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大火烧出公共交通安全机制三大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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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陈煜儒
新闻快读
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震撼了每一位国人的心。27条生命的逝去,击中了公共交通安全的软肋,也引发了人们对公交积弊的反思。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道路运输旅客发送量达200亿人次以上,超出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百倍以上;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均有专门的公安人员随行,但道路运输却没有一支专职的负责车上旅客安全的公安保护队伍。
公交车的超载历来为人们所诟病,也是一大安全隐患。但由于公交车管理的市场性与公益性的关系难以平衡,再加上地方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超载问题长期被漠视。
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制定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在成都起火公交车事件中,人们没有看到任何应急预案启动的迹象……
★5月27日14时50分,北京市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自燃,车上20余名乘客被疏散,没有人员伤亡。
★5月31日16时左右,上海市一辆正在运营的公交车发生自燃事故,车上10余名乘客被紧急疏散,无人在事故中受伤。
★5月26日14时许,河北省邯郸市一辆公交车的尾部突然起火,公交车冒出滚滚浓烟。由于司机疏散及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5月3日11时30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起火,大火迅速蔓延将整个车体烧毁。车辆的风挡玻璃全部被烤炸,现场没有人员受伤。
专家建议
□投入旅客安保公安力量
□完善城市交通破解超载
□落实客运安全应急机制
四川省政府“6·5”公交车燃烧重大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副组长何建生6月7日晚称,公交车燃烧事件不是公交车自身携带柴油所致,而是有人携带易燃物品―――汽油上车,不排除过失或故意引发燃烧,但可以排除爆炸引发燃烧。因调查取证工作量大等因素,查证引发燃烧的具体原因尚需一个过程,公安机关等部门正在全力调查。
“乘客携带汽油乘车,无论其动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犯罪。从这个角度讲,公交企业、司乘人员与广大乘客一样是受害者;当然,从公交车的整体管理机制来看,的确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6月8日,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个反差
道路运输旅客发送量最大却缺少旅客安保公安力量
据记者了解,在我国旅客运输的4种交通方式中,惟有道路交通旅客运输没有专职的旅客安保公安队伍。
仅以成都公交起火事件中公众极为关心的安全锤为例。在事故发生后,有人质疑车上未配备安全锤。虽然调查显示现场确有3只安全锤,但有关部门在随后对全城近5000辆公交车的检查中却发现,灭火器和安全锤未配齐的现象依然存在。
相比之下,检查安置在行李架上的安全锤,则是铁路乘警的一项职责。“我每次跟车出警,首要任务就是检查车上的安全锤是否在位、是否放置安全,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否及时取下来打碎车窗玻璃。”北京至太原动车组车次上的刘乘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了解到,在水路旅客、航空旅客运输中,也都有专门的公安人员与旅客同行。在客船上,随船的公安人员可以针对可疑人员及其行李进行即时检查。在飞机上,空警更是警惕万分,对危害航空安全的嫌疑人有权及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在道路客运中,有的地方公安局设有公交分局,但其主要任务是反扒,而道路交通警察只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旅客旅途中的安全保护问题,没有被列入专项的保护内容。”张柱庭说。
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道路运输旅客量超出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百倍以上。有数据为证,我国每年通过道路运输旅客的发送量达200亿人次以上;而铁路旅客发送量在13亿人次以上,水路旅客发送量在2亿人次以上,民航旅客吞吐量为近4千万人次。
“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管理成本太高。目前在长途公共汽车站,我们已经可以对旅客的行李进行安全检查,但作为运输企业,无权对旅客人身进行检查,只有公安才有这样的权力。”一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成都公交车起火事件造成27人死亡,在城市公交史上极为罕见。但公交车出现险情,却已经不是新鲜事了。
距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仅仅一天―――6月6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途中,尾部突然发出巨大声响并冒出浓烟,车内乘客互相推搡蜂拥下车,一名女乘客被推倒,当场遭众人踩踏至昏迷。当晚,重庆市主城区发生一起公交车自燃事故,场面一时混乱至极,后在司机疏导下20多名乘客安全逃生。6月7日下午,成都市一辆双层公交车车尾突然冒出大量黑烟,又引发乘客恐慌逃生。
而就在上个月,上海、北京、河北邯郸、新疆乌鲁木齐、黑龙江哈尔滨,都相继发生过公交车自燃事故或突然起火事件……
业内人士认为,这里当然有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但社会安全事件的威胁也不能排除。所以,对道路旅客运输投入专职的旅客安保公安力量,很有必要。
“特别是城市公共交通,如果我国有专职的公安队伍编制,公安人员经常着便衣深入公交车、长途客车进行检查,那么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就会减少,对不法分子也是一种震慑,乘客的安全自然就会得到保护。”张柱庭说。
一个矛盾
公交车上超载现象严重司售人员无权拒载乘客
