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白瀛)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电视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以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形式,充分发挥好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电视剧是深入千家万户、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各级电视台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决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满意。并且热情欢迎广大电视观众对这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给予监督。
记者获悉,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11月28日,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资料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1/28/c_111200381.htm
部门规章:
广电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1月25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说,《〈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6号)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新规定得到切实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充分发挥优势,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作为广播影视系统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电视台要扎实细致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积极调整2012年广告招商安排,清理并撤销2012年电视剧的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组织好节目和广告时段编排,妥善处理好广告合同等相关事宜,确保自2012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广发〔2011〕79号)中第二条“规范影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行为”的规定终止执行。
三、要确定重点监管内容。总局决定将2012年1月份列为“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期间,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各级电视台电视剧插播广告情况实施全面专项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严肃查处。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需在专项监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监管情况上报总局传媒司备案。
四、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对播出电视剧时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要依据总局61号令等规定,给予责令整改、警告、诫勉谈话、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的,应当按照总局61号令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请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接本《通知》后,立即转发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zwgk/2011-11/28/content_2005116.htm
相关报道:
广电总局拟取消电视剧插播广告预计将损失200亿
广电总局或将再出重拳调整电视剧播出市场:21日,有消息称,总局已下达指令,要求明年全国所有电视台(包括央视在内)全天播出的电视剧取消中插广告,全国各地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随后,安徽卫视节目研发部主任柴焰等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悉,目前大部分卫视已经陆续开展或已经完成广告招商工作,其中央视一套黄金档、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的电视剧中插广告招标赢得广告商的青睐,一路价格飙升,此次对电视剧中插广告的限令却在广告招标完成后颁布,有业内人士预计,各地电视台损失不少于200亿。
此前,广电总局颁发的“61号令”要求上星频道晚间黄金档播出电视剧不超过两集,中间只能插播广告一次,每次不超过一分半钟。而此次禁令则将时间扩大到全天范围内的电视剧。有业内人士分析称,“限娱令”后各大电视台加大电视剧的购买量,此次限制播出中插广告,或许是试图用经济的方式避免电视台沦为“家庭影院”。
资料来源:华商报 http://news.xinhuanet.com/ent/2011-11/23/c_122322499.htm
禁止插播广告考虑须周全
广电总局的如此举措,无疑将得到电视观众们的拥护与赞许。当然,举措虽好,还需要配套措施跟上,由此,才能真正让这个众人称道的政策行之有效地贯彻下去。
日前有消息称,广电总局将要求2012年全国所有电视台(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全天播出的电视剧,一律取消中插广告。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在接受中国影视节目信息网的电话采访中,证实了这一消息,李京盛还透露,相关的规定将于本月底正式出台。
对于电视观众而言,这是一个利好消息。
长期以来,电视观众颇受插播广告之苦,好端端的一集电视剧,非得硬生生地在剧情紧张处戛然而止,插进几分钟的广告,虽然平心而论不少广告制作与创意倒很是精良新颖,但毕竟,电视剧是以完整连贯的剧情吸引观众,如此被广告切割得四分五裂,着实令人为之生厌。广电总局的如此举措,无疑将得到电视观众的拥护与赞许。当然,举措虽好,还需要配套措施的跟上,由此,才能真正让这个众人称道的政策行之有效地贯彻下去。
