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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哪得清如许——我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六年回眸

   问渠哪得清如许―我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六年回眸

2010年06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 贾楠)200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改革任务将于2012年完成。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673个乡镇完成机构改革,占乡镇总数60.3%。

    基于此,中央编办提出,把2010年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关键之年、攻坚之年。

    这是一次农村“上层建筑”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地方机构包括乡镇机构进行过多次改革。与以往历次改革相比,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具有显著特点。

    --这是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进行的改革。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时期,在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方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中央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要按照建设新农村总体要求,着眼于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进行体制机制创新。

    --这是一次在全面取消农业税形势下进行的改革。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9亿农民告别上缴农业税历史,农村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但同时,乡镇政权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因此,需要对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进行相应调整。

    “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上层建筑变革的重要内容。”这位负责人说。

    --这是一次在农村综合改革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迈出的第三步,重点是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某些深层次问题。

    作为农村综合改革重要环节,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与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配套,处理好与各项改革的衔接,做到有序推进。

    特殊的历史背景条件,无现成做法可循。这意味着此次乡镇机构改革必须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

    这是一次典型的“渐进式”改革

    摸着石头过河,逐步扩大“战果”。

    6年间,乡镇机构改革经历了先行试点、扩大和深化试点、全面推开等阶段。目前,已有安徽、湖北、黑龙江、吉林、河南、重庆、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苏、海南、四川、宁夏等13个省份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实践中,各地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方法。

    --简政放权,提高乡镇政府服务效能。

    “乡镇机构改革不单要做好机构人员的调整,更重要的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把乡镇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为农服务的轨道上来。”江苏省高邮市编办主任朱光说。

    然而,改革的“第一刀”从哪里切?高邮市决定首先从领导层做起,严格规范乡镇领导职数和党政机构设置。经过改革,全市乡镇领导职数配备减少9.3%,乡镇行政编制精简10%。

    在全国,各地普遍对乡镇原有党政机构进行整合。浙江从每个乡镇3个至8个党政机构改设党政综合、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村镇建设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等“五办”。湖北从改革前的5个办公室精简为“三办”。黑龙江省兰西县乡镇则不设机构,只设党委秘书、组织委员、宣传统战委员、政府秘书、民政助理、计生助理等13个岗位……

    行政机构精简了,领导班子精干了,一位乡镇干部由衷感慨: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理顺了乡镇政府内部关系,促进了乡镇干部观念和作风从经验型向学习型转变、从权力型向能力型转变、从指挥型向参与型转变、从随意型向规范型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服务三农,事业单位放大社会化服务功能。

    “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办事代理制、巡回服务、服务热线……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各地乡镇纷纷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要不是镇上帮我修通了引水沟渠,农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定期给我提供免费技术指导,解决了很多生产销售难题,我哪可能养100多头肉牛。”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长沙村养殖大户杨小红道出了心里话。

    为帮助农民抵御市场风险、降低养殖成本,当地政府对养殖户从政策补贴、养殖技术、动物防疫到销售指导施行“一条龙”跟踪服务。

    在全国,各地把乡镇功能定位、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重点,变“管理农民”为“服务农民”,普遍采取因事设岗、“养事不养人”方式,让机关干部真正“背着职责下乡”,走入农村服务广大农民群众中间。

    定位准,方能方向正。“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已成为各地对乡镇职能定位的共同认识。

    这是一次激发基层活力的改革

    政府添活力,百姓得实惠。

    中央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乡镇机构改革激活了新农村建设“一池春水”,有效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乡镇机构改革提升了乡镇履行职能能力,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通过改革,乡镇政府向着“小政府、大社会”现代管理目标迈进。改革以后,乡镇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公共服务以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促使乡镇干部思想观念发生明显变化,为农服务意识有所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乡镇机构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各地在改革中整合乡镇行政机构,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富余人员,清理清退临时聘用人员,同时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等新制度和新办法,制止了乡镇长期以来存在的乱进人现象,乡镇人员编制膨胀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乡镇机构设置滥、财政供养人员多、人员严重超编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财政支出减少了,农民负担减轻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得以巩固。

    --乡镇机构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许多地方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县乡权限职责进行合理划分,理顺了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站所管理体制,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迈出了坚实步伐。

    同时,各地干部普遍实行竞争上岗,一大批学历层次高、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乡镇领导工作岗位,有的地方还选派县直部门和乡镇分流人员直接到村任职,乡村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他们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要求,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热潮中。 

九亿农民得实惠――我国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2009年04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 卫敏丽 李兴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2004年3月,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率先在黑龙江、吉林、安徽、湖北四省“破冰试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控制乡镇人员编制,二是鼓励地方积极试点,探索积累改革经验。之后,各地相继开展试点,并加大工作力度,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乡镇机构改革在探索中积极推进,不断深化。

