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学者举报《现代汉语词典》违法
举报者称,NBA等词语录入词典违法,英文代替汉字就是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
新京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和翻译家江枫等百余名学者联合签名的举报信,送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举报信称,商务印书馆今年出版的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
联合签名之一的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敏生表示,汉语词典对于语言文字来说一般具有标准、规范的意义和作用。在“词典”中把英语词汇作为“正文”,用英文替代汉字,从现实的作用和长远的影响来看,是汉字拉丁化百年以来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
昨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未见到联合签名的举报信,他表示,即使当天举报信送到了总署,但根据工作流程,这类举报信会先送到综合厅,再由综合厅分发到相关业务部门。
■ 链接
“NBA”和“美职篮”之争
2010年央视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在电视转播中放弃“NBA”改用“美职篮”,这一做法引起争议,直到被《现汉》收录,“NBA”才又重回荧屏。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曾在第6版《现汉》的出版座谈会上说:“以前官方媒体用‘美职篮’,和真正喜爱NBA的群体不在一个语言环境下,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啊!所以我说,当《现汉》收录了NBA之后,给从事语言工作的人员带来方便。”而在李敏生等人看来,这无疑是“返回到了错误的轨道上”。
■ 对话
“诺基亚能译成中文 iPhone就不能?”
举报活动发起人认为,汉语夹杂英语的现象会威胁汉语安全
新京报:你认为这部词典违法的地方多吗?具体都有哪些?
傅振国:正文部分第1750页至1755页收录了239条“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像解释汉字的词条一样予以解释。实际上大部分都是英语缩略词和字母词,像NBA、GDP、CPI、WTO等,我们常见的都有。
新京报:其实像NBA、GDP、CPI等这些词汇,接触到的人都很熟悉其内涵,非得用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指数这样的字眼儿吗?
傅振国:这些词汇现在大家都熟悉,但如果不将其用法予以规范,那以后类似的词语会越来越多。我们觉得应该有一个标准,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如果不予以规范的话,那汉语里英语会越来越多了,那就不汉不英了,还是要解决长远的问题。
新京报:开放性也是语言的特点。语言除了纯洁性的特点,是不是应该与社会生活保持一致?
傅振国:汉语是要吸收外来语言,是要与时俱进,但这种开放性是把英语翻译成汉语,简单地说就是翻译成汉语再使用。
汉语并不是没有开放性,像现在汉语中的“党”,“阶级”,“阶级斗争”都是从日语中翻译过来的,“德甲”“英超”也都是翻译过来的词汇,可口可乐也是翻译过来的词汇,这些词汇也都保持了汉语的本性。为什么“英超”“德甲”翻译过来了,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却翻译不过来,为什么“诺基亚”“摩托罗拉”翻译过来了而iPhone和iPad就翻译不过来?这些翻译过来的词语就是汉语中新的词语。
新京报:这些音译过来的词语可以丰富汉语,为什么NBA、GDP、CPI等缩略词就不能视为丰富汉语词汇呢?
傅振国:这不能开这个口子,这些都是英文字母,这样下去导致将来的汉语就是一部分是方块字,一部分是英语字。反过来说,英语中吸收汉字了吗?英语吸收了汉语的词汇,也都是改为字母拼写,读起来是汉语拼音的发音,但形体上仍是英语,为什么英语没这么做而汉语要这么做?
