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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纪念馆呼之欲出

“五四”宪法纪念馆呼之欲出

   浙江省政协委员谢双成认为:“杭州成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是浙江人民的幸运和骄傲;珍藏好、纪念好、宣传好这一段历史,则是我们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本报记者 王荣利

  四月的杭州,春光旖旎。
  对于在此一时节聚首西子湖畔的法学专家来说,杭州西湖对于他们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他们无暇欣赏湖光山色,他们最想去的,是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五四”宪法)起草的地方―――刘庄和北山街84号。
  3月27日,杭州市司法局主持召开了“建立‘五四’宪法纪念馆研讨会”。包括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在内的十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并就建立“五四”宪法纪念馆初步达成了共识。
  也许不久的将来,“五四”宪法纪念馆将会成为西湖边上又一个旅游胜地。

  京杭学界倡导建立宪法纪念馆

  “五四”宪法距今已经整整55年。这部“命运多舛”并已经被之后的宪法所替代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也已经被许多人遗忘多年了。
  然而,对于研究中国宪法和宪政的专家学者来说,“五四”宪法似乎仍是他们心中的一座丰碑,令他们依然心驰神往。
  “中国立宪的历史已有百年之久,现行宪法体系中流淌着1954年宪法的血液,1954年宪法中也包含着旧中国宪政的些许声音。不了解1954年宪法,就难以理解我们现行宪法;不熟悉旧中国的宪法史,也难以感悟1954年宪法的来之不易。”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对1954年宪法如此评价。
  作为从事比较宪法学和中国宪法学研究的学者,韩大元教授对“五四”宪法情有独钟,其编著的50多万字的《1954年宪法与中国宪政》已经再版发行。
  从1999年起,韩大元教授就开始收集有关“五四”宪法的资料,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题性研究。
  2004年,在学界纪念“五四”宪法颁布实施50周年之际,韩大元教授终于将他多年来对“五四”宪法的研究成果编著成《1954年宪法与中国宪政》(第一版)发行。
  在著书过程中,韩大元教授除了在学术上对“五四”宪法起草的过程和背景有了更多的了解之外,对“五四”宪法的起草地―――刘庄和北山街84号,也有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在获知有人倡议设立“国家宪法纪念馆”的时候,韩大元教授成为此一计划最为积极的倡导者。他觉得应该通过一个载体,将新中国宪法的立法过程和背景展示出来,让宪法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使人们更加认识到宪法的庄严性,增强人们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尊严。
  近年来,韩大元教授不仅在学界,还在各种场合,通过不同方式呼吁设立“五四”宪法纪念馆,甚至在《法学》杂志2007年第4期上专门撰文《有必要设立1954年宪法纪念馆》向社会发出呼吁。
  韩大元教授对于“五四”宪法的研究,获得了中国法学会的认可。他的倡议,也得到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周成奎副会长的呼应和支持。
  2007年“两会”上,周成奎联合多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1954年宪法纪念馆的建议》。在北京学界呼吁的同时,杭州学界、政界也同时发出了建立“五四”宪法纪念馆的倡议。
  “‘五四’宪法起草地就在杭州,我们得地利之便可以去到旧址。有学界的朋友来,我们常带他们去实地察看。至于提出建立宪法纪念馆的事,杭州学者最早在1998年就已提出,甚至还有企业家愿意出资建设。但直到今年,市政府才真正付诸实践。”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介绍。
  2005年,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曾在省政协会议上,提出过《关于在杭州建立宪法纪念馆的建议》的提案。2008年,浙江省政协委员、民进省委会副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双成再次提出提案:应在宪法起草地杭州设立中国第一部宪法纪念馆,让更多的国人知晓宪法历程。
  今年初,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要加快推进“五四”宪法纪念馆的相关工作,于是也就有了3月27日的专家论证会的召开。
  “想了十年,市里终于付诸行动,非常有意义,也非常令人激动。”孙笑侠教授称。