“我因为身材瘦小,所以成了逃离公交车的第一人。”王女士心有余悸地讲述着自己在成都9路公交车上的逃生亲历:那时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车上挤得满满的,基本上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王女士被人悬空挤在后面。突然,浓烟滚滚,王女士感觉到眼睛被刺痛,几乎都睁不开了,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人们的尖叫声、哭骂声。在疯狂的推挤中,王女士被挤到了车尾,突然感觉到有亮光,来不及判断与思考,朝着亮光冲过去,然后就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经调查组初步核实,事故已导致27人遇难74人受伤。也就是说,成都起火公交车载有百余名乘客。
张柱庭说,国家有个规定,车辆乘客人数的核定,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为0.125平方米核定1人,即每平方米8人。但是,这个规定根本没有操作性。要想落实这个规定,就需要警察上车用尺子量,这显然是不可行的。
“超载凸显出公交车管理的两大问题:一个是市场性与公益性的关系难以平衡,另一个是地方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光伟说,现实生活中,公交的市场化往往超过公益性。首先是公交公司管理高度市场化,诸如公交车的发班和回站时间、每公里耗油量、每趟载客人数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考核指标直接与司机的收入挂钩。在市场手段刺激下,公交司机争分夺秒“抢时间”,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机率。而地方财政补贴与投入不足,就会迫使一些公交企业唯利是图,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成都公交车起火事件发生后,各地都立即进行了公交车安全大检查。重庆市运管局副局长孙跃称说,公交车要控制人数,拒绝超载。同时重庆市还规定,小型中巴的乘客核定数量为50人,10米长的大型中巴的乘客数量为72人。
“这种载客定额如何落实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比如,在高峰时期,大家都蜂拥而至,把车挤得满满的,无论司机和售票员怎么恳求都无济于事,因为大家都要赶时间。”北京一公交车司机对记者说。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长青一语点破问题要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中明显存在超载与拒载的矛盾规定”。张长青解释说,上班的高峰期,乘客打破头往车里挤,明显已经超载,但售票员和司机都无权强制要求超出的乘客下车,否则就是违法,乘客可以以拒载为由投诉司售人员。
那么,对于公交车超载问题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吗?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只有大力完善城市的交通运输体系,合理考虑旅客运力,设置公交车线路,发展地铁、城铁、出租车、公交快线,才是最终的出路。
一个漏洞
制定应急预案是法规要求事发时却无应急预案启动
45岁的罗佩是成都起火公交车的司机,在其15年驾龄中,有8年公交车驾驶经验,安全驾驶5年,无违章违法行车记录。据成都警方调查,罗佩在事发后参与了抢救乘客行动。
但是,仍有不少人对司机的应急能力提出了质疑。
那么,公交车如果发生险情,有一套应急机制吗?
记者了解到,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客运责任制;必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但在成都起火公交车事件中,人们没有看到任何应急预案启动的迹象。
“如果公交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险情,驾驶员就成了身兼数职的‘救生员’。除了靠边停车、报警,还得肩负起疏导乘客的重任。”北京公交车司机翟师傅说,其实,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如何组织乘客进行自救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公交车可能停靠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警察、消防和其他救援人员都不可能在第一时间赶到,所以运输企业在培训司机和司乘人员时,应该将“应对突发事件,引导乘客突围”作为非常重要的培训内容。但是,现在很多公交运输企业在这方面的培训意识都不是很强。
在深层机制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公交企业应该做些什么事?有关部门应该怎样作为?
“在道路专职公安保护等相关机制没有建立之前,用技术手段预防安全隐患是当务之急。比如,在车门上安装一个装置,只要有违禁物品进入公交车就会报警,这样就可以把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挡在车外。另外,政府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中,对于那些属于防范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措施,应该给予财政补贴。”张柱庭建议说。
●事故的发生,固然有着种种的主客观原因,但最深层的原因,还是我们的一些管理部门漠视乘客安全。如果有关部门能将乘客的生命和安全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重视安全狠抓管理,也就不会出现类似的悲剧了。
●不仅公交车,地铁、列车、轮船、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同样存在诸多逃生隐患。如在不少城市,地铁应急疏散疏于练习,客轮救生衣数量不足或质量有纰漏,民航航班救生衣穿戴和氧气面罩使用例行讲解流于形式等。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
成都公交燃烧事故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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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的公交不可能无隐患 |
成都市的公交惨剧引发了一系列深思,其中对“事故责任”的拷问是目前舆论的主题。无论是现场的三把逃生锤,还是空调车的封闭窗户,都是话题。而沈阳公交的一纸“取消空调车”的禁令更是引起了坊间“懒政”的讥笑。
可是应该能想到的是,如果公交车上还超载,你再完善的措施也无法发挥救生的作用。篮球评论员有一句话:哪怕你能跳两米高,紧贴着一面墙你去跳跳看?就拿这次公交车的事故来讲,即使逃生锤就在手边,窗户一砸就能破,可是100人的摩肩接踵之下,你又能做出什么动作?
