息方面的公众利益重要性高于烟草公司的言论自由权。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去年11月发布临时禁令,要求药管局不得强制烟草企业在香烟包装上印制新标签。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约有4600万烟民,每年约有44.3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吸烟也是美国人第一大可预防的死因。

 

美地方法官支持烟草公司,判FDA强加包装标签违宪

Medical Daily   http://chinese.medicaldaily.com/news

本周三美国某地方法官判决支持烟草公司,裁定新的联邦法律要求香烟包装和广告上必须带有大幅健康图片来警示吸烟者的规定违宪

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烟草诉讼引起世界的反烟运动,到今天烟草诉讼仍然不休,本周三美国某地方法官判决支持烟草公司,裁定新的联邦法律要求香烟包装和广告上必须带有大幅健康图片来警示吸烟者的规定违宪

去年8月雷诺烟草公司和罗瑞拉德烟草公司等烟草公司对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提起诉讼。他们抗议FDA要求在香烟外包装前面上半部和后面必须印上警告吸烟者图片,这项法令原定于今年九月生效。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理查德德莱昂说,在他最后裁决的时候,政府当局未能传达出任何有用信息,关于通过使用这些图片能够传递出吸烟对健康真正后果的证据。

他进一步解释说:这项由FDA拟定,2009年在国会通过的香烟包装标签规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

莱昂在19页的判决书中说,教育市民有关吸烟的危害可能是哗众取宠,只是提倡市民不要购买合法产品是没有用的。

他指出,健康警告标签太大以至于违宪,政府已经有多种方式以防止吸烟,像提高烟草税,或在包装上贴上事实信息标签,而不是恐怖的画面。

2009FDA通过的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规定,必须使用有颜色警告标签, 包括吸烟后可能产生的令人震惊的画面,像患病的肺部,腐烂的牙齿,生病的孩子,大到足以覆盖正面半个烟盒的和背面的全部,在前面还有20%的印刷广告。

涉案的烟草公司诉讼新规定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而且为满足20129月的最后期限,他们会花费总额约2000万美元

代表烟草公司的律师们说,政府正在使用威胁和恐惧来发动人们停止购买合法销售的产品。

不幸的是,因为国会没有考虑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合法性,它并不关心如何规定可以更有针对性,来避免无意中强迫商业言论自由,莱昂写道。

去年法官莱昂还授予初步禁令,阻止新的标签规定生效,他说,FDA的规则可能违法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但奥巴马政府决对定昂的裁决提出上诉。

这听起来就像在你买包香烟之前,你必须得观看10分钟的视频。莱昂法官在最近评论道。

 

烟包警告损烟草商自由

香港成报http://www.singpao.com/gjxw/hwqw/201203/t20120302_336494.html

「吸烟危害健康」是常识,不过政府在烟盒上印上的警告字句,也要顾及是否会危害烟商的权益。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上月裁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制烟草公司在香烟包装上,印制警告标签的新规定是违反宪法,侵犯烟草公司的言论自由。

新规定下禁烟广告违宪

美国国会2009年通过的《家庭预防吸烟和烟草控制法》规定,香烟包装上必须包含覆盖50%包装面积的警告陈述,以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图。然而法案却遭美国雷诺兹、洛里拉德、利格特公司以及英国帝国烟草集团,在去年8月联合发起控诉,认为药管局推行的新标�`必然使每个香烟包装成为美国政府的禁烟「小广告」,这侵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它们的言论自由权。

药管局:公众利益更重要

美药管局认为,在传递吸烟危害信息方面的公众利益重要性,高於烟草公司的言论自由权。不过,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理查德.莱昂,於当地时间上月29日正式公布裁定,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强制烟草企业在香烟包装上印制新香烟警告标�`的相关规定,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侵犯烟草企业的言论自由权,又指联邦政府拥有很多手段鼓励民众戒烟,但不能强迫烟草企业在标�`上添加可憎的图片,亦无权鼓动消费者拒买合法的产品。

                   

             

                     美新版香烟警告图示吓人 尸体烂肺让人恶心恐惧

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j/2011/06-22/3129820.shtml

    中新网 2011 6 22 中广新闻网报道,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21日公布九个香烟盒警告图示,包括尸体、烂肺和生病的牙齿及牙床,让人看了既恶心又恐惧。

  除此之外,还有一张警示图,显示一名男子的气管在吸烟。另外一张图片显示一位母亲抱着孩子,她们被二手烟围绕。伴随这些警示图片的警语是吸烟致人于死吸烟引发癌症,旁边还列出戒烟热线电话号码。

  自201210月起,这些新标志必须呈现于香烟包装和广告中。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表示,卫生福利部部长塞比留斯和FDA局长汉伯将于白宫公布这些新警告标志。

  2009年美国通过的新法规定,每个香烟盒必须包含大型、覆盖前后包装半面的警语,和呈现吸烟不利健康的图示。 

 

                                    

                            

 

美国众议院通过《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法案

http://www.reach51.cn/a/xingyezixun/REACHjiancerenzhengzixun/2010/0513/21187.

    2009 年6 月12 ,据NEWSINFERNO网站消息,美国参议院昨天以7917投票通过了《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与今年早些时候众议院批准的法规非常类似,总统奥巴马将签署该法案。

    该立法将赋予联邦政府更广泛的烟草制品监管权力,并允许监管部门控制卷烟包装和营销及烟草制品尼古丁增加的量。

    新法案将涉及更多严重警告内容,禁止能提高吸烟者兴趣的许多风味烟草,披露烟草成分,严格的营销操作及尼古丁含量调控,旨在创造一个少成瘾、不致癌的烟草产品。另外,大部分立法工作将涉及阻止儿童吸烟内容,其中水果风味和卡通人物烟草被列入禁令。

该法案同时授权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禁止大部分用于卷烟、雪茄及其它烟草制品的危险化学物质,大约有6000种。对于烟草的市场营销和广告,法案要求扩大烟草产品上的警告标签内容及吸烟危害图形的比例,尺寸占整个包装的50%

    另外,作为烟草营销限制的一部分,烟草产品制造商将不再允许使用一些陈词滥调,如淡味柔和减害描述语,因为事实表明上述产品尼古丁含量其实并没有明显的差别。

  据来自美国烟草网的消息,美国家庭预防吸烟及烟草控制法案的相关条款分别为:

  在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建立烟草制品相关研究机构,赋予该局管理烟草制品的销售、营销及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权力,以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

  要求所有的烟草制品生产商必须到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进行重新登记备案,以达到新的控烟法案所规定的要求,同时烟草生产商要向该局提供其所有目前生产卷烟制品的成分清单;

  禁止在卷烟生产中使用含有糖果味、水果香味的天然及人工合成香料,但薄荷香味除外;

  禁止以控烟的名义要求卷烟生产商把其所生产的烟草制品中的烟碱量降到最低甚至为零;

  要求所有近年上市的卷烟制品(即2007215日以后在美国卷烟市场上所推出的卷烟制品,此前上市的卷烟制品不在此列)需重新获得由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所颁发的市场准入许可证;

  制定有关减害卷烟制品的相关法规条款及市场准入制度;

  增强吸烟有害健康警示图片的使用,要求卷烟生产商使用彩色的警示图片。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