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党认可解禁网上拉票的《公职选举法》修正案
2013年2月14日 09:49:00 共同社
【共同社2月13日电】日本自民党的相关工作组13日上午召开会议,认可了全面解禁网上拉票的《公职选举法》修正案。
自民党与公明党已就该法案达成了协议。
修正案允许候选人使用社交网站“脸谱”或“推特”进行拉票。由于在野党也赞成解禁网上拉票,朝野双方很可能迅速就修正案达成一致,从夏季参院选举起付诸实施。自民党的网上拉票解禁相关工作组组长平井卓也会议后对媒体表示:“解禁有望提高对政治的关心度,希望在3月上旬使法案获得通过。”
执政党拟定的法案中规定,对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者可剥夺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或处以监禁的严厉刑罚。此外还将提交相关法律的修正案,规定网络接入商在发现不实信息后与发信者进行联系,若得不到回应可在两天后删除不实信息。
朝野双方均担心网上拉票解禁后冒充候选人及诽谤中伤的现象会加剧。当天在自民党的工作组会议上也有人主张“解禁应仅限于候选人和政党”,但修正案最终获得了认可。(完)
来源:http://jp.takungpao.com/lastinfo/2013-02-14/1117261.html
日本拟修订公职选举法
[提要] 日本朝野诸党13日就近期提交“公职选举法”修订案达成一致。2003年“创造新日本国民会议”提出了“关于修订公职选举法的声明”,2005年东京商工会议所、2006年岩手县议会也分别提出了修改选举制度的相关意见。
日本朝野诸党13日就近期提交“公职选举法”修订案达成一致。现行法律认可的“文书”拉票方式十分有限,修订案将允许候选人使用社交网站、博客、电子邮件、个人主页等网络渠道进行拉票。修订案有望在3月上旬的本届国会内通过。7月举行的参议院选举或成为网络拉票开禁后的首次选举
本报驻东京记者张超
现行法律认可方式有限
日本现行的“公职选举法”142条对选举期内可以发布的“文书图画”种类进行了明确的限制,只有传单、制式明信片等有限的几种方式被法律认可,此外发放的场所和数量也有规定。
所谓“文书图画”指所有记载文字、符号、图画、照片的形式,不仅指印刷物,还包括招牌、横幅在内的各种有助特定候选人当选的载体。根据日本总务省的解释,电脑、手机显示的竞选文字不在被认可的方式之内,所以不能作为竞选拉票的方式。因此在选举期间候选人不可以更新、新设与选举有关的主页、博客,不可以发送拉票邮件。
现行“公职选举法”还对选举后,候选人向投票人发送当(落)选致辞的“文书图画”形式进行了限制,并禁止在选举期之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拉票行为,因此日本公职选举原则上与网络“文书图画”无缘。
为规避选举期间禁止发布法定外“文书图画”的规定,曾有候选人在个人网页上上传拉票音频。白川胜彦在参选2001年的参院选举时,原计划更新个人主页的文字,但最后依据政府的解释只上传了竞选音频。
2007年参院选举时,有的政党在选举期内持续更新政党的官方网站,但是更新的内容只是以党首活动为重点,并没有直接涉及候选人的动向。由于没有参选的党首的活动属于“政治活动”而不是“竞选行为”,因此这种对官方网站的更新不被认为违法。
参院选举将可网络拉票
在日本,规定拉票的“文书图画”形式,初衷是为了降低选举中金钱的作用,尽量维护选举的公平。但是制定规定时尚未出现成本低廉的网络形式,而这种方式更受资金有限的候选人、政党欢迎。
网络被排除在法律认可的竞选方式之外,很大地制约了选举信息的传播,影响了投票人的知情权,因此要求解禁网络拉票的呼声一直未断。甚至有声音认为“公职选举法”第142条违反日本宪法关于保护言论、出版及一切表达自由的规定。
在网络普及之初,日本政界已经在探讨放宽网络拉票的可行性。1996年,“新党先驱”向当时的自治省就利用网络选举提出过质询书。在1996年的众议院选举时,网络拉票首次受到关注,此次选举后1997年5月跨党派国会议员成立研究会探讨利用网络拉票选举的可行性。1998年,当时的民主党首次提交了包括解禁网络选举内容的“公职选举法”修订案。
