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治聚焦 国内热点

国内热点

反垄断动真格 中国电信联通遭发改委调查

联通、电信回应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 联通电信遭反垄断调查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 各方回应

    中国联通称,自己正在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中国电信表示,自己一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前尚未对此予以回应,工信部是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互联网实验室CEO高红冰表示,其实电信联通问题的背后是垄断体制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电信、联通在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因此涉嫌价格歧视。(据中国新闻网报道)

    ■ 相关新闻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因遭发改委进行反垄断调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股价今日(10日)双双大幅低开。中国联通A股报5.34元,跌2.19%,中国联通H股报16.14港元,跌2.54%;中国电信H股报4.7港元,跌2.7%。

发改委首次调查央企垄断行为

      对一个行业内的龙头企业直接发起反垄断调查,以及对于央企展开反垄断调查均属首次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日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分别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而据资料显示,这也是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反垄断执法部门首度对央企展开的反垄断调查。

  曾查处地方个体企业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8年时发改委价检司就下设反价格垄断与市场监管处,从事反价格垄断工作。自去年以来,发改委价检司就披露了多起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但是,发改委此前查处对象多是一些地方个体企业,比如去年以来,发改委查处了关系南宁、柳州米粉生产厂商以及厦门餐饮消毒行业串通涨价等行为;在地方个体企业之外,查处对象偶尔也涉及一些国有控股企业,如近期查处的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囤积哄抬价格行为,资料显示这家企业是一个国有控股企业。

  但上述违法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反垄断法》,而多是涉及违规《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此次,针对央企动用《反垄断法》实属首次,昨日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发改委内部人士表示,对一个行业内的龙头企业直接发起反垄断调查还尚属首次,对于央企展开反垄断调查也是首次,不过该人士强调,在反垄断调查和执法上,监管部门会一视同仁。

  发改委价检司主管价格垄断

  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一直没有一个独立的反垄断调查部门。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国内反垄断的监管部门共有三个,分别是商务部下属的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价格监督检查司,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三个部门职责与定位各有侧重,商务部主要监管企业并购等过程中的经营者集中的问题,发改委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而工商总局则主要“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发改委价检司早在2008年就下设反价格垄断与市场监管处,从事反价格垄断工作。近年来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如要求今年内所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反价格垄断工作的职能部门,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深与新闻媒体沟通。今年8月发改委价格监督司也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日前广东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局也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 网友声音

  @阚治东(著名风投人):消息让人感觉意外,真的下决心反垄断了?真的拿国有控股公司下手了?垄断难有合理的价格,也难有良好服务,电信宽带行业是这样,中石油、中石化也是这样,国际油价降就制造油荒,油价涨马上就涨,是该好好管管了。

  @走下神坛的疯狗:发改委调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反垄断事件就好比一个母亲在众人面前教育两个已经成年了的孩子一样,即便孩子有错,那么作为父母的,当初在干什么?最该面壁思过的应该是父母,而不是孩子。

  @甘增玉:我们真切希望国家发改委对电信联通的反垄断调查不会大张旗鼓地展开然后销声匿迹地结束,还我们广大网民一个公道吧!

  @网易广东省手机网友:支持发改委。市场经济秩序要是能跟国际接轨就不错。

  @Zhzhok:有两个问题:1、为什么不查中国移动?铁通?2、收费高、速度慢是不争的事实,这个怎么解决?

  本报记者 沈玮青 摘自新浪微博及网易评论

  ■ 法律摘要

  涉嫌违反46、47条

  发改委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查处依据的法律为《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第46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47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追问

  为何不查“两桶油”?

  发改委首度对央企“动刀”,展开反垄断调查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关注,昨日也有不少网友提出:“现在油荒这么严重,发改委为什么不调查两桶油?”记者昨日未联系到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此问题做出回应。

  但有观点称,《反垄断法》给予了石油企业豁免权,不会涉及石油领域,因此有关部门不会查处几大石油巨头。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反垄断法》起草专家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反垄断法》第七条确实表示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石油公司有豁免权。

  他解释,第七条法规的通俗解释是,对于一些行业政府已经给予其行政垄断权的行业以及实行价格管制的产品,《反垄断法》不再去涉及,例如石油的开采准入权等政府已经明确就是由几大石油公司来做,成品油的价格也是由定价机制来决定,这些作为《反垄断法》的执法部门都不再去涉及。但他强调,石油公司比较是企业,在其经营中,若存在滥用市场地位,例如强行搭售,或者拒绝交易的行为都属于垄断行为,这些行为执法部门还是可以去查处的。

  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一些民营油企就曾提出“两桶油”在油荒时“断供”涉嫌拒绝交易,计划对其提出反垄断控告,但此后也不了了之。

  ■ 专家声音

  反垄断不是要打垮某企业

  一位不愿具名的曾经参与《反垄断法》起草的专家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次调查的企业是央企,并且具有垄断色彩,说明在《反垄断法》实施后,执法部门真的是做了工作,说明中国市场经济正在趋向成熟。”