新京报记者 郭少峰
首都百余位学者联名举报
商务印书馆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正文
所谓“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内容违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并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2年6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该词典正文收录239条所谓“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4号令)、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新出版[2010]11号)等法规。
我们举报的事实是:
事实一:2012年6月出版的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正文第1750页至1755页收录了239条所谓“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绝大部分是英语)。
事实二: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在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出版座谈会上对媒体宣称:“《现代汉语词典》具有权威性,《现汉》等于答案。” “以前官方媒体用‘美职篮’,和真正喜爱NBA的群体不在一个语言环境下,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啊!所以我说,当《现汉》收录了NBA之后,给从事语言工作的人员带来方便。别再绕口说:美职篮美职篮这样一个词汇了。”
我们举报的理由:
理由一: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正文”收入英语词汇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该法明文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和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必须用普通话和规范的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十一条: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第四条: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汉语词典”是规定汉语汉字标准的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是汉语文出版物,不是英语词典,不是英汉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在“正文”中收录了英语缩略词等词汇之后,等于将汉语汉字的标准规范擅自改变为英语等外语可以进入汉语,英文可以代替汉字。因而从根本上搞乱了国人正确使用汉语汉字的标准和规范,任其泛滥发展将从根本上危及汉语汉字的安全,危及中华文化的安全。
理由二:商务印书馆严重违犯国务院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法规。《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在封底上写道:“按照国务院指示编写。”
把英语(包括英语缩略语)收进汉语词典,正是严重违犯国务院的下述法规和指示:
国务院制定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八条:“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2010年4月7日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的文件:《国办秘函[2010]14号》针对“一些行政机关使用规范汉字意识淡薄,随意在公文中使用字母词”等现象,要求:“行政机关应模范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牢固树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养成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在制发公文时自觉使用规范汉字,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作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出版单位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误导社会大众“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这种违法行为对规范使用汉字汉语是极其严重的危害。
中央电视台五频道在2010年4月之前,一直用“NBA”。广播电视总局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法》发出了规范广播电视用语用字的通知,中央电视台将“NBA”改为“美职篮”的;于殿利竟要中央电视台依据《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返回到上述的错误轨道上去。
理由三:商务印书馆作为国家重要的出版单位,其《现代汉语词典》的上述错误与党的第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精神背道而驰,损害了中华民族应有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我们强烈要求:
对商务印书馆上述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认定和宣布《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 将英语词汇进入《现代汉语词典》正文的内容违犯了国家上述有关法规。
二、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出版者商务印书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
三、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立即撤除“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一节。
四、责成商务印书馆认真学习国家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工作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学习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和胡锦涛同志有关文化工作的讲话,提高保卫中华文化安全的自觉性,切实“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积极的弘扬者”。
2012年8月27日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主持人:不明白违法一说从何来
2012年08月29日 11:30 来源:北京青年报
百余学者举报《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词语违法―――
媒体报道称,昨天上午,一封由一百多名学者联合签名的举报信,被分别送到了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这封举报信称,商务印书馆今年出版的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修订主持人江蓝生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质疑“违法”一说从何而来。
学者举报:
这是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
据报道,这封举报信签名的学者中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敏生、“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和翻译家江枫等。李敏生等学者认为,第6版《现汉》正文第1750页至1755页收录了239条所谓“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有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等规定。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敏生认为:“汉语词典对于语言文字来说一般具有标准、规范的意义和作用。在‘词典’中把英语词汇作为‘正文’,用英文替代汉字,从现实的作用和长远的影响来看,是汉字拉丁化百年以来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人民日报》高级记者傅振国说:“《现汉》第6版在‘正文’中收录了英语缩略词等词汇之后,等于将汉语汉字的标准规范擅自改变为英语等外语可以进入汉语、英文可以代替汉字。”
修订主持人:
词典是工具书
要为大家查阅提供方便
中国辞书学会会长、《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修订主持人江蓝生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尊重他们发表意见的权利,但实在不明白违法一说从何而来?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哪一条规定了语文辞书中不能对字母词加以解释?”她指出,“据我们了解,在国家正式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稿中,都出现过一些字母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很多字母词,比如你到医院做B超、CT,股民炒股会遇到A股、B股,关心经济形势离不开GDP、CPI,生活中都离不开,百姓到哪里去了解这些词的意义呢?这就是工具书所要承担的责任了。”
其次,她指出,对方称作为“正文”收入词典也不准确,实际上,是作为另类词附在汉语词的后面,并没有按音序插入汉语词当中。据悉,《现汉》1996年修订本首次在正文后附上“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当时共收录了39条。此后《现汉》中“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条目不断增删修订,2002年的第4版删除4条,新增103条,2005年的第5版删除9条,新增49条。2012年第6版收录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239条。
“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和外界接触越来越多,缩略语越来越多地进入到百姓的生活中,词典作为一本工具书,是要为大家查阅提供方便。”江蓝生说,不仅是《现汉》收入字母词,专门的字母词辞典就有十几本,“我们选择的标准是根据使用的频率和与人民群众生活的相关度。”对于“破坏汉语的纯洁性”、“危及到中华文化”,这是不是上纲太高了,简直不知从何说起。她强调,“一本工具书收入字母词,不代表我们提倡大家都用字母词,只是为了查找方便,正如词典里收到负面词,也不代表提倡大家去做不好的事情。不能做这样的逻辑推理。”她主张,在正式出版物中,尽量使用汉语词语,在特别需要的情况下,用字母词的时候第一次出现加括注,“我们欢迎大家对《现汉》第6版提出意见,但是希望能够实事求是。”
■文/本报记者 罗皓菱
网友观点
文化需要融合
对于这番争论,网友反映不一。有人支持学者,“中文字典里有英文,真是滑稽。要了解NBA,去查英汉字典啊,这又不是地球语言大词典。”“外语多可以音译、意译啊。为什么一定要用英文?口语没关系,但是英文怎能入汉语词典?难道老外写饺子要写中文?我们写寿司要写日语?没有这种说法,汉语作为表意文字对语言的吸收能力是很强的。”更多的人认为,“顺其自然吧文化是要融合的。”“NBA小孩都知道是啥,词典要适应社会的发展。”
英语,正在深度侵入汉语
300年后汉语会消亡吗?
