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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使用微博直播突发事件

广州公安使用微博直播突发事件获专家称赞

6 3 上午1020分左右,一男子在广州银兴路某住宅用手枪击伤一名民警,与警方对峙10小时后被击毙。事发期间,广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微博名称:广州公安)上实时发布事情进展,向网友介绍现场情况及事件进展。据了解,这是国内警方首次使用新媒体微博直播突发事件。

著名评论员杨锦麟对此评价:“利用微博,抢夺话语权高地,值得鼓励。”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张志安 博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不约而同对此表示赞许,他们都指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好处,但是仍然要考虑一个度的问题。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德山雅集”还建议此次直播可当做未来新媒体传播的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周清树 周至美)

习惯了突发事件中看媒体直播、等官方回应、在各种猜测中分辨真相的网友63日着实“意外”了一次!

6 3 上午1020分左右,一男子在广州银兴路某住宅用手枪击伤一名民警,与警方对峙10小时后被击毙。

期间,广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微博名称:广州公安)上实时发布事情进展,向网友介绍现场情况及事件进展。据了解,这是国内警方首次网络直播类似突发事件。

虽然其更新速度仍然较慢、发布内容和语言表达也很“官方”,但这种警方网络直播突发事件的形式仍让网友耳目一新。著名评论员杨锦麟对此评价:“利用微博,抢夺话语权高地,值得鼓励。”

此前,广州公安开通微博后因关闭评论一度遭到网友炮轰,认为其与网民互动不够,“广州警方只是做做样子开了一个只会打官腔的官方博客。”

据广州公安微博显示,其最早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在63日下午1616分对网友“DIDI221”的回复,此条微博中说:“63日上午,白云区京溪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辖区某出租屋时,一民警被屋内一名身份不明男子用手枪击伤。事发后,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沙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立即展开救治伤员及围捕嫌疑人等工作。”

此后,广州公安先后于1617分、2029分、2131分等时间发出5条关于此事的博文,内容涉及事件最终进展、现场情况描述等内容。

本报记者发现,广州公安发出的关于此事的博文有数百转发和跟评;记者查看所有跟评,虽然有网友质疑其直播博文“更新速度太慢”、“提法很官方”,但绝大多数网友均认为广州公安及时站出来说明情况,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并期待其能挑选评论中有代表性的问题予以进一步回应,“这是一个特别好的交流沟通机会。”

值得称道的是,广州公安在直播过程中较好的把握住了尺度,既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又没有对案件进行渲染。

对此,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张志安 博士认为这样是合理的。他说,“尺度的把握主要是看是不是影响案件的侦破和处置。比如,警方在采取了行动,在每一个地方布点,注意不要在报道中指出来,因为犯罪分子同样也会利用新媒体采取相应措施。”

张志安 博士认为,公开信息,可以公开事态的进展,尺度把握体现在,一个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让附近的居民及时疏散,起到及时预警作用;另一个是在案件结束以后,第一时间公开案情并安抚民心。

《新周刊》官方微博在跟评中称赞“广州公安微博说案,这叫与时俱进”;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德山雅集”还建议此次直播可做未来新媒体传播的典型案例!潇湘晨报

文章来源:http://news.qq.com/a/20100608/000195.htm

 

广州公安微博直播持枪袭警案处置 网友专家称赞

红网长沙6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周清树 周至美)习惯了突发事件中看媒体直播、等官方回应、在各种猜测中分辨真相的网友63日着实“意外”了一次!

6 3 上午1020分左右,一男子在广州银兴路某住宅用手枪击伤一名民警,与警方对峙10小时后被击毙。

期间,广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http://t.sina.com.cn)(微博名称:广州公安)上实时发布事情进展,向网友介绍现场情况及事件进展。据了解,这是国内警方首次网络直播类似突发事件。

虽然其更新速度仍然较慢、发布内容和语言表达也很“官方”,但这种警方网络直播突发事件的形式仍让网友耳目一新。著名评论员杨锦麟对此评价:“利用微博,抢夺话语权高地,值得鼓励。”

此前,广州公安开通微博后因关闭评论一度遭到网友炮轰,认为其与网民互动不够,“广州警方只是做做样子开了一个只会打官腔的官方博客。”

据广州公安微博显示,其最早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在63日下午1616分对网友“DIDI221”的回复,此条微博中说:“63日上午,白云区京溪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辖区某出租屋时,一民警被屋内一名身份不明男子用手枪击伤。事发后,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沙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立即展开救治伤员及围捕嫌疑人等工作。”

此后,广州公安先后于1617分、2029分、2131分等时间发出5条关于此事的博文,内容涉及事件最终进展、现场情况描述等内容。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发现,广州公安发出的关于此事的博文有数百转发和跟评;记者查看所有跟评,虽然有网友质疑其直播博文“更新速度太慢”、“提法很官方”,但绝大多数网友均认为广州公安及时站出来说明情况,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并期待其能挑选评论中有代表性的问题予以进一步回应,“这是一个特别好的交流沟通机会。”

值得称道的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发现,广州公安在直播过程中较好的把握住了尺度,既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又没有对案件进行渲染。

对此,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张志安 博士认为这样是合理的。他说,“尺度的把握主要是看是不是影响案件的侦破和处置。比如,警方在采取了行动,在每一个地方布点,注意不要在报道中指出来,因为犯罪分子同样也会利用新媒体采取相应措施。”

张志安 博士认为,公开信息,可以公开事态的进展,尺度把握体现在,一个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让附近的居民及时疏散,起到及时预警作用;另一个是在案件结束以后,第一时间公开案情并安抚民心。

《新周刊》官方微博在跟评中称赞“广州公安微博说案,这叫与时俱进”;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德山雅集”还建议此次直播可做未来新媒体传播的典型案例!