2003年“创造新日本国民会议”提出了“关于修订公职选举法的声明”,2005年东京商工会议所、2006年岩手县议会也分别提出了修改选举制度的相关意见。
日本国会内外不断有意见要求放宽网络拉票的限制,受此影响,当时自民、民主两大政党都加大了摸索网络拉票可行性的力度。
2006年,在野的民主党又一次提交了“公职选举法”修订案。
2010年日本朝野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意承认利用网页、博客拉票的合法性,加大对网络冒名顶替及诽谤中伤的惩罚力度。但是由于当时首相出现更迭,菅直人上台后出于对政局的考虑,缩短国会会期,相关法案未来得及在国会审议。
近几年,打网络选举擦边球,或者直接挑战网络拉票禁区的现象不断涌现。2011年福冈市议会选举中,无党派候选人本山贵春在选举期内保持更新博客、“推特”、Youtube等。福冈县警方数次要求本山删除视频和博客。但是本山反驳称“公职选举法”并没有对网络拉票专门进行规定,而且网络选举不产生费用,不违反“公职选举法”的精神,拒绝删除。本山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送交检方,2012年10月福冈地方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近年来,放宽网络选举的限制已成为大势所趋。2012年日本众议院选举时,多数政党将放宽网络选举写进了竞选纲领。
本月12日,自民、公明两党提出了放宽网络选举的“公职选举法”修订案,次日朝野诸党就此达成一致。预计修订案将于2月下旬提交国会,3月能获得正式通过。7月份举行的参院选举有望成为日本首次可以通过网络竞选的国会选举。
解禁后仍存诸多难题
网络拉票解禁后仍存在诸多难题。虽然网络竞选可以降低竞选的门槛,但是一旦网络正式成为竞选工具,对终端、服务器的硬件要求、网页维护、日常管理、人气制造都可能因资金的多寡产生差距。对链接到候选人主页的有偿广告如何规定,也将成为一个焦点。
由于现在禁止网络竞选,因此选举期间网络上一旦出现对候选人的评论,中肯也好、诽谤也好,很容易被发现并被制止。但是一旦解禁,将很难识别何为竞争对手或第三者的中伤,也无法判断竞选邮件是否为候选人所发。
对此,“公职选举法”修订案规定,竞选邮件的发送者只能是政党或候选人,邮件必须显示地址和发件人,违反者可能被处2年以下禁锢或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修正案还加入了剥夺政治权利的罚则。
来源:法制日报2013年2月19日第9版。
日本拟解禁选举网上拉票存在账号被盗用担忧
中国网1月14日讯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为了解禁网上选举拉票活动,日本自民党已开始就修改《公职选举法》展开协调。围绕解除选举网禁,“推特”和“脸谱(facebook)”等社交网站的利用方式是焦点问题。尽管这些网站在美国和韩国的选举大战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工具,但在日本很多人担心账号被盗用。日本将在考虑年轻人等使用者急剧增加等情况的同时,作出判断。
解除选举网禁呼声不断高涨的背景原因在于:作为信息发布工具的网络日益普及。不少意见认为,解除选举网禁有利于提高投票率。2010年5月,当时的执政党和在野党就允许候选人和政党在竞选期间更新主页和博客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但并未前进至修改《公职选举法》的阶段。
不过,当时也是因为推特和脸谱可能存在“账号被第三方盗用”和“诽谤中伤增加”而未实现解禁。2010年6月,有人假冒当时的首相菅直人在推特上发布消息,民主党一度呼吁大家多加注意。
过了大约三年后,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等,网络更加贴近生活。安倍晋三在就任首相前已开始使用脸谱发布消息。韩国从去年开始允许使用脸谱等开展竞选活动,朝野政党在12月总统选举中都努力利用网络,但也有意见指出,网络成了加剧攻击对方候选人等消极活动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