  他表示,虽然有历史的原因导致互联网接入主要是几家央企在做,但这毕竟是个开放的市场,开放市场的重要规则就是反垄断。反垄断的目标并不是要打垮哪家企业,其真正的目的则是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即更好的价格和通话质量。此次调查也是给予所有企业和市场一个信号,即政府要推动建设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钟晶晶

  

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 遭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联合早报网)中国国家发改委正在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两大电信巨头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如事实成立,两家国企可能被罚数亿至数十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反垄断法》出台三年来头两个被惩罚的对象。

  受消息影响,中国联通A股股价昨日一度暴跌超过7%,在香港股市,中国电信则下跌0.41%。

  经济学博士、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在受访时表示,这是一起“标志性事件”,因为这是中国首次对大型自然垄断性的国有企业进行调查,显示当局有意提升宽带服务素质、降低价格,以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好处。

  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每年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至15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0亿-30亿新元)。

  北京大学教授曹凤岐则告诉中新网,发改委此举有利于改善当前中国部分行业的市场环境,有利民营企业进入部分垄断行业。

  中国联通在回应有关消息时说,正在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中国电信则表示,一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

  有关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遭调查的消息,昨天由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栏目率先播出。

  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节目中表示,今年上半年接到举报后,立刻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有利用自身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截至2011年6月末,中国宽带用户接入用户为1.41亿户,中国电信宽带用户总数为7009万户,中国联通宽带用户数为4747万户。

  李青表示,目前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确实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他们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对手,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的价格就优惠一些,这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李青说,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可能面临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罚款。而中国电信一年互联网接入的收入大约有500亿元,中国联通的相关收入大概不到300亿元。据此测算,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都可能面临几亿或者几十亿的处罚。

  周天勇在受访时说,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展开调查,相信与中国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前不久发布的报告有关。

  该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上网速度只是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但收费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而且中国的网络时延和丢包率(packet loss rate)都比较高,网络质量让人不满意。

  曹凤岐认为,国企和民营企业应该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市场竞争,这样才能使竞争真正做到市场化,发改委对国企进行反垄断调查对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是有好处的。调查主要内容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有利用自身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电信联通宽带业务遭反垄断调查


CCTV视频截图

    发改委官员称,两公司占据互联网接入市场份额的2/3;可能面临数十亿元的处罚

  本报讯 (记者赵谨 钟晶晶)昨天,发改委向本报记者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昨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称,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了关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市场接入上存在垄断的举报,并立刻对两家企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调查主要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李青表示,发改委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电信和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它们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它们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反垄断法》中规定,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在宽带接入领域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电信和联通网络中。

  李青表示,据工信部统计,联通、电信这两家公司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150亿元。

  发改委方面昨日表示,如果反垄断调查的事实成立定性准确,将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对中国电信来讲,他的互联网接入的收入相当高,一年大概有500个亿,对于中国联通来讲一年大概有不到300个亿。

  翻看电信去年年报,其全年的净利润是157亿元,若按去年收入500亿元的10%罚款,相当于一年净利润的三分之一会被罚掉。中国联通去年净利润是38.5亿元,如果按照高限罚300亿营业额的10%罚掉近30亿元,基本上一年的净润给罚掉了。

  ■ 回应

  电信联通称正配合发改委调查

  受遭反垄断调查消息影响,两公司股价下挫

  本报讯 (记者赵谨 张羽飞)昨日对于调查进展,电信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一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并会全力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联通表示,正应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公司股价昨日下午遭遇重创。

  中国联通A、H股昨日午后双双突然下跌,其中联通A股盘中跌幅一度超过6%,但在股价下跌的同时,也有大笔资金逢低进入,使得联通A股的跌幅此后逐渐收窄。

  此外,中国联通H股午后开盘后直线跳水,跌幅一度达到3%;中国电信H股下午也出现跳水,股价由上涨快速变为下跌,跌幅一度达3.5%。

  截至昨日收盘,中国联通A股跌2.84%,报收于5.47元;中国联通H股上涨2.475%,报收于16.56港元;中国电信H股下跌0.413%,报收于4.82港元。

  ■ 解析

  两大巨头差别定价 抬高对手成本

  两大运营商设“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价差最高可达数十倍

  电信、联通之所以在宽带接入问题上造成垄断,其背后有相关政策“撑腰”。

  按照工信部规定,为补偿电信和联通的骨干网投资,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只要用户上网产生网间流量,其他运营商向它们进行单向结算。虽然,2004年、2006年和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三度修改网间结算办法,但由于没有改变单向结算规则,只是下调上限价格,这为运营商的垄断提供了土壤。

  在实际操作中,两大运营商设立了“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以高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具有竞争压力的宽带接入商进行网间结算,以此抬高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其定价与市场价格之间,价差最高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

  由于宽带接入的双轨价差,使得包括广电网络,铁通等纷纷通过第三方ISP进行转接,即所谓流量穿透,目的在于绕过中国电信的价格门槛,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接入电信骨干网。据中国电信一份内部材料估算,当时“流量穿透”使竞争对手单个用户成本下降25元/月。