虽然这次事发时我不在成都,但去年我曾在成都工作一年,现在每个周末有空都会回去。所以对于成都公交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车上那种挤得只能容一只脚沾地的“非典型性超载”,几乎是几条主要干线每个上下班高峰期时的常态――有时甚至因超重而爆胎。所以可以想象,到天回镇的9路车上,可能和到华阳的郊县车一样,在那种比篮球战术上的“包夹”更为具象的正宗的“人贴人”情况下,估计就算拿着救生锤,连挥动胳膊砸玻璃的空间都没有――这么说似乎稍显夸张,但有时候这就是现实。
假如这次真是人为纵火,那么这样的环境无疑是犯罪嫌疑人最理想的作案环境。因为人挨人,挤得你头都低不下去时,假如这时车内混进一两个携带危险可燃物品的人,那么他做些小动作,可能别人都无法及时发现并制止。曾经有人拿中国的公交超载恶搞,说哪怕有恐怖分子来破坏,没经验休想挤上公交车。但是若我们顺着这一思路,进一步延展下去会发现一个令人心惊的事实,假如他挤上了车呢?
昆明公交爆炸案发生后,也有幸存者称在公交车上发现一个不明的黑色塑料袋,就如同此次目击者所称的一瓶不明液体。假如说我们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性,要从注意这类不明物体开始,那么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自由活动空间,可以扭头或低头发现那可疑的不明物体呢?!(重庆 李晓亮)
来源: 扬子晚报 |
为安全就非得取消空调公交? | |
今夏沈阳公交车将取消空调车,更换掉封闭的车窗;现有的900余辆双燃料公交车,年底前将改为汽油车;即日起,携带桶装液体者一律禁上公交车……6月6日13时,针对成都市公交车事件,沈阳市交通局第二次召开公交企业紧急调度会。石其金局长当场拍板,敲定上述关系到百姓乘车出行安全方面的系列重要举措。(6月7日《沈阳晚报》)
相比于公交的安全性和乘客的生命权益,空调的舒适性、双燃料的环保性,无疑是居于次要地位的。就此而言,沈阳所采取的上述安全举措,个中的良苦用心应该得到尊重和理解。但这里,不好理解的一个问题是:空调公交的舒适性、双燃料的环保性,真的就是与公交的安全性水火不容、难以两全吗?只能取消前者才能保障后者的吗?
我想,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以空调公交为例,从成都公交事件来看,其之所以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空调本身存在与否其实并非关键――它既非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也不是真正阻碍逃生的因素,而关键在于,其中的配套设施出了问题,如车窗过于封闭、应急救生工具缺乏。因此,更精准且具针对性的措施,应该是改进空调公交的安全配套设施,如改封闭车窗为活动车窗,增加和完备各种应急逃生设施,而非因噎废食地将空调公交取消。
当然,作为北方城市,沈阳的夏季气温并不十分炎热,空调公交的必要性可能没有南方城市那么迫切,彻底取消空调公交,也许是当地市民可以忍受的。但是,作为一种吸取成都公交事故教训之后的安全改进和公共治理思路,沈阳公交部门的这种简单取消空调公交的做法,显然又是十分草率的,既不可能作为一项审慎可行的安全措施加以普遍推广,更无法当作一次成熟理性的公共安全治理经验加以学习借鉴。全国那么多夏季酷暑难耐且人流拥挤的城市,如果一律取消空调公交,公共交通应有的舒适性、吸引力,将如何保证?是否会因此增加中暑者?如此岂不同样威胁和损害乘客的健康和安全?
其实,在我看来,若想彻底提高公交的安全性,并能同时很好地兼顾舒适性,真正有效的办法,非但不是取消空调公交,而是大幅增加包括空调公交在内的投入(其中,当然既包括增加公交车数量的投入,也包括改进公交车窗、提高安全设施配备的投入)。如此一来,不仅公交车的舒适性得到了保证和改进,而且也可以从源头上根本消除由于公交超载、乘客过于密集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此次成都公交事件中燃烧起火的具体原因,目前虽然还在调查中,但当事公交车严重超载作为该起事故造成众多人员惨痛伤亡的基本背景,无疑是不争的事实。
既强化对公交车超载的交通秩序治理,同时又增大对城市公交的公共投入力度,提高其数量上的可及性和安全技术上的可靠性,显然是比简单取消空调公交、因陋就简地降低公交车技术等级更为有效的公交安全治理路径,进而也更能真正体现出有关管理部门为“百姓乘车出行安全”负责的公共精神。
张贵峰
来源: 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