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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

 高院裁决: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

港十多万外佣可申请永久居留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裁定香港的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当地超过十万名外籍女佣将有资格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特区政府随即提出上诉,并向原讼法庭申请延迟执行裁决。

虽然这起官司未知最终会“鹿死谁手”,但连日来已引发香港民众热议,甚至演变成一场社会和政治风波。

香港雇主团体对法院的裁决表示失望,担心会影响社会资源分配,认为特区政府有需要寻求人大释法。但也有法律学者认为,法院对《基本法》的诠释属于高度自治范畴,无须提请人大释法。

这次事件,缘于一名1986年以来一直在港工作,大部分时间都在为同一个家庭服务的菲佣伊万杰琳(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她在20084月向香港入境处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处方根据《入境条例》有关条文拒绝其申请。同年12月,她向人事登记处申请再度被拒,遂向人事登记审裁处提出上诉,但也于去年6月被驳回。

不过,港高等法院昨天裁定,《入境条例》中不把外佣在港工作归类为“通常居住”的做法,违反《基本法》第24条。换言之,居港七年的外佣有资格申请居港权。

判词解释,即使外佣规定要在雇主的家留宿,也不可以改变外佣是在港居住的事实,加上外佣是自愿地留港工作,也受到香港劳工法例保障有休息日、工余时间可以进修,以及享有参与娱乐、宗教及社交活动的自由,因此不应该被剔出通常居港的定义。

高院26日再开庭 宣布如何实施裁决

香港高院将于1026日再次开庭,宣布如何落实及实施裁决内容。

据港府早前估计,目前香港有30万名外籍佣工,其中117000人已居港逾七年。高院作出裁定后,外佣团体“亚洲外佣协调会”发言人指出,裁决体现法治胜利,反映港尊重人权。

发言人说:“这不只是令外佣得益,也对香港形象有裨益。第一,判决捍卫了平等待遇,公平对待外佣;第二,判决也是反对歧视,对香港形象是好事,对香港社会也是好事。”

菲律宾官方也欢迎香港法院有关裁决。专责佣工事务的副总统比奈认为,在海外的菲律宾佣工对当地经济有重大贡献,香港法庭的裁决肯定了这一点。

印度尼西亚劳工部负责海外劳务的官员则盛赞香港为印尼海外劳工的最佳工作地点之一:“我们希望这个裁决能够成为一种标杆(benchmark),其他国家都效法。”

然而,许多港人就担心,港府输掉官司后,目前在港工作、数以十万计的外佣恐怕都会申请在港定居,结果将对政府资源、就业市场构成前所未有的压力。

资深律师梁家杰则认为,入境条例判违宪不代表外佣就拥有居港权,有关申请会否成功还要看入境部门是否批准。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表示决定就判决提出上诉,并会向原讼法庭申请延迟执行裁决。

李少光指出,如果入境处现在仍处理申请,将对很多香港家庭造成严重影响;如判决最后被推翻,也可能无法挽回后果及损失,强调有关做法符合公众利益。

他同时强调,暂时无须改变香港的外佣输入安排,以减低对雇用外佣家庭的影响。

对于港府一旦再次败诉,应否提请人大释法,香港社会各界意见不一。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罗军典指出,希望特区政府提出上诉,甚至在终审庭未作出终极判决前,向人大提请释法。

前保安局局长、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则表示,最理想的方法是由香港法庭自行解决,但若港府最终败诉,无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就要由人大释法解决。

不过,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认为,法院对《基本法》的诠释属于高度自治范畴,不需要提请人大释法。

张达明指出,很多外佣合约期满后都会回乡,不符合《基本法》订明以港作为永久居住地,相信只有少数人符合资格。
    来源:戴庆成 香港联合早报网

香港高院裁定现行《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 港府上诉

中新社香港930日电(记者 周志彬)香港首宗外佣争取居留权司法复核案30日在特区高等法院作出裁决,审理法官认为香港现行《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有关规定。特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表示,特区政府确信《入境条例》符合《基本法》,决定上诉并提出暂缓执行令。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判辞表示,《入境条例》订明“外佣不属通常居港”的条例,与《基本法》第二十四条指明,居港满7年可以有永久居民资格的条文不一致。判辞指,即使外佣雇佣合约,对外佣有限制,但亦不足以令外佣丧失申请通常居港。法院将于10月审理另两宗同类案件。

行政长官曾荫权对判决感到失望,他表示,政府对任何决定,有充份的准备。

李少光在判决后召开记者会表示,特区政府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特区政府确信《入境条例》有关条例合法合宪,符合《基本法》。现时会做3件事,第一是提出上诉;第二是根据可行安排,加快上诉程序;第三是向法庭申请暂缓处理外佣居港权的申请个案。

李少光强调,已向法庭申请尽快处理上诉,现已排期在1026日审理,亦即是在该日期前,入境处不会处理外佣居港权申请。他解释称,因为判决关乎重要公众利益,特区政府会上诉推翻判决,若现阶段批准申请对很多香港家庭会有很大影响,同时,现阶段亦毋须改变现行输入及雇用外佣的安排,以免对雇有外佣的家庭造成家务负担。

他强调,现阶段特区政府会努力打赢官司,希望最终法律理解得到厘清,同时,寻找合理方法,维护最大公众利益。

李少光证实,目前香港大约有11.7万外佣居港超过7年。特区政府早前作出估计,如果她们争取居港权,以每个家庭4人计算,这批外佣带来的配偶和儿童,可能令香港人口增加50万人,医疗、福利和房屋等公共开支将大幅增加。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