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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律师学院:打造中国律师的第一所“黄埔军校”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 中国律师职业教育迈上新途

 

  4月26日,正值《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三十周年之际,来自海内外的法学专家及法律工作者齐聚中国人民大学,于明德法学楼国际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大会暨首届律师高端论坛。

  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祝铭山,司法部原副部长肖建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以及来自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英国律师学院、国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大会。

  冯惠玲副校长宣读“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决定”,宣布任命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兼任律师学院理事会理事长,聘请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祝铭山为律师学院名誉院长,聘请徐建律师为院长;律师学院依托法学院开展工作。

(图为纪宝成校长向律师学院名誉院长祝铭山颁发聘书)

(图为纪宝成校长向律师学院院长徐建颁发聘书)

  纪宝成校长与张军副院长、朱孝清副检察长、任继圣同志、肖建章同志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揭牌。名誉院长祝铭山点击开通律师学院网站。

  纪宝成校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是学校实施“十年腾飞”战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史上的大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建设离不开法律人才,而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性律师学院,其创办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展社会服务职能、创新法律教育的重要探索。今年适逢《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三十周年,法学院建院60周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响应了党的十七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召,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也为中国人民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注入了新的活力,纪宝成院长寄语律师学院,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发言中高度赞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功绩,并对新成立的律师学院寄予厚望。他指出,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不仅对律师界意义重大,而且将对整个中国司法界及中国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产生深远影响。在培养普适性法学人才的法学教育体系中,创建律师学院具有开创性意义。他希望律师学院能够做到“教学深化于研究,研究服务于教学”,培养出高层次的律师人才。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在致辞中称赞律师学院像是一名“出身于名门望族的婴儿”。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件大事,有利于推进律师业向高层次国际化发展,有利于提升法学院校的办学水平,有利于培养更多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卓著的年轻法学学子。他希望律师学院这枚依托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掌上明珠”能早日绽放璀璨的光芒。

  在随后的致辞中,司法部原副部长肖建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英国律师学院国际部主任Nick Olley、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任继圣等纷纷肯定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的重要意义,认为此举对于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积极作用。

  律师学院名誉院长祝铭山宣布顾问委员会名单并颁发聘书。他在发言中表示,成立律师学院是实施法律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是积极做好律师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他希望律师学院能够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律师教育途径和模式,建成国际一流的高水平教育机构,培养大批高素质律师人才,促进法律建设进程。同时,他希望律师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拓展中国律师的海外业务,提升中国律师在国际上的影响。

  律师学院院长徐建随后宣布成立律师学院发展基金,首批500万资金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78级校友出资,同时,律师学院教育基金发起人杨旺坚捐赠1500万港币,成立律师学院教育基金会。徐建院长阐述了律师学院的发展规划,并表示律师学院将争取在三个月内招生开课。

(图为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理事长韩大元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理事会理事长韩大元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国内由高校法学院开办的第一所律师学院,其创办过程凝聚了人大法学院校友对母校发展的深厚情感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办好律师学院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项事业,要努力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打造成“国内第一、世界知名”的品牌。

  成立大会后,首届律师高端论坛――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三十周年研讨会正式召开,国内外律师业界嘉宾共叙恢复律师制度三十年历史,展望未来中国律师业发展前景。

(作者:文/校报 谢天武 尹晓菲 图/新闻中心 罗豫伟 编辑:张利英)

 

打造中国律师的第一所“黄埔军校”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庆典暨中国《律师暂行条例》颁布30周年律师高峰论坛举行

 

  图①为最高检、最高法领导为律师学院揭幕

 

  图②为律师学院聘请20名资深律师为客座教授

 

  图③为纪宝成校长向律师学院首任院长徐建颁发聘书

法制日报记者 蒋安杰

  4月的北京,处处书画着生机盎然的美景。4月26日上午,中国法学教育与律师业发展的新生事物、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等出席大会。来自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的领导、各省律师协会代表、英国律师学院代表以及国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业界代表共同见证了此次盛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法治理想的实现离不开大量的法律人才。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依托,成立适合中国国情,以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培养国际化高端律师为目标的高水平专业化律师学院,将是当代中国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新尝试。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既是一个新的教育和研究的平台,也是一个重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法律人才培养的新尝试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首先致辞。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是人民大学实施“十年腾飞”战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响应了国家的号召,顺应了社会发展、时代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中国人民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希望律师学院能够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对新成立的律师学院寄予希望。他说,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不仅对律师界意义重大,而且对整个司法界和法治社会建设也具有深远的影响。相信此举必将有力促进我国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并进一步促进法治社会的构建。法治社会、法治经济要求有一批法律水平卓越与道德素质高尚的法律人来建设。律师学院的成立是因应这一趋势的必然之选。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这一屏障需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共同来建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表示,律师学院的成立对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益处良多,有利于推进律师业向高层次国际化发展、有利于提升法学院校的办学水平、有利于培养更多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卓著的年轻法学学子。高水平的律师学院是一个国家律师业发达的表现,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国家法治发达程度。人大律师学院从成立之初就以“全国第一、国际知名”为目标,这是一个自信律师学院、一个自信民族应有的气魄。人大律师学院把培养律师的专业素质与道德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目标,这是一所负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学院应有的价值选择。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