【专家观点】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张志安 博士:“这种信息公开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对于广州公安微博直播案情,得到绝大部分网民的赞许。为此,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张志安 博士。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63日上午,广州白云山一男子持枪抗法被警方击毙。一些媒体微博的直播,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在这些微博消息的发布者中有一个特殊的角色,是广州公安的官方微博。政府微博在突发的刑事案件中直播,这还是首次。在一个人人都是记录者的时代,政府这样同步直播案情进展,对此,您如何看待?

张志安:我觉得这个非常了不起。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来讲,尽管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有行政条例,但是贯彻执行起来还是不够的,毕竟政府部门积极有效的利用互联网公开的行为还是不多。

从这个角度来讲,公安部门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对这样重大的突发未知事件利用微博平台直接进行直播,一方面表明他们对新技术的使用非常重视,另一方面说明他们的信息公开是有突破的,这种实时的信息公开,是非常少见的。

一般政府都是在突发事件结束以后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有节奏的公开。而这次利用新媒体对未知突发事件的直播,体现了广州公安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利用新媒体技术的水平,还是很值得称道的。

但这件事也需要两面来看。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民众需要的实际上是和自己直接公共权利有关的公开,并不是实时的公开。但是这个事情比较特殊,是个刑事案件,它有自己的特点。公开刑事案件的形式不是主要的,公开的实质,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捍卫公共利益,保证公共决策,保证政府行为合理合法合情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案件只要是公开公平处理,合法合理调查,即使没有采取实时直播,也关系不大。我个人担心的是,这样的实时直播是否会对案件的处理带来影响。对这样的案件直播,当然好处是能让附近的居民引起警惕,但是由于公众对它的关注高,恐惧度可能会加强。

另外,看热闹的人增加是不是会对破案带来影响。首先我们要肯定政府这样的行为,但是政府在信息公开的时候还要考虑一个“度”的问题。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相对于微博网上直播的快捷,传统媒体在这件事情上的报道显然是落后了,因此有人说,传统媒体将面临巨大的挑战。从传播学的角度,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张志安:这个不用太担心,只是产业的问题。新媒体主要优势在于快,在于速度优势。另一方面,新媒体有公众参与的优势,公众可以参与完成报道,而且低门槛,谁都可以使用。

对于传统媒体面临挑战,我觉得不用担心。因为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深度分析还是最终由传统媒体完成的。

这一点上,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可以形成互补。就算20年、30年后没有了传统媒体,我们也不必留恋。只要我们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信息,有媒体能服务于我们,其他都不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谣言止于信息公开

6 3 晚,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63日上午,广州白云山一男子持枪抗法被警方击毙。广州公安的官方微博直接在突发的刑事案件中直播,得到网民的好评。这对政府有什么好处?

张鸣:我觉得这样很好。突发事件,在当地容易引起流言猜测,甚至引起谣言,这种谣言对当地伤害很大。政府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对于控制流言很有好处,而且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有很大的提升,以后百姓会更加相信政府。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以前说“谣言止于智者”,现在信息流通,大家相信流言止于公开。你觉得呢?

张鸣:智者信息不清楚的话,难以判断。我觉得信息公开是制止谣言最好的方法,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这种信息公开的行为,推广的可能性有多大?

张鸣:这个要看政府。这个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慢慢来,通过这种行为逐渐建立信息公开的公信力,有了公信力就好办了。只要坚持下来就会聚拢民心。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张志安在谈到这件事情时提到,政府在信息公开中需要把握一个尺度的问题。你怎么看这个尺度?

张鸣:我非常同意这一点。对于这样的突发情况尤其是刑事案件,首先消息不能隐瞒,但是对于案件的具体细节还要谨慎。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你对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建议?

张鸣:政府需要低姿态、平等地与网民交往,绝大部分的网民还是通情达理的。

【事件背景】

一男子广州持枪抗法,被警方击毙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  63日上午,广州白云区京溪派出所民警在会同街道工作人员清查辖区银兴路某住宅时,屋内一男子突然从房间冲出,拿出一支手枪对民警先后开了两枪,击伤一名民警。在场民警迅速调集警力封锁现场,双方一度展开对峙,特警最终在晚上将该名男子击毙。

6 3 上午1020分许,京溪派出所民警会同街道工作人员清查辖区银兴路某住宅时,屋内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突然从房间冲出,从身后拿出一支手枪对民警先后开了两枪,击伤一名民警。在场民警迅速反击,并将受伤民警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警方迅速调集警力封锁现场,将嫌疑人控制在室内。

事发后,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沙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立即展开救治伤员及围捕嫌疑人等工作。

据附近居民介绍,该男子当过兵,是河南人,租住在这里已经已一年多。街坊说晚上经常听到男子大叫或唱歌。房东曾与保安一起跟男子协商希望他搬走但遭拒绝。房东之后请治保人员上门,确定男子要在5天内搬走。63日是协商搬离的日子,治保人员和警察一起上门,不料遭到男子的抵抗。

一名旁边住宅楼内的目击者说,他看到男子在5楼,手上有自制的土枪,并开了枪。还有目击者说,男子还朝地上扔了一个类似爆炸物的东西,但所幸没有引起爆炸。

下午,大批特警携带狙击枪赶到现场,并多次发射催泪弹,但一直未能将男子制服,双方展开对峙。1910分左右,现场20多名特警发起强攻,2014分,现场警方证实,男子已被当场击毙。

受伤的警员是京溪派出所一名陈姓副所长,他被子弹击中左腹部,被送到南方医院抢救。在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下,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围捕中没有其他警察和群众受伤。

文章来源:http://news.sina.com.cn/c/ 2010-06-04 /101920411027.shtml

 

广州公安新浪博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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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gzjd#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