    截至2008年底,全国试点乡镇总数约1.8万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安徽、湖北、黑龙江、吉林、河南、内蒙古、浙江、重庆8个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试点。四川、青海和江西的试点乡镇已经达到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中央编办会同地方和有关部门通过开座谈会、专题调研、挂职蹲点、典型解剖、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试点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意见》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数易其稿,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集思广益,先后共征求了地方5500多名各级领导干部(省级240名、市级260名、县级1600名、乡级3400名)的意见。

    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乡镇一级差异性很大,《意见》既着眼于乡镇当前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改革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又为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留有空间,明确充分尊重各地实际,主要依靠地方和基层来推进这项改革,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同时,《意见》还对推进职能转变、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要求。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乡镇机构改革成效明显

    2005年9月14日,江西省瑞金市黄柏乡“和谐110”接到瑞兰村村民钟经和的电话,称其邻居钟明原在叶坪乡松树园松源砖厂打工,因身体不适,辞工回家看病,但仍有1个半月的工资未付,问了几次砖厂老板,工资都未拿到手,请求乡政府帮忙。

    黄柏乡“和谐110”接到情况后,立即与叶坪乡“和谐110”取得联系,并很快得到反馈。而后,在叶坪乡的精心安排下,综治办干部与他们一起到砖厂,收讨工资,终于砖厂欠钟明的1个半月工资如数付清,钟经和感慨地说:“‘和谐110’,真是农民的贴心人。”

    据了解,黄柏乡曾是瑞金市有名的“老大难”乡,上访总量居高不下。自从建立“和谐110”联动服务体系后,在短期内扭转了“落后乡”面貌,一些信访老户问题得到解决,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信访和治安案件大幅下降,乡党委、政府的威信也重新树立起来。

    “和谐110服务热线”、“群众事情代办制”、“一站式服务”……近年来,乡镇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有的地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为农服务质量,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步伐。

    与此同时,各地按照中央精神,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12310”电话受理举报等制度和办法,制止了乡镇长期以来乱进人现象,乡镇人员编制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改革过程中,乡镇干部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管理农民”逐步向“服务农民”转变,群众对干部和基层组织也产生了极大信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得到了加强。河北省馆陶县寿山寺乡一名村干部说:“过去干部躲着群众走,有了事时,干部急出汗,群众冷眼看。现在干部替群众跑腿儿,群众支持干部干事儿,有了群众支持,俺越干越有劲儿。”

    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点 乡镇机构改革任重道远

    “尽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很多问题。”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坦言。

    首先,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乡镇机构改革发展还不平衡,有的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改革试点,有的省份只是选择了少数乡镇在试点探索。一些地方还有畏难思想,改革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各地对乡镇评比考核可以说名目繁多,几乎县里所有科局对乡镇都有评比考核项目。有信访稳定方面的,有经济发展方面的,有农林生产方面的,有组织建设方面的,具体项目多达数十种,一些项目还实行“一票否决”。一些乡镇干部坦言,现在乡镇财力比较弱,但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总之一句话,权力越来越小,责任越来越大。

    《意见》清晰地表述了乡镇的四项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一些乡镇干部反映,现在“干什么”已经明确了,但是“如何干”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乡镇到底该干哪些具体事,各方面认识不一致、不明确,比较茫然。尤其是县级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依旧,乡镇整天围绕上面的“指挥棒”转,难以有精力和时间干好应该干的事情。“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有些乡镇领导还反映,现在“有钱有权”的部门和单位都上收了,肢解了基层政府的职能,权力与责任不对等。

    针对目前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问题,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将注意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有效衔接,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乡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探索为农服务的有效形式,改革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乡镇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同时,为给乡镇转变职能创造宽松的环境,今年,中央编办将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等部门对清理规范涉及乡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一票否决”事项以及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同时抽查各地乡镇机构编制严控情况。

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启动 基层政权更为巩固有力

2009年03月25日   来源:人民日报

     从2004年的“破冰试水”起算,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已在各地进行了整整5个年头。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启动。

    而这一艰巨任务的时间表也已经划定――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五年试点 经验丰硕

    ●试点乡镇约1.8万个,占全国乡镇总数一半以上

    乡镇机构改革,涉及中国34600多个乡镇,“工程”之复杂、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2004年3月,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决定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一直到次年2月,试点主要在黑龙江、吉林、安徽和湖北4省进行。这一时段,被视为先行试点阶段。

    自2005年3月到2006年6月,试点进入扩大阶段。国务院强调,试点要严格守住“两条底线”,即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5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相比第一阶段,各地开展试点积极性高涨,推进速度很快,试点乡镇绝对数增加了近7000个。

    从2006年7月迄今,属于逐步深化阶段。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5年来,各地积极探索,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深化试点内容。据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试点乡镇已有约1.8万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浙江、重庆8省(区、市)已完成全省(区、市)范围内机构和人员精简等阶段性任务;有的省份则选择部分市县乡进行试点。