日期:2010-02-28 作者:傅振国 来源:文汇报
30年后的汉语是什么样子?
“Erin Manning是一位居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专业摄影师、教师和电视工作者。电视观众将Erin视为The Whole Picture的最佳主持人,The Whole是HGTV-HD和DIY网络推出的、获得TELLY大奖的数码摄影秀。”
“1982年,董事长Dr.RoIf Portmann和CEO Mr.Ui riCh.W.Herzog毅然决定从瑞士钟表业的大亨ASUAG控股公司(即今日的Swatch集团)手中买入Oris品牌――这个历史性的转折点,为瑞士OriS表此后纵横天下奠定了成功的基石。”
30年后的汉语将会是这样的汉英混杂、不汉不英的文字。
第一段话,摘自我喜欢的一本书,2009年2月中国首都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人像摄影》,是这本书中出版者对该书作者的介绍。第二段话,摘自我喜欢的、我国出版的最好的杂志之一的某杂志,2009年第47期。我不点名批评是因为此种现象太多了。而且,这两家还不是汉英混杂最严重的。只点名批评这两家有失公允。
汉英混杂到如此严重的程度,目前在中国出版物中虽不普遍,也不少见。所以,我只是把它看成是30年后汉语的普遍文本。当然,前提是如果没有措施制止汉英混杂蔓延滋长的话。
最严重的后果将是:汉语不再是单独能够表情达意的语言体系。上面引用的这段话,只懂汉语不懂英语的人看不懂写不了;只懂英语不懂汉语的人同样看不懂写不了。中国人必学英语才能看懂自己的汉语。
汉语,作为中华文明的载体和基础,可能要发生根本性动摇。
300年后的汉语是什么样子?
这件事如果从一个较长远的历史跨度来思考(比如100年、200年、300年),它的严重后果将让每一个中国人触目惊心,那就是:汉语消亡,英语代替汉语。
历史可能这样记载:世界上最古老的三种文字,古代埃及的圣书字(俗称埃及象形文字)消亡于公元400年;古代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消亡于公元前330年;由古代中国的甲骨文演变的汉字,消亡于公元2300年。历经5000年的汉字终于抵抗不住英语的侵入而最后消亡。
这不是危言耸听。按照3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英语侵入汉语的速度,按照中国年轻一代对英语的崇拜对汉语的轻视,按照我国知识分子目前对待英语侵入汉语所持的麻痹麻木的精神状态,不用300年,100年后,汉语将会消亡。
原因何在?
