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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德国今后提出救助计划须国会批准

 

(卡尔斯鲁厄法新电)德国宪法法院裁决,德国为希腊和其他欧元区国家提供的援助和拯救配套是合法的。不过,法院也指出,德国国会对未来的重大救助行动应有更大的发言权。

德国西部卡尔斯鲁厄的宪法法院昨天作出的历史性裁决指出,德国今后所有“大规模”救助计划,都必须获得国会预算委员会的批准。

此外,国会对未来救助配套附加的条款必须有“足够的影响力”,例如在新的危机爆发时,限制总理默克尔调动资金的空间。

法院也裁决,若发现任何救助计划,可能对未来的政府造成不可预见的负担,国会都可以不予以批准。

宪法法院坚持,国会有权不通过任何可能导致国家债务累积的救助行动,这即排除了德国发行“欧洲债券”的可能性。

多名经济学家和一名议员日前提出上诉,指德国去年5月援助希腊,以及过后成立欧元区救助基金的做法,违反了欧盟和德国宪法;宪法法院昨天驳回了他们上诉。

不过,经济师担心,如果未来的救助计划都需要获得国会的批准,这可能会拖慢德国为其他欧元区国家提供援助的步伐。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2011年9月8日 http://www.zaobao.com/gj/gj110908_004.shtml 发布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