  西湖刘庄:宪法初生

  厚达500多页的《1954年宪法与中国宪政》(第二版)一书,对“五四”宪法的起草过程和最终命运作了清晰的梳理。
  “五四”宪法由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工作。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名单,共由33人组成,毛泽东亲自担任主席。
  委员会中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6名副主席、政务院总理、6名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可以说包括了国家最高机关的全部领导人,此外还包括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人物。
  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之后,为保证宪法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1953年底,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亲自挂帅,作为党内的起草机构。宪法起草小组选择了杭州作为起草宪法的地点。
  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成员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乘火车到达杭州,并分别入住西湖刘庄和北山街84号。毛泽东入住刘庄1号楼,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平房作为毛泽东的办公地点,宪法起草小组则在84号大院30号主楼别墅办公。
  据原公安部部长王芳的回忆录记载,这是毛泽东建国后第一次到杭州,也是毛泽东在杭州工作生活时间最长的一次,前后长达两个半月。
  正是在这两个半月的时间里,起草小组草拟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
  在宪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毛泽东不仅确定了宪法的总体框架和编撰原则,而且对宪法的每一部分内容反复进行研究和论证。许多条款还是毛泽东亲自起草的。
  在此期间,宪法草案初稿还被多次送往北京交由刘少奇同志主持在京的中央委员开会讨论,并及时将讨论意见反馈到杭州。前后经过“四读”,直到1954年3月15日,才最终形成中共中央的宪法草案(初稿),并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
  1954年3月17日,宪法起草小组完成工作任务回到北京。
  此后,宪法起草委员会共进行七次会议,分别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同时,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人,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初稿进行了讨论。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宪法草案,开始宪法草案的全民讨论,历时约3个月。据刘少奇同志所作的报告称,当时参加宪法草案讨论的人员多达1.5亿多人。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当日刘少奇同志作了长达近28000字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向代表们详细介绍
  了宪法草案的起草、修改过程以及对一些条文的考虑。
  报告对执政党和宪法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党的这种地位,决不应当使党员在国家生活中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是使他们必须担负更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一切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
  1954年9月20日,周恩来同志主持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采取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五四”宪法草案进行投票表决。投票结果是到会代表1197人全票通过了这部共106条,约9500余字的宪法。

  “五四”宪法的双面意义

  韩大元教授对“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和宪政价值有着高度评价。
  他认为,“五四”宪法是我国历史上人民第一次自主制定的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其基本精神是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地位,体现社会主义原则与人民民主原则,在制定过程与具体内容的设计中既反映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同时指明社会发展的方向。从宪政发展的历史看,“五四”宪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行使制宪权的立宪行为,为新中国宪政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统一的基础。
  “尽管‘五四’宪法还存在一些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和教训,但它确立了我国宪法体系、内容与程序上的‘中国特色’,并力求在宪法的民族性与国际性之间寻求平衡。”韩大元教授说。
  “在学术界,还有人认为‘五四’宪法是新中国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副教授称。
  但是,这样一部至今看来依然值得肯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刘政曾撰文称:“1954年宪法施行的头3年,由于各方面的重视,情况是好的。据彭真回忆:‘那个时候,中央决定重大问题时,毛主席、周总理常问:是不是符合宪法?’可见当时中央领导同志是注意依照宪法办事的。”
  然而,仅仅三年后,到了1957年,随着“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等运动的发生,“五四”宪法逐渐被废弃,甚至成为一纸空文。
  当“文革”发生后,国家主席刘少奇在被揪斗时,他曾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你们怎么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污辱我们的国家”。但是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刘少奇并没有能够用宪法保护自己。
  “这既是历史的悲剧,也是国家宪法的不幸。‘五四’宪法的反面教训,同它的正面意义一样非常值得反思。”林来梵教授认为。

