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治聚焦 国内热点

国内热点

挡在官员自杀前面的面纱

新闻导读: 4 8 日上午 被,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业安发现在其办公室自杀身亡,这是6天之内传出的第三起中国官员自杀事件,级别纵跨副部级到科级。 4 4 日上午 ,浙江宁波奉化市一幢居民住宅楼发生坍塌事故,9日,塌楼小区所在的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何高波于自杀身亡。类似的新闻近年来屡见不鲜,面对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官方要如何才能“完美善后”?

官员自杀到底与奉化塌楼有无关联

就奉化方面官方信息披露称,经技术勘验和初步调查,认为何系自杀。但何高波的非正常死亡,仍然给关心塌楼事件的民众留下了一连串的问号。比如,何的死亡与塌楼有无关联?如有,是何关联?又如,何高波有无留下遗书或安排后事?如有,又分别是什么?在公安机关目前认定的3名塌楼嫌犯中,并无何高波,他为何却要自杀?警方认定何高波自杀的依据又在哪?

何高波生前系奉化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倒塌的居敬小区正属于该街道管辖。 2012 12 31 ,何高波就兼任了该街道危旧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塌楼事发前一天,还有检测人员对29幢进行过检测。何高波也曾就此向媒体作过解释。这些似乎都证实了,何高波与塌楼事件关联紧密。但无论如何对塌楼事件应承担何种责任,也责不致死。尤其是,倒塌的居敬小区29幢建于1994年,当时何高波还只有24岁。要说何与塌楼事件的交集,也是在危房的检测与监管上。

如今,何高波已经身亡。最让人担心的,除了何高波之死的权威结论之外,还有奉化塌楼事故调查能否坚持查办下去?此前有消息称,由奉化市纪委牵头,会同监察局、行政问责中心成立责任追究调查组,启动问责机制。同时,已派出3个工作组进行调查,并和坍塌原因调查组工作同步跟进,重点调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行为。何高波若是无辜,调查结论应还其清白;何高波若是有责,虽然人已身亡在法律上不能再追究,但厘清其责任仍有助于让在生的责任人罚当其罪。

这起官员自杀事件或将给奉化塌楼事故调查带来某种程度上的干扰,但调查不能停止,真相不容被官员自杀这潭浑水给掩盖。调查进展的及时公开,相关证据的合法披露,都是调查组应该关切的下一步。

因心理压力而轻生还是畏罪自杀?

有关方面在介绍这些官员的自杀原因时,多为工作压力大抑郁症困扰等。2000年,当年5月原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李福祥跳楼身亡,其自杀前正在协助调查一起经济案件,精神压力过大,因而患上抑郁症。

《人民论坛》杂志曾对全国100多名官员的心理健康进行过调查,发现有80%以上的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不平衡、心理疲劳及心理压抑。其中,64.65%的受调查者认为,官员的压力源主要来自官场潜规则对个人政治前途的压力,并由此导致少数干部因心理负担过重而出现焦虑、抑郁等问题,甚至有个别干部心理严重失调,导致精神崩溃。

然而,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官员一自杀,要么解释说工作压力大,要么说患有抑郁症,但老这么说,百姓会怀疑。

实际上,个别官员自杀,涉嫌腐败,系畏罪自杀。 2014 1 6 ,经警方处证实,南通市房产局原局长陈西于 2013 12 28 日凌晨 在家中自杀身亡。此前一个月,在南通市纪委召开的全市城建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包括南通市房管局原局长陈某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事实上,官员畏罪自杀现象早有先例,比如 1995 4 4 ,中共北京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森因腐败案发,畏罪自杀于怀柔乡间。

官员自杀及其关联性

自杀往往令人惋惜,但官员的自杀却似乎难以引发人们理解的同情。征诸历史,百姓对官员总体上少有好感,又似乎于今为甚,即所谓仇官。事实上,此种对官员的印象,只是一种未经严格论证的观感,但久而久之,官员就被演绎成一种可恶、可怕、可恨的抽象存在。官员自杀原因尚未查明,有人就推定他们是源于畏罪自杀,其心理逻辑便在于此。不过,官员自杀或也有助于人们对官员的认知从抽象走向具体,至少,官员也不总是高高在上、威风凛凛、风光无限、不近人情,他们也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他们也有不结束生命便无法摆脱的痛苦。