第一大原因,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对外来语,不经翻译汉化,直接以英语字母形式楔入汉语。
汉语的发展,当然离不开对外来语言的吸收。我们的祖先前辈早就为吸收外来语创造了正确的方法。用音译,便有了“咖啡”;用意译,便有了“电话”;用音译加意译,便有了“芭蕾舞”。主要用这三种方法,便解决了外来语翻译汉化的主要问题。
汉语历史上,迄今有三次大的吸收外来语高潮。第一次高潮在汉唐通西域之后和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从西域吸收了“葡萄”、“骆驼”等外来词;从佛教中吸收了“世界”、“庄严”、“结果”、“现在”、“圆满”等外来词。第二次高潮是在鸦片战争之后,从英语吸收了坦克、沙发、吉普车等等;从日语中吸收了组织、纪律、政府、党、方针、政策等等。
这些外来词经过汉语文化的“胃”消化吸收,它们的模样变成了方块汉字,它们已经融化在汉语的血肉之中。
第三次高潮,正是我们所处的时代,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中外交流迅猛扩大,英语如潮涌入。我们在忙碌中有一个“小小的疏忽”,没有将外来语完全汉化,部分英语楔入汉语。这个口子一开,犹如蚂蚁钻进长堤,泛滥蔓延,大有不可收拾的势头。
最先是英语缩略语(也有人称为字母词)在汉语出版物中广泛使用。国内生产总值,用GDP入文;世界贸易组织,用WTO入文。接着是CEO、NBA、CPI、IMF等等排着队跟进,逐渐成为高频词。
造成汉英混杂的第二类情况是科技新词、品牌名称、专业术语不加翻译。例如:IT、VCD、DVD、DV、IBM、MP3、QQ、MSN、web2.0、twitter、iPhone、Google adwords……
第三类情况是人名、地名、企业名、单位名不翻译。这类情况的代表,就是我在本文开头引用的那两段话。
第四类情况,一个英语单词或一个字母成了汉语造句中的一个词素,例如:“经销商PK品牌商”;“适当地YY一下不行吗?”;“这话我都说N多遍了。”
第五类情况,中国人用英文字母取名,或者直接取英文名:“赵C”、“李-A”、“张@”。公共建筑用英语名,例如:SOHO现代城。
第四类、第五类情况对汉语的解体最具有杀伤力,有着潜在的、令人恐怖的威胁!它已经扎根在汉语的细胞里了。
第二大原因:中国知识分子疏忽麻痹,对英语侵入汉语,缺乏应有的警惕,缺乏清醒的文化自觉。
在中国的出版物上,在汉语的故乡,造成汉英混杂甚至可能导致汉语解体的状况,这不是英语国家所为,不是英国议院干的,不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干的,没听说西方有“和平演变”汉语的计划。这是中国知识分子自己干的。
中国知识分子也不是故意要糟蹋自己的文化,而是我前面所说的“小小的疏忽”,是处在“无意识”状态。谁也没有往深处想:汉英混杂,打开了英语入侵汉语的缺口,是逮来“英语蚂蚁”在自家的汉语长堤上打洞。
让我们分析几个高频词,看看中国知识分子是怎样由“有意识”变为“无意识”的吧。
我们前辈对英语缩略语早有正确的处理办法。比如,石油输出国组织的英语缩略词是OPEC,约在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传入中国,中国就将它音译汉化为“欧佩克”。至今,在我们报刊的行文中,写作“欧佩克”,而不是写作“OPEC”。到了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至今,当同样是英语缩略语的WTO、GDP进入中国的时候,我们却让它直接嵌入汉语。其实,“WTO”用中文简称“世贸组织”或“世贸”,有何不可?“GDP”如果用“国总值”中文简称不是也很简洁吗?“APEC”用“亚太经合”简称不是更顺口吗?
同样是流行性疾病的名称,“AIDS”我们曾将它音译为“爱滋病”,因爱而滋生的病,还兼着意译,翻译汉化做得非常好。到了2003年,非典型流感,国人已经将它称为“非典”了,可到了中后期报刊上又都改为“SARS”来称呼它。今年的甲型H1N1,就干脆是汉英混杂了。用“甲型流感”或“甲流”中文简称不是很好吗?
