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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火速废除”《军事审判法》 军方担心难以练兵

 

86日,台湾“立法院”举行专门临时会议,以短短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仓促三读通过“军事审判法”修订案,速度之快,在自称“民主自由”的台湾实属罕见。未来马英九一旦签署通过,台湾的军事审判制度将面临革命性扭转,执行长达近一个甲子的“军事审判法”将形同作废,此举也引发了台军和各方的质疑。

台“立法院”于86日举行临时会议,国民党团和民进党团竞相以“急行军”的姿态提出修正方案,一致同意未来军事审判系统回归司法体系。这是台湾军事制度和司法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此后台湾的现役军人将更像是穿着军服的普通民众。

此次修正,主要采取了“一次到位,两段实施”的方式:在第一个阶段,将凌虐部属、违法处罚、阻挠申诉、公共危险、伪造文书、抢夺强盗等10余项案件,移出军审范围,改由一般司法机关追诉处罚。

在第二个阶段,将军队中出现的其他案件,如颠覆政府、暴动、泄露军事机密等,5个月之后再全面回归一般司法侦审。而在这5个月的过渡期间,马当局要求司法体系与军法体系全力做好配套工作,力争做到无缝接轨。

毫无疑问,洪仲丘案就是推动此次“军事审判法”彻底变革的导火索和催化剂。今年74日,台湾成功大学高材生洪仲丘,在历经7天禁闭后,又被要求在炎热高温中进行高强度体能训练,最终不幸惨死。消息传出,岛内民情激愤,纷纷要求公布真相,严惩凶手。 

83日晚间,更有25万“白衫军”自发组织,走上街头,进行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民众游行,并提出强烈诉求,要求当局务必修正“军事审判法”,严惩凶手,否则民众将誓争到底,决不罢休。面对势不可挡的滚滚民意,马英九亲上火线,紧急止血,公开对外承诺,“一定要推动完成‘军事审判法’修订,还洪家一个公道”。 

“戒严”时代的军法

195677日,蒋介石签署公布“军事审判法”,同年101日正式施行,共有252条法律条文。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立法”、修订等一系列程序,台湾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军事审判体系。 

在机构设置上,依次成立了“国防部最高军事法院”、“高等军事法院”、“军事法庭”、“军事检察署”等机构;在人员配备上,目前台湾“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共有345名专业军检与军法官,专门负责军队中的法律案件;在法律条文上,相继出台了“军事审判法”、“陆海空军刑法”、“陆海空军惩罚法”以及其他军事特别法。在“军事审判法”修订之前,台湾对于军人的侦查、控诉、审判等,主要是依据这几部“军法”。 

军人只有在触犯“刑法”第六十一条这种微罪时,才能免于军审,这意味着军人犯罪,几乎全部需要由军审来裁定。

“军事审判法”制定后经7次修订,其中多个条文如第29365961条等,都已经遭到了删减或改动。特别是1987年“解严”后,因“宪法”及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非现役军人不受军事审判”,“军事审判法”的适应范围发生了重大变革。自此之后普通民众再也无需接受军事审判,但服役军人仍然必须遵守“军事审判法”的约束。

“军事审判法”作为台湾军事审判体系中的一部支柱性法律,制定于台湾特殊的“戒严时期”。根据“戒严法”规定,在交战地域,即使是平民,如果触犯法律,也必须接受军事机关的审判。既然是军事审判,自然就需要法律依据,“军事审判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军事审判法”实行以来,由于自成体系,外界无从监督,一直存在着大量的黑箱作业、官官相护、球员兼裁判等弊病,因而台湾民间对于修订“军事审判法”的呼声向来很高,但军方一直迟迟不肯消弭民怨,总是小修小补。

争议迭起 危机四伏

虽然台湾“立法院”已经三读通过“军事审判法”修订案,但整个事件由于过程过于仓促,引发了很多争议,也埋下了很多“隐患”。民众普遍认为,解决的问题与制造的问题孰多孰少,现在很难断定。其“后遗症”未来将逐渐显现。

此次修订案,以“战时”和“非战时”为切割依据,提出军队中“战时”发生的案件由军事审判体系来负责,而“非战时”发生的案件则由司法体系来处理。但这种非此即彼的区分方式存在着很大问题。且“战时”与“非战时”的区分界限如何划定? 

例如,台湾对于“战时”的定义是:“抵御侵略而由‘总统’依‘宪法’宣告作战之期间。战争或叛乱发生而宣告戒严之期间,视同战时。”那么,如果不是因为“抵御侵略”,而是因为“主动侵略”或“协同作战”,是否属于“战时”?如果不是因为叛乱而宣布戒严,是否也属于“战时”? 

显然,“战时”的概念并未完全厘清,而与之相应的“非战时”自然也是模糊不清。换言之,何时应该采用军事审判体系,何时又该采用司法体系,二者之间并没有一个泾渭分明、行之有效的明确界限。

司法系统如何转型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长久以来,台湾的司法体系与军法体系相互独立,但此次“军事审判法”修订之后,司法体系与军法体系“井水不犯河水”的格局将一朝成为过去,未来司法体系将全盘接手军法体系。 

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司法体系是否会面临难以承受之重?以前从未有过军事审判经验的司法工作人员,是否有可能在短短5个月之内实现华丽转身,从军事审判的“门外汉”转变成为这一领域的“行家里手”? 

台湾“立法院”最高顾问孙国华就称:“民间的司法单位,以前从未审过军法,也不了解军事检察体系与程序,你叫这些平常处理百姓案子的检察官和法官,突然进行军事审判,他们有这样的素质和能力吗?”

“军事审判法”的修订,将在军队系统掀起一场狂风暴雨。不但实行多年的军法体系将在瞬间瓦解溃散,而且军中的权力生态也将面临重新洗牌。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有可能对军中的教官产生寒蝉效应,不敢以严格的课程训练士兵。

从军40余年的前“行政院长”唐飞就举例称:“修法完成后,教官在进行严格的‘蛙人’训练时,如果有士兵以‘凌虐’为名向法院起诉,那么还有哪位教官敢真正落实训练的强度和质量?”

台湾海军退役中将沈方枰则批评得更为一针见血,“取消军审制度,未来谁敢训练士兵?”训练强度不够,战斗力自然会急剧下滑。如果台湾军队的战斗力受到冲击,那么未来台湾民众的合法权益又将由谁来捍卫? 

马当局修订“军事审判法”的初衷是维护军人人权,确保程序正义,并满足民众对司法改革的期望。但很显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台湾未来若要真正实现从军事审判向民事审判的转变,仍然任重而道远。

文章来源:《观察者》http://www.guancha.cn/local/2013_08_14_165584.shtml 发布时间: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