    5年试点,经验丰硕。税费改革前,一些乡镇是一幅“乱进人、进乱人”的乱象;试点后,乡镇人员编制呈逐年下降趋势,乡镇人员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在试点改革过程中,乡镇干部的观念也悄然发生根本性变化。不少乡镇干部感慨:必须从“老爷”、“当官”向“服务员”、“服务”转变。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也向前迈进一大步。首问负责制、办事代理制、“和谐110”联动体系;村村通公路、饮水工程改造……随着各地一系列创新之举、务实之举频频推出,乡镇公益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启动 时机成熟

    ●既要“切一刀”搞改革,又不搞“一刀切”

    试点成绩突出,但问题也不容忽视。多年来,乡镇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并存,“有限权力、无限责任”尴尬,条条干预乡镇运行、机构人员编制压力依然很大……一个个现实难题依然有待实践破解。

    如今,随着农业税的取消,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经进入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渐次推开。中央领导同志强调指出:“乡镇机构改革既是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全面启动乡镇机构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精神,中央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国推开乡镇机构改革。

    “改革最突出的特点,在于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三农’工作全局高度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一级的功能定位,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央编办主任王东明表示,全面启动乡镇机构改革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贯穿改革的一根红线。”

    依照改革“蓝图”,乡镇机构改革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全国有几万个乡镇,情况千差万别,这就决定了必须适应新形势要求,所有乡镇既要‘切一刀’搞改革,又不搞‘一刀切’,不能只搞一个模式。”王东明说。

    改革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长期以来,由于事权和财力的不相匹配,导致乡镇权力没多少、责任却无限大,严重影响了乡镇的正常履职与运行。“改革在这一点上的调整,旨在权力、责任相一致,保证乡镇的正常运转。”王东明强调,改革后的乡镇要在四个方面全面履职,即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单看这四项职能,并不都是全新内容,但把现阶段乡镇应当履行的四项职能清晰地表达出来,却是第一次。”他表示,改革同时强调不同类型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这既体现了共性,也突出了差异性。”

    新意迭出 成效可期

    ●严控“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虽然《意见》只有1900余字,但其间透出的改革气息,令人耳目一新。

    曾几何时,“食之者众,生之者寡”,是对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的真实描述。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工作实际,确定党政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可设若干综合办公室,也可只设若干综合性岗位。”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介绍,譬如,有些地方设“三办一所”,有些就设“四办一所”,还有的设“一办四所”。“只要符合当地实际,如何设置,不划框框,但总体要求是:要精干、要高效。”

    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划定这个硬杠杠,目的就在于避免将空余的乡镇行政编制随意调整到上级机关使用,从而产生行政编制分布的倒金字塔现象。”他解释。

    同时,为切实把住5年内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这条“底线”,中央编办多次强调,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多年来,原来由县级各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乡镇工作的“指挥棒”。尤其是名目繁多的“一票否决”事项层出不穷,以致乡镇干部整日疲于奔命:“工作要是样样都像计划生育那样一票否决,就是三头六臂也顾不过来!”

    2006年,河南开始全面清理“一票否决”和检查评比项目。全面清理后,原有的“一票否决”项目取消了6项,保留5项;涉及乡镇的143项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取消了135项,仅保留8项,一举为乡镇减了负、解了压、松了绑。

    在充分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意见》强调,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指出,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这实际上就把工作的‘指挥棒’统一归口到县级党委、政府,避免‘条条干预’泛滥,给乡镇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履职环境。”吴知论说。

    站所改革 加强服务

    ●综合设置乡镇事业站所,乡镇不再兴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在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方面,改革也有新内容。

    《意见》提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

    目前,各地对乡镇事业站所的改革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多数地方将乡镇事业站所整合为3―5个服务中心;第二种是湖北等地将乡镇事业站所转制为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由政府通过签订合同、项目招标的办法向其购买服务;第三种是改由县里派驻。有的地方将乡镇事业站所上收到县级主管部门管理,有的还实行了跨行政区域设置。

    《意见》对乡镇事业站所改革提出三点原则要求:

    ――乡镇事业站所原则上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根据实际情况,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可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体制。

    ――推进事业站所分类改革,区分事业站所的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活动,对公益性机构加强财政保障,经营性机构要转制为经济实体。特别是,要综合设置乡镇事业站所,乡镇不再兴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事实上,各地在这方面早已进行大胆探索。如湖北等地探索的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等做法,便深受基层欢迎。“把为民服务的事办好了,也没增加人力成本,可谓一举两得。”中央编办三司司长李晓全说。“从实际出发,政府购买服务,使公益服务也走出一条市场化的新路子。”

    王东明表示,随着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中国的基层政权将更为巩固而有力。(盛若蔚)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