我们再从相反方向看,看英语怎样吸收汉语的吧。英语单词中的“silk”,它的中文意思是“丝绸”,就是从古代汉语中按照音译的方法借用过去的。还有“关系”,在英语中成为“guanxi”,也是要把汉语英化。把外来语化为母语的血肉,这是任何一种语言在吸收外来语时都遵循的规律。哪像我们现在这样,在方块字的汉语阵列中,隔几行有几个外文字母,真像是在我们满头黑发中插上几根金发,在我们黄皮肤的脸上贴上一块白皮,不协调不和谐不美。如果在满篇英语中时不时插上几个方块汉字,也很刺眼吧?英语国家可没有这种现象。英语中有的词语在汉语中没有对应的词语,但这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搬硬套”的借口,我们可以创造一个汉语新词代替它。
为什么到了第三个外来语涌入的高潮期,中国的知识分子就丧失了警惕性呢?这个时期一个重要的时代背景,便是全民学英语。在前两个高潮期,外来语不翻译成汉语,中国人便认不了。而到了第三个高潮期,中国的知识分子学了一点英语,不译成汉语也看得懂了。而且,运用汉语时夹杂一点英语觉得新奇有趣时尚。于是,中国知识分子,不仅对英语侵入汉语不警惕不抵抗,而且自己欣欣然接受并且有意为之(由此也可见文化软力量的厉害)。全民学英语,本来为的是中国人更方便与外来文化交流,没想到一不小心便用外来语搅乱了自己的语言。我非常赞成中国公民学习英语,但我同样认为:该用英语的时候,用规范的英语,而不是“洋泾浜”英语;该用汉语的时候,用规范的汉语,而不是“汉英混杂”的汉语。
在出版物上和媒体上出现的汉英混杂,对搞乱汉语的作用又远胜互联网和日常说话。因为:这里既向大众传播,又起着示范作用;还作为历史记录传于后世。所以,这里的汉英混杂才是搞乱汉语的致命一击。
严重的责任就在于握有话语权的新闻出版界的记者、编辑、总编辑等等身上。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上的汉英混杂,就是从他们手上放行的。有的编辑还特别热衷用汉英混杂的形式做标题:
“MG:MY年轻生活的GENE”
“上海加入LIVE8”
“哪款AOC,卖到了VDP?”
“Google Adwords新界面发布”
这难道就是个把关不严的问题吗?编辑这样做题,总编辑这样放行,社会这样效仿,汉英混杂便泛滥蔓延。
汉语的危险不在于英语作为强势文化的侵入,而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者对这种侵入自我解除武装,整个民族采取“不抵抗主义”。主要表现在:在官方文件、主流媒体中,对英语微缩语的使用越来越多。民间,在汉语的语境中,夹杂英语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代一代年轻人慢慢地更多喜欢英语而轻视汉语。
汉语是中华文化的基因和基石,它是中华文化的载体,它关乎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关乎国家统一,那是我们中华文化的命根子。我这里如此强调知识分子的作用,是因为知识分子是文化传承的担当者。汉语延续五千年不衰,是世世代代知识分子薪火相传继承发展的。难道到了我们这几代知识分子手里,要传下去一种汉英混杂、不汉不英的“汉语”吗?五千年祖宗的基业要毁在我们手里吗?对这样一个关乎中华文化命根子的问题,中国知识分子怎么能疏忽麻痹?
第三个原因:法律不完善,执法不严格,国家对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缺乏及时有效的指导、规范、管理。
先说第一个问题:法律不完善。
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下文简称“语言文字法”)对规范语言文字起了重大作用。但是,失之简单。对外国语言在汉语文出版物上的使用只有两句话,即第二章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解释。”
我认为:语言文字法对外国语的使用只有一个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
现在政府文件、主流媒体中流行的GDP、WTO、ID等字母词,是不是外国语言文字?如果是,那它就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如果是,每次使用都要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解释,在每次使用GDP时,后面都要加一句“国内生产总值”,岂不是更麻烦了?
有必要对GDP、WTO等几个已成为高频词的英语缩略语专门探讨一段。有朋友说,GDP已为人们广泛采用,政府文件、主流媒体都这样说、这样写,要改也很难了。能不能在修改语言文字法时豁免专门指定的几个英语缩略语。我反反复复想了又想,最后认定还是不能豁免,理由是:
1、GDP等是社会经济中的高频词,保留它们几个,还是保留了大量的汉英混杂现象。
2、法应是公正、公平的,只有一个标准,不能有双重或多重标准。比如,你留了GDP,GDP高兴了;铲除了CEO,CEO不高兴。你没有理由让CPI、IMF等英语缩略语不跟进。
3、即使是现在立法保留几个英语缩略语,再过若干年,又有一批经常运用的英语缩略语要求豁免,是不是又要修改语言文字法,再加上新的成员?不断地修法,不断地递进,汉英混杂不还是蔓延吗?