  原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受聘担任人大律师学院名誉院长。他希望律师学院成立后对内要积极做好律师职业继续教育和法学院学生律师实务教育工作,对外则要广泛开展与海外律师教育机构的合作与学术交流,培养高端国际化律师,以提升中国律师在国际上的影响。

  全国律师协会和各省律师协会及金杜、君合、大成等100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全国几十所法学院发来贺信。

  打造“国内第一、世界知名”的品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理事会理事长韩大元教授宣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由人大法学院78级校友出资500万作为首批发展基金,这是律师学院运行和发展的保障。在成立大会上,杨旺坚先生表示,将为律师学院与法学院发展基金捐赠1500万港币。

  韩大元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国内由高校法学院开办的第一所集教学、研究与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律师学院,律师学院的创办凝聚了人大法学院校友对母校发展的深厚情感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成立律师学院有助于培养未来律师和在职律师的法治信仰和理念,培养高端律师,这也是人大法学院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首任院长、人大法学院78级校友徐建律师对律师学院的筹备付出了很多心血。他介绍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批准设立的二级学院,隶属于法学院。律师学院的宗旨是:以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律师人才为目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律师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办成受全国律师欢迎的品牌律师学院。

  律师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顾问委员会为咨询机构。将聘请全国律师界德高望重、执业经验丰富、业务专长突出、热心律师教育事业的资深律师作为客座教授,立足在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统一,面授与网络教授相结合的形式,根据律师们的不同层次不同需要,举办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本科班、研究生班和出国深造班,教材和授课要从律师执业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入手,突出职业性、技能性、操作性、实战性,重在培养律师的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执业规范。注重国际先进教学方式和科学设备的引进,突出程序技巧和案例教学,尽快编出适合中国律师业实际的统一培训教材,争取三个月内招生开课。

  律师学院不同于法学院,也不同于医学院,无前例可鉴,无经验可循。如何办好律师学院?如何培养高素质的律师?如何与国际一流的英国律师学院合作?这是需要逐步探索的难题。

  徐建真诚地表示,许多模式需要探索,许多经验需要积累。但他们将尽快破题,以把律师学院早日打造成青年律师成长起飞的平台、资深律师发展创新的基地、律师业务开拓研发的中心、中国律师走向世界的桥梁,打造培养中国律师的第一所“黄埔军校”。

  用使命与责任撑起未来

  成立大会落幕后,首届律师高端论坛―――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30周年研讨会正式召开。

  与会代表表示,中国律师业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步迈向专业化与综合化并举,非诉业务与诉讼业务并重的阶段。但是,仍然面临着整体国际化程度不高、东西部律师发展差距拉大、公益律师所占比重不足等多重问题。如何更好地解决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问题已经成为中国17万律师面临的首要问题。

  此次研讨会不仅是一次回顾历史、欢声笑语的聚会,更是一次直面困境、共商对策的大会,不同的人生历程和从业经验,使得与会者不同的视角和观点像火石一样激起了四散的思想光芒。

  律师学院首任院长徐建律师说:“中国律师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建立起17万的大军,相当于一个方面军和野战军,其间有很多值得我们总结的教训,也有很多可积累的经验,说它虚也不一定虚,因为在座都是企业的大腕律师,很多是30年的实践者和亲历者,有很多可讲可圈可点的东西;要说它实,我们也希望通过30年的回顾,总结到一个点上。我们律师学院怎么办?历经30年,都会有自己一个梦,关于律师学院的梦。因为教育是每个人都回避不了的课题,都要生儿育女,教育孩子,作为老一代律师,我们都要教育下一代律师,培养下一代律师,这是我们推卸不了的责任。每个老律师都会面临这个问题,每个老律师都有一个关于律师学院的梦,希望大家把梦想和蓝图说出来,凑到一起能够变成一个最完整最绚丽的梦想。”

  李淳律师同样深切关注中国律师的职业教育问题,他认为,律师职业教育的根本在于两点:一是专业化技能的培训与传授;二是律师职业伦理的培养与职业共同体的发育。

  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提出一个问题,“因为今天我们是讲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30周年,我想我们要从《律师暂行条例》更加关注中国律师行。我们要从条例更多关注现行律师法的实施,这既是值得中国律师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天刚刚诞生的律师学院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改善了,我们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才会有保障,我们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发展才会更有前途。”

  西方有句谚语,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样,中国律师的这所“黄埔军校”也需要持久的努力。更为重要的是,她的孕育和成长,就是许许多多法律人光明而高远的未来。

   贺信

任建新的贺信

  听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了,我很高兴,在此表示祝贺。

  大家知道,我曾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可是大家也许不知道,我还是一名律师,三十年前恢复律师制度时,我在中国贸促会工作,司法部给我颁发了001号律师执照,那时全国才有几十个律师,现在听说已经有了十几万律师,队伍发展得真快啊!

