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柔性监管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指导
泉州市工商局入选“200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从2003年起,泉州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监管方式,勇于更新观念、创新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3月,泉州市工商局在总结局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系统试点推行行政指导。该局专门成立了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十二个示范点作为行政指导工作的推进重点。他们在认真学习了行政指导的相关理论之后,坚持“工商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依”的原则,确立了“立足职能、全面导入、因事制宜、和谐发展”的方针,围绕登记事务教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维权兴企引导制等四项基本制度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指南,灵活运用“说、劝、引、商、帮”等柔性措施。当年11月,该局在该市工商系统内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培训机制、评估机制、交流机制、督导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等相关机制,完善行政指导的程序制度,创新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实现了“四个转变”――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从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转变,探索出工商监管的新机制,开辟了行政服务的新途径,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新形象,营造了企业发展的新契机,受到当地民众和党政领导机关的高度评价,对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泉州市工商局在推行行政指导的过程中,积极听取专家意见,不断学习最新的理论成果。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对于泉州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一直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国内行政指导研究领域的权威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近年来先后八次应邀到泉州讲授行政指导知识和进行专业指导,他还带领研究生深入该市工商分局、工商所以及行政指导对象单位开展调研,通过解答疑问、提出建议以及大量的文电咨询,在该市推行工商行政指导的全过程及时给予理论指导和工作帮助,为泉州行政指导实践的持续开展和不断深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泉州工商行政指导的成功推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工商行政管理》等新闻媒体对此作了大量报道,福建、北京、兰州、山东、吉林、沈阳、成都等许多地方的工商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也纷纷期望考察学习泉州经验,“泉州模式”的影响日渐扩大。泉州工商行政指导符合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念,符合当代的行政服务理念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体现了行政民主和行政法治的新方向,他们的一些创新经验已被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采纳。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泉州工商局仍在继续进行行政指导运行机制和操作方式的探索创新,努力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莲丽、郑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