官员自杀现象,其实是观察研究当下社会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而这一现象的关联性影响,显然不应在视野之外。

不少人对官员自杀,可能不过是隔岸观火,或甚至于大快人心;但于官员这一群体而言,却很可能有物伤其类之痛,其所造成的心理震荡,实不容轻忽。就前几个月的情形来看,我甚至怀疑官员自杀已对官员这一群体形成了确切影响。自杀行为易对他人产生强烈的心理暗示,连自杀的方式也常被后来者模仿,这不过是显见的经验事实。因此,无论这几个月中官员自杀的动向是否只有偶然性,有关部门也不宜视若无睹,而应积极介入,开展专业性调研,进而纾缓官员自杀对官员群体可能造成的心理冲击。

但官员自杀的关联性影响,又不止于其身后。一名官员无论是由于抑郁还是恐惧而自杀,在其自杀之前,心理都不能说是健康的。心里没有阳光的人,即使他自比为太阳,也很难把阳光播撒到别人身上。以这样一种心理状态履行重要职责,无疑将给工作造成难以预知也无法掌控的伤害。有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即不难获知官员自杀前确切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因此,仅仅从利于事业发展的角度,关注官员的心理健康也应纳入组织人事部门的日常工作,以收未雨绸缪之效。遗憾的是,人们所知的对官员心理健康的检查不但极其稀少,而媒体能够援用的最新相关数据也得之于四五年之前,至于对官员的心理危机及时干预更难得一闻。由此亦可知,在选拔任用干部之时,官员的心理素质实应作为重点列入考察范围,而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的所谓三门干部,他们年轻的心灵经历了多少又能经受住多少风雨,实在是一件大可疑虑之事。

对执掌公权力的官员,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他们具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能力、素质和境界,而他们在压力面前选择自杀则不免令人失望。如果官员都有宽阔的胸襟、无私的精神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就不会走上自绝之途。不过,对官员的道德诉求虽在情理之中,却不能以此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而心理问题若非先天,则理应向现实溯源。事实上,除力难胜任又不知进退的巨大压力之外,官员在工作中还经常面临多重伦理冲突,比如服从上级与对公众负责的冲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工作价值与家庭价值的冲突等。显而易见,他们的心理冲突是客观的,也与客观现实相关。如何塑造一种健康向上的官场文化,营造一种心情舒畅的制度环境,或许是官员自杀所引发的带根本性也最为积极的关联性影响。

自杀或被自杀,真相不能躲猫猫

梳理2003年以来公开报道的官员自杀事件,大多数官员的自杀原因未彻底查清,很多只是寥寥数语带过,自此再无下文。这种做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明显向左,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旦发生公职人员自杀事件,政府和媒体往往将之作为重点事件深入挖掘,务必给社会一个完整真实的交代。如2003年香港职员张之琛自杀后,特区政府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公布遗书等佐证材料,使民众充分了解其自杀的原因。相对而言,中国的公职人员自杀,则很多是一笔糊涂账。

官员自杀的消息,每每伴随着种种传言,其中很多条件反射地指向贪腐问题,甚至很多时候,民间的话语系统中官员自杀等同于畏罪自杀。这既因为民间对于腐败本能的反感,更在于不少政府部门人为把官员事件敏感化、神秘化,信息公布的严重滞后、模糊,给了谣言市场空间。一个在任官员的自杀身亡,不是私事,而是关涉公共利益,关涉公众知情权。因此,有着特殊职务的官员一旦发生意外,政府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向公众解疑释惑,让真相走在各种猜测与传言的前面。

官员自杀给官员个人、政治系统和社会都带来了直接危害,是一种全输结果。而要从根本上破解官员自杀问题,最根本的还必须从政治生态、特别是内部政治生态的改善方面入手,这就要求权力完全在阳光下运作。虽然官员自杀的原因有很多,如压力过大、道德腐化等,但归根到底,还是政治系统运行相对封闭带来的潜压力。唯有让权力置于阳光下,才能去除官员身上背负的潜压力。否则,一次次抑郁自杀的判定,看似能迅速终结当地政府的巨大压力,却永远阻止不了下一个自杀的官员。

结语:官员自杀事件如果没有充分和及时的信息公开,谣言满天飞将是可以预期的结果。

文章来源:财识网:http://www.21fd.cn/a/jinrikandian/2014041166294.html 发布时间:201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