  三十年来中国律师为中国的民主法制、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我感到十分欣慰。当然,也应看到律师的总体素质与党和国家的要求差距还很远,迫切需要对新律师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可谓应运而生,期望你们担负起这一重任。徐建院长是一位有开拓精神的人,相信他能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办好律师学院。

  你们请我做顾问,我谢谢了!由于年事已高,就不再担任了。但我会关心你们、关心中国的律师事业,希望看到你们早日培养出人民需要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律师。

任建新  

2010年4月25日

  柳传志的贺信

  欣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隆重成立,我代表联想集团表示热烈的祝贺。

  联想集团与律师界有着深厚的渊源,我们从创业到发展壮大的今天,都受益于律师界的顾问和帮助,我自己的成长历程也离不开律师的教诲,因为家父柳谷书就是一位律师,他是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批老律师,执业证为司法部颁发的002号。人称中国第二号大律师,他创办的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至今仍是中国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所以我本人和联想集团对律师一直有着非常深厚和真挚的感情。

  中国人民大学创办律师学院是律师界的一件大好事,将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国际化的律师人才提供很好的教育平台,首位院长徐建,也是家父的老部下、我的好朋友,他是位有着改革创新精神的资深律师,相信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他的领导之下,必将成为中国律师的“黄埔军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大律师。

  我本人欣然接受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顾问,并愿意为律师学院的成长发展尽绵薄之力。最后,祝愿人民大学旗开得胜、越办越好!

  联想集团董事长 柳传志

  2010年4月25日

  杨旺坚的贺信

  欣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大会将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在此表示由衷的祝贺,并衷心祝愿律师学院在法学教育和法学实务的紧密结合下,探索出适合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

  贵学院将由徐建律师担任院长,我倍感欣慰。徐建律师与我是坦诚相待、互相帮助、彼此欣赏的好朋友,本人与徐建律师经原司法部长蔡诚先生介绍认识后,在事业上相互支持帮助,密切合作,相知相交二十余年。本人作为爱国华侨、深圳市政协常委,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发展非常关注,长期以来都有资助办学的理念和行动。为了支持徐建律师担任贵学院院长的工作,本人受徐建律师邀请有意向作为发起人牵头创办“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育发展基金”,在贵学院成立后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的法律和基金章程的规定成立该基金,在贵学院成立后各方面条件具备的基础上,本人有意向担任基金的会长职务,为基金的成立捐助首期款项港币壹仟伍佰万元(或者折合成等值的人民币),并且希望该基金筹建的首期规模约为港币伍仟万元(或者折合成等值的人民币),本人将积极协助筹集。

杨旺坚

  2010年4月24日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理事会

  理事会理事长:韩大元

    副理事长:黄士林

    理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叶林  龙翼飞  刘瑞起  姚辉  胡锦光  徐建  黄士林  黄海星  韩大元  韩玉胜  潘文军

   理事会秘书:路磊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领导

  名誉院长:祝铭山

   院长:徐建

   执行院长:龙翼飞

   副院长:韩玉胜 刘瑞起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名单

  主任

  任继圣 全国律协原会长

  副主任

  于  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肖建章 原司法部副部长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顾问名单

  张思之 第一代老律师

  顾培东 四川大学教授

  王桂埙 香港律师会会长

  柳传志 联想集团董事长

  杨旺坚 律师学院教育基金发起人

  贾京平 法制日报社社长

  高憬宏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石少侠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

  金  山 新疆律师协会会长

  王  凡 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

  章靖忠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

  王 晶 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

  王英文 广西律师协会会长

  孙发荣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

  欧永良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

  潘公明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

  孟繁旭 黑龙江律师协会会长

  方世扬 江西省律师协会会长

  杨伟程 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

  赵黎明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

  戴志坚 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

  巴  布 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

  刘正东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洪  波 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

  邹强伦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彭永臣 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

  蒋  敏 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

  李  飞 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

  张  栋 河南省律师协会会长

  王心梅 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

  赵荣春 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

  柳  平 全国律协常务理事

  武晓骥 北京市律师协会原会长

  张卫平 清华大学教授

  汪建成 北京大学教授

  高铭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作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孔庆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赵中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素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海外顾问委员:英国律师学院院长RichardNigelSavage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发布时间:20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