首先,广告系市场化经营的电视台的经济命脉所在,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且必须理解的事情。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何保证电视台方面能够令行禁止?事实上,广电总局对电视广告播出的种种失范行为早已有所限制,但经常被个别电视台无视,违规操作、任意插播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如何能够让此番的禁令在与电视台的利益冲突之下,得以完全实施,考验着相关部门的监管水平和力度。
当然,相信各电视台无疑会顾全大局遵守“禁令”,那么,问题又来了――情势所迫之下,电视台方面会不会想出各种其他招数,以便堤内损失堤外补?比如在两集剧集之间延长广告播放时间,比如飞播字幕,甚至是在剧集中加入大量植入广告――这并非杞人忧天,有地方卫视的相关负责人就已经表示,正在积极寻找对策,将来的广告,很可能会以更为隐形的方式播出。如此,就需要广电总局未雨绸缪,先行加以考虑一揽子方案。
此外,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还要实施更加严格一些的广告审查,淘汰那些伪劣低俗广告,因为,那些无良广告,同样是老百姓希望去之而后快的、附着于文化之上的渣滓。
资料来源:北京晨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1/28/c_122343225.htm
电视剧不能插广告只针对电视台?视频网站"偷笑"
继“限娱令”后,广电总局再向荧屏挥重拳,剑指电视剧插播广告。尽管正式文件或通知还没下达,但据北京《法制晚报》报道,“中国影视信息网CEO陈彤透露,网上盛传的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不能插播广告得到证实,将于11月24日下发正式文件。”不过,截至昨晚记者发稿前,四川省广电局和四川广播电视台均称尚未收到正式文件。业内人士表示,此举若成现实,观众自然叫好,同时受益的还有视频网站,因为从电视台流失的插播广告最大可能去处,就是视频网站。
其实,在10月发布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中,已初步限制电视剧广告播出。新的广告播出限制会对电视台产生怎样的影响呢?电视台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禁止电视剧广告插播,对电视台来说肯定会想对应的解决办法,如采取涨价、广告集中播放等措施。
视频网站对此消息普遍反响积极,因为若文件正式下达,电视台流失的广告很大部分可能会进入视频网站。目前,视频网站盈利模式非常单一,主要靠广告维持,除几家大网站外,大量中小视频网站仍很难受到广告商青睐。而大的视频网站其实日子也并不好过,因为购买电视剧播出权费用巨大。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没哪一家视频网站靠广告打平电视剧购买费用,普遍亏损。如果插播广告从电视台流失,对视频网站来说,无疑是增加收入的利好消息。
资料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http://news.xinhuanet.com/ent/2011-11/25/c_122333490.htm
国外视野:
法国私营和国营电视台为争夺广告激战正酣
法国私营和国营电视台争夺广告园地之战越打越酣。2009年1月5日开始,法国国营电视二台在晚间黄金时段不再插播广告之后,私营台原以为国营台已稳步推出电视广告之争。也就是说,按照总统2008年中旬推出的改革步骤,国营电视台将在在2011年前必须在早间、下午和傍晚时段全部停播广告。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在国营电视二台职工的强烈抵制下,在公众舆论的压力下,法国文化部长菲特里克・密特朗9月17日星期五在卢森堡电台证实了一则对私营电视台十分不利的消息。密特朗部长宣布说:“截止到2014年1月份,国营电视二台晚间八点之前仍将保留电视广告。”也就是说,除晚间黄金时间之外,国营电视二台的广告收入比预计的延长了两年。
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网报道,根据欧洲一台9月17日刊出的一片文章,国营二台保持部分时段的广告收入将每年可以节省3亿欧元的财政支出。法国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议会党团负责人让・弗朗索瓦・科佩对此表示: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但是,一直盯着广告这块园地的私营电视台董事长们开始纷纷叫苦。
我们知道,国营电视台逐步失去广告出入的亏空将由对手机通信费所征的税款和对私营广告收入抽税而得以补偿。自文化部长对外宣布,国营电视二台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1月继续保持大部分广告收入消息之后,曾经是全国收视率最高的私营电视一台和私营电视六台的董事长各自表示了不满。
法国私营电视一台董事长农斯・帕奥里尼(Nonce Paolini)接受“欧洲一台”专访时表示:“已经通过的视听法改来改去,这是违反游戏规则的做法。事已至此,我坚决要求政府严格监督国营视听部门的商业收入;他的第二个要求是,减轻私营电视台税收的负担。”
法国国营电视集团从2009年初被剥夺在黄金时段插播广告的权利之后,电视一台从2009年开始把营业所得的0.75%交给公营电视台。按照此前的协议,在电视二台完全取消广告收入的情况下,私营电视台从2012年起,把盈利的3%上交给国营电视台。
法国私营电视一台董事长农斯・帕奥里尼认为:“如今情况不同了。电视二台在国家补贴、视听税的保护伞下,还要提取私营电视台的广告收入,这真是岂有此理。”帕奥利尼告诉记者:“有人总批评私营台好赚不义之财。而今我们缺少了这笔意外之财,我们要求和国营电视台享有同等的待遇。”
电视一台董事长补充道:“法国政府公布的数字电视发展计划,将在2011年年底之前全面停播模拟电视,进入数字电视时代。”新的传媒技术会带来新的服务、新的渠道。而法国广告市场是有限的。到那时只会出现僧多粥少的残酷竞争。由此,电视一台和六台齐声呼吁政府取消广告税。 电视六台董事长尼古拉・德・达维尔诺斯特(Nicolas de Tavernost) 对记者表示:“欧洲其他国家视听部门的竞争没有法国这样残酷。”
电视二台自取消黄金时段的广告以来,该台以赞助的形式拉了不少变相的广告收入。这笔收入每年大概有7200万欧元。一台和六台均要求国营电视台取消“地下广告”的收入。帕奥里尼和德・达维尔诺斯特认为:“二台在晚间八点之后的很多节目美其名曰是文化赞助,而实际上都是一些商业性很强的电视节目。”
私营电视一台和六台向政府提出的最后一个苛刻条件就是,把国营电视台每小时插播广告的时间从6分钟缩短至4到3分钟。在提出上述要求的同时,一台和六台还希望政府延长私营电视台插播广告的时段。
在这场广告园地之战中,政府想完全控制市场的想法是很难实现的。不要忘了,当前出大价钱作电视广告的商家都处于不景气的年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