  记者从工信部内部了解到,网间结算费用会在此前三度修改后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工信部已经对网间结算费用的未来调整进行了前期评估。但新的结算办法何时实施,单向结算的方式是否更改,工信部方面并未透露。对于目前的网间结算费用,工信部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表示,确实偏高。

  ■ 国外情况

  日韩网速最高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全球范围内,日本和韩国是宽带普及率最高、网速最快的两个国家。

  在日本,普通用户家中基本上都实现了100M―200M的带宽,最高可以到1G。目前,100M光纤的包月费仅为4000日元,折合人民币300多元,每兆的成本仅3元左右。韩国是全球网络第二大发达国家。以SK为例,宽带开通费为3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81元),如果申请的是1年以上套餐,开通费也会免掉。宽带费用以3年套餐的合约最为合算,包月费用为2.97万韩元。

  ■ 起因

  调查源于断网事件

  据悉,此次两家运营商的垄断行为之所以受到相关部门的注意,是源于部分企业机构针对2010年下半年“断网事件”的举报。

  2010年8月上旬,中国电信要求各省公司对高带宽和专线接入进行清理,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外,清理其他所有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这一规定迅速引发行业内的震荡。不少接入运营商遭受重创。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27天之内,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件用户投诉,38443户用户拒绝缴费,并有28210户用户面临退网。据业内人士估测,这场清理波及的互联网用户可能超过1000万。

  ■ 现状

  国内宽带价格高质量差

  电信业专家项立刚介绍,电信的互联网接入市场在南方占主导地位,联通则割据北方。

  若按照互联互通的要求,电信和联通的网络将合成一张网,任何一家ISP服务商只要接入电信或联通中的任何一家都能接入网络,但由于互联互通不畅,ISP服务商要和这两家同时对接才能保障网络的全国通畅,这就加大了接入服务商的成本。

  记者也从联通和电信内部了解到,双方内部也都成立了互联互通小组。据电信人士透露,该小组不仅负责平时互联互通的网络服务,还会不定期的给互联互通设置些人为的障碍。“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让,用户觉得其他的宽带竞争对手的网络质量没有电信的好。”

  互联互通未实现还让用户明显体会到,网络质量不好。根据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中国信息化形式分析与预测的蓝皮书显示,截至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项立刚认为,若对两大运营商进行处罚,客观上能促使电信、联通遵守行业规定,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行业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拉低上网资费价格。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赵谨

调查电信巨头,反垄断“动真格”

  (新京报社论)国家发改委调查两家电信巨头涉嫌价格垄断案,具有风向标价值。在职能部门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应放开政策,用充分的市场竞争,减少不法垄断行为。
  
  反垄断的“巨斧”开始挥向一些强大的国企。
  
  昨日,据央视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正在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而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150亿元。
  
  国家部委依法调查一些国企的价格垄断行为,民众自然会举双手赞成――民众的呼声日久,这样的调查早就该来。
  
  因为某些电信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大搞价格垄断,一方面造成民众上网费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网速又极慢,在其他国家上网速度突飞猛进的同时,中国已自觉不自觉地沦为“窄带之国”。这不但影响了社会效率,也直接制约了互联网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说贻害无穷。
  
  然而,舆论对此事叫好、热议,并将此称作“反垄断第一案”,正是因为,这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有关职能部门第一次依法对“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型国企展开反垄断调查。
  
  如今,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继续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阻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一些垄断国企。在很多人看来,反垄断“动不动真格”,就看敢不敢依法查处那些垄断国企的不法行为。所以,此案触及了反垄断的实质问题,释放出积极信号,具有风向标价值。
  
  而仔细分析此案,亦为今后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反其他行业的垄断,提供了借鉴。在很多民众以及民营企业对垄断一筹莫展之际,此案说明,反垄断完全可以根据垄断行为的不同性质,向不同职能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展开调查、做出处罚。
  
  根据2008年国务院新“三定”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分工为:国家发改委负责监管价格垄断,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则负责监管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权威人士表示,这两家电信公司的宽带业务占全国的90%,已形成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他们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给竞争对手高价,对无竞争关系的企业优惠。而反垄断法明确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属于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对两电信巨头展开反垄断调查,正是依法履行职责。
  
  在一些行业,确实存在自然的垄断,这里边有经济安全的原因,也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但是,企业可以有垄断地位,不可以有垄断行为。现在,民众之所以对一些垄断国企意见很大,主要针对的也是他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此次国家发改委调查两家电信巨头,无疑开了一个好头。民众既希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发力,也希望对其他行业的垄断行为展开调查。
  
  不过,也应该看到,一些垄断企业之所以无视法规,还是因为其牢不可破的垄断地位,缺乏有效竞争。在宽带接入领域,如果广电、电网以及民间资本得到充分的发展,恐怕也不会有今日之局面。所以,在职能部门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应放开政策,让其他资本进入,用充分的市场竞争,减少不法垄断行为。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