所以,趁现在通行的英语缩略语词还不是很多,也就是十个以内吧,干脆立法禁行,用汉语简称替代,反而省事。
法,是刚性规定,要能作为人们具体行为的依据,要能操作,不能白纸黑字写着,到具体判案时又不管用了。
还有一个典型案例最能说明问题,它就是被称为“中国姓名权第一案”的赵C案。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市民赵C,因为名字中出现外文字母“C”,月湖区公安分局拒绝向其发放第二代身份证,要求其更改名字。赵C认为公安部门侵犯自己姓名权,向月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月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月湖区公安分局再向鹰潭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的结果是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赵C愿意更改姓名,月湖区公安分局撤回上诉。此案的纷争长达一年,之所以以达成庭外和解结束,因为双方都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语言文字法和居民身份证法都没有明晰的、具体的规定,法院依法判案,结果是无法可依,官司打不下去了。
此案说明英语文化已经严重侵入汉语文化,一个中国人在身份证上不用母语命名,竟然觉得用英文字母更好。感谢公安部门有这个捍卫汉语文化的自觉性。这一次堵住了这个缺口。试想:如果从姓名权这里打开缺口,将来中国如果有十万、百万、千万、上亿的人用汉英混杂的形式命名或者全用英语名,如果他们中又出了名人、国家领导人,汉语出版物上无法回避,汉英混杂更加严重,汉语不就土崩瓦解了吗?
现今的语言文字法在对使用外国语言问题上,太过原则不够具体;又没有制定配套的外文使用管理的法规或规章。这就造成了许多类似赵C案的尴尬:有法存在,无法可依。
2000年7月3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家�H,在作通用语言法草案说明时说到:外文的使用情况很复杂,法律只能作原则性规定。但是“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配套的外文使用管理法规或规章”。10年了,这个“配套的外文使用管理法规或规章”一直没能够出来。
当然,语言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大系统,具体规定不能太多,太多了就把语言框死了。但要做到“原则”和“具体”的平衡。对语言使用中出现的明显的、危害极大的“缺口”,要坚决堵住,要划定红线明确禁止,要具体到可以用它判案。
英语作为世界上强势文化对汉语的影响在所难免。公民个人如何使用外国语言不必干涉,但国家要划定一个底线,守住主要阵地。这些主要阵地就是汉语文出版物(包括报纸、杂志、书籍);政府公文;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居民身份证等。
既然语言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大系统,从动态、发展的语言观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一个不断进行、不断完善的过程。语言文字法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现在的语言文字法立法已经10年。汉英混杂、字母词等等英语侵入汉语的问题,或许当时刚刚冒出来,当时还看不准;而今,它已经为盛为烈为害了,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配套法规,已经是时候了。
建议在修改语言文字法时,加上:
“禁止在汉语文出版物中使用字母词。一切外语词必须经过翻译汉化,才能在汉语出版物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登记时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
再说第二个问题:执法不严格,监管漏洞多。
本文开头引用的汉英混杂的例证,还有许多报纸用汉英混杂的文字作为标题的例证,是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不允许的。由于没人监督、没人管理,致使汉英混杂蔓延滋长几乎不可收拾。
谁来监督?谁来管理?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了政府是执法主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199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教育部设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
语言文字法还规定了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之外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教育部门管好学校;广播电视部门管好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管好报纸、杂志、书籍等出版物;工商部门管好企业名称、商品包装说明、商标、广告;体育部门管好体育场馆;城建部门管好公共设施的用语用字。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列举政府各部门对语言文字的管理职责,是想说明不是语言文字法立法时职责不清,而是政府有关部门执法不严,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建议各级政府新闻出版部门设立通用语言的监察机构,对所属的报纸、书籍、杂志等等汉语文出版物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及时制止。
“监督者”不监督怎么办?谁来监督“监督者”?应该是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了。
第三个问题:外国专有名词和科技术语的翻译规范审定不及时。
按说,语言文字的发展是长期地缓慢地社会约定俗成的。现在看来,对外来语不能只等社会约定俗成。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理论、新概念、新材料、新工艺、新品种、新型号不断涌现,与之同步的科技术语产生的数量大,传播速度快。国家没有及时规范和进行权威公布,社会交流又是一刻也不能等待的。由此造成许多科技新词在汉语出版物中直接以英语名词出现。比如QQ,MSN,现在又出现了twitter,至今不见规范翻译汉化,将会造成更多的汉英混杂。如果你现在去看报刊关于科技类的文章报道,你会看到那里的汉英混杂触目惊心。
建议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翻译规范委员会,专门负责外国人名、地名、外国专有名词、科技术语的翻译规范工作,建一个这方面的官方网站。一有新词出现,立即组织翻译审定,立即在官方网站公布,全国都来跟它“对表”。一有新词出现,还可以在官方网站上号召全国人发帖翻译,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最后由翻译规范委员会审定公布。这也正好发挥了全国学英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