  在杭州建立宪法纪念馆

  “五四”宪法的制定和颁布,曾经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而“五四”宪法的施行,却又反映了在中华大地上实行宪政的坎坷和艰难。
  “五四”宪法起草的特定历史背景和环境,“五四”宪法的制定过程,“五四”宪法施行过程中的挫折和对后来“八二”宪法(即现行宪法)的影响,始终吸引着宪法学家。这注定了“五四”宪法有着不同于其他宪法的研究价值。
  那么,为什么要在杭州建设“五四”宪法纪念馆呢?
  韩大元教授以学者的严谨,从学术角度作了多方面的说明。
  他认为,设立纪念馆,是当前保存关于“五四”宪法相关重要资料文献的必要措施;是为学术研究提供史料依据的重要依托;是弘扬宪法文化的重要形式。
  真实而全面地反映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制宪、行宪历史,是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历史责任感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有助于树立中国政府重视宪法的良好国际形象。
  而在林来梵教授看来,杭州西湖畔这块美丽的土地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无疑应是宪法纪念馆所在地的最佳选择。
  浙江省政协委员谢双成认为:“杭州成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是浙江人民的幸运和骄傲;珍藏好、纪念好、宣传好这一段历史,则是我们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而在孙笑侠教授看来,在浙江设立“五四”宪法纪念馆,无论对学界,对杭州市,还是对依法治国和宣传宪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长三角地区百姓规则意识较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较快,法治理念以及法制建设都应走在全国前列。从世界各国来看,许多宪政国家都非常重视宪法,也都设立有国家宪法纪念馆,如美国、日本、韩国都有。越是强调法治的国家越是重视宪法。”孙笑侠教授进一步解释。
  记者问韩大元教授:“在近年倡导设立宪法纪念馆的过程中,有没有听到反对的声音?如果有的话,反对的理由何在?”
  “没有。”韩大元教授肯定地说。“只不过在具体名称上有些异议。有人提出在杭州设立‘国家宪法纪念馆’,也有人提议应叫‘五四’宪法纪念馆。我个人觉得在杭州的应该叫做‘五四’宪法纪念馆。而‘国家宪法纪念馆’则应设在北京。因为只有‘五四’宪法是在杭州起草的,我国其他宪法不仅都在北京通过,也都在北京起草。我国地域辽阔,根据具体情况多设一个宪法纪念馆是完全可以的,这并不矛盾。”韩大元教授说。

  纪念馆已列入杭州市人大课题

  “三年前我途经杭州,专程去造访‘刘庄’这座西湖第一名园。1953年底,刘庄一号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50多年后的今天,这里是西湖国宾馆。来来往往的游客多数并不知道西湖边的这亭台楼阁与小桥水榭之间,还有一个地方与今天的‘法治’或曰‘宪政’有着非同寻常的渊源。”
  2008年5月,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副教授曾感慨,“连西湖边的‘苏小小墓’都有游人趋之若鹜,作为宪法纪念地的刘庄却只剩了冷清与寂寥。对这儿的大多数住客而言,他们眼里的刘庄只不过是个因位置绝佳而价格不菲的三星酒店而已”。
  其实这种感慨,许多的宪法学家都曾有过。
  随着3月27日“五四”宪法纪念馆专家论证会的召开,多年来笼罩在韩大元教授心头的这片阴云稍稍消散了一点。
  数年来,韩大元教授在研究“五四”宪法的过程中,收集了不少有关“五四”宪法的资料,但令他遗憾的是,有些资料四处散落,甚至被境外网站拍卖。
  他曾到过许多国家的宪法纪念馆参观过,非常羡慕那些国家对于宪法历史的重视和保护,他深深地感到那些宪法文化发达的国家民众对宪法权威的绝对尊重。
  韩大元教授早已对设立“五四”宪法纪念馆形成了初步设想,并研究了国家设立博物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设立纪念馆的程序和要求。
  就眼下比较紧迫的问题来说,他给有关部门提出了三项建议:尽早建立由当地党政机构和学者共同组成的筹备组;设立“五四”宪法纪念馆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成立“五四”宪法历史文献、资料征集委员会尽早开展工作,收集和抢救有关资料和文献。
  据杭州市法学会介绍,设立“五四”宪法纪念馆,已经引起了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足够重视,目前已经列入市人大课题,正在加紧进行可行性研究。
  倘如“五四”宪法纪念馆能够在杭州建立,这将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纪念馆。
  “希望后人谈到杭州,人们自然想到西湖:正是在西湖的西面,起草了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这是西湖之幸,也是法治之幸。”获知杭州有关方面正在推进“五四”宪法纪念馆的建设时,林来梵教授表达了自己对“五四”宪法起草地的殷切希望。
  (本报实习生倪润对本文亦有贡献)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9/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