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腐败既要管好权力的运行,更要从源头管好权力的配置。11月25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首次提出以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分权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程序制约,形成权力结构配置标准,有效防控权力行使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意见》强调,围绕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和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应逐步推进合理分权,单位内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科学配置权重,系统内实行权力下放、分级办理,加强岗位之间、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制定合理限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司法、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单位和部门,要重点加强分权制约机制建设。
绘制并公开权力运行图
《意见》提出,健全党政议事规则,细化决策事项特别是决策“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健全行政管理规则,建立决策、执行、反馈的完整流程,规范审批权和现场即决权行使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该目录和运行图将包括逐项列出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程序和责任,廉政风险及其等级等内容,以增强廉政风险程序控制的可操作性,使决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迹可循。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裁量权行使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意见》要求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外,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廉政风险将分级管理
《意见》提出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以及危害程度,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估,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现廉政风险点动态管理。
重点领域将专项监督
《意见》明确指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和舆论关注热点,要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的重点,通过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社会调查和信息咨询机构的合作进行专项监督。(北京日报 汤一原 王皓)
拟用五年建规范权力运行三大体系,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
本报讯 (记者王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刚刚出台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昨日,北京召开全市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大会,计划用五年时间(2012年至2017年),逐步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三大体系。
领导干部权力重新配置
刘淇表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中纪委、监察部在总结北京市基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升华的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
此前,原崇文区曾试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即围绕日常工作查找风险点,但尚未介入权力运行层面,刘淇表示,“这次我们要推进的是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重点抓好三件事情,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运行监督、信息化防控。这三项工作涉及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关系到利益格局的调整,领导干部的权力重新配置是一个重大利益调整,所以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
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
重新配置权力资源,关键环节是确权、分权,刘淇给出的路径是:查找每个部门、单位、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评定廉政风险点的等级。
而且,“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刘淇要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手握大权领导是防控重点
对于廉政风险防控,刘淇梳理出其重点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和舆论关注热点;重点对象,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重点部门,涉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单位。
刘淇强调指出,“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应加强权力运行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党政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而更为关键的是社会监督,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解读
权力配置
加强对主要领导权力制约
以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强化权力制约关系。
加强对权力的程序制约。逐步推进合理分权,单位内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科学配置权重,系统内实行权力下放、分级办理,加强岗位之间、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制定合理限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
【解读】
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种权力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的关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此系三权相对分离的核心内容。具体执行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彻底分权,政府层面分为决策局、执行局、监督局,彼此独立,相互制衡;第二种是政府部门的内部分权,比如发改委,内部处室分为决策处、执行处、监督处,内部制衡。
“任何国家的政府行政职能,都涉及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三权相对分离的分权制衡思路,就是为避免政府行政职能过于广泛,权力运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因少数人出问题,导致整个社会蒙受损失,“三权相对分离其实是一种技术手段,通过科学设计权力配置,达到减少腐败发生几率、提升权力运行效率的目的”。
权力监督
公开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图
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之一的监督机制,意见提出了权力运行规范化的监督体系,该体系涉及三个监督重点,包括内部监督、专项监督和外部的社会监督。
外部监督路线图提出,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建立监督平台,规范信息采集、分析评估、处置改进、意见反馈的工作流程。
【解读】
没有公开就没有制衡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公开是对权力进行监督和权力制衡的前提,没有公开就没有制衡,民众不知道内情,无法制衡。而当前出现的很多腐败问题,就是因为权力太集中,没有制衡。
对于公开职权目录,李成言认为这是监督不可缺少的,要使社会对权力进行监督,就要让大家知道都有哪些权力,过去有些权力我们是不知道的,大家不知道就很难监督,公布后不同的群体对不同的项目进行监督,就会对权力起到有效的制约。
至于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李成言坦言,我们要承认过去有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流程中有些是不公开的,根据意见的要求,今后这些都要公开,把监督的要素、流程、结果都公布了,才使监督不成为空话。
风险防控
高科技让权力运行“留痕”
运用信息化的高科技手段防控腐败风险,并建立信息化的防控体系。
该体系涉及在行政监察平台上搭载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模块,研发“预防腐败预警处置系统”,在电子政务网络中设置监督模块或另设监督区,采集和分析风险信息并实施预警,以及将权力运行规范化体系固化在电子政务网络中,实现权力运行的痕迹管理。
【解读】
有效防范“打招呼”
李成言认为,运用高科技的电子网络手段为权力监督和反腐败要充分肯定,这是当前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手段,应该充分利用。
此外,整个廉政风险防控是监督领域的一个重要改革,改革体现了党在执政中要推动公开化,因为不少案件让人感觉,腐败的发生和结果,是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现象。
李成言表示,信息化防控将会有效的防范传统的“打招呼”“铲信息”“屏蔽信息”的问题,即使发生个别的类似情况,成本也会极高,因为管制系统已经相当严格。
不过他亦提醒,最重要的仍在于要给纪检监察部门更大的监督和防控的权力,如果这样的系统仍会受到不同权力的干预,效果就会成问题,可能会流于形式。
新京报记者 杨华云 王姝
昨天,北京市召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会,部署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要重点加强分权制约机制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市委书记刘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主持会议。
|
《意见》强调,要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制定合理限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司法、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单位和部门,要重点加强分权制约机制建设。
意见提出,廉政风险防控的核心是规范权力。本市将围绕规范权力及其运行,努力在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运行监督和信息化防控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分别建立健全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以及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
刘淇指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涉及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关系到利益格局的调整,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刘淇要求,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重点举措
1.
找准风险点
刘淇提出,要做好确权、分权工作,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认真查找每个部门、单位、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优化权力结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2 .
盯紧高发区
刘淇提出,要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部门。要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领域作为防控重点,实施项目化管理。
同时,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作为重点对象,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
3 .
加大透明度
刘淇还表示,要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把科技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流程,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要加强权力运行内部监督、专项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建立市区两级“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台账”,形成风险防控的合力。要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 .
|
把好体制关
刘淇要求,要抓好长效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消除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体制机制因素。
同时,要加快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人。
此外,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建立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机制,通过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警示和处置,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记者孙乾)
-马上就访
遏制腐败须先分解权力
反腐专家认为北京廉政管理思路正确
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多年来各级政府在谈及廉政风险问题时,主要思路和解决措施多停留在风险岗位的管理,以及权力运行的监督层面,虽然可以起到一定效果,但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蔓延。
李永忠解释,廉政风险防控有三个层面,宏观是权力结构配置,中观是权力运行机制,微观是岗位风险管理。我们看到,地方政府一把手“落马”的情况时有发生,从微观来看,这是其所在的岗位风险问题,这个层面的问题当然需要解决,但是,仅仅从微观层面着手非常困难。
“想加大查处的力度,想加大监督的力度,但是没人敢监督,”李永忠称,“这是因为权力过分集中,无法对其进行合理的制衡。”他认为,这不单单是一把手等拥有集中权力的官员个人素质问题,也在于没有对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解配置。“这也是多年来没有跳出反腐败困境的原因之一”。
李永忠认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在于权力配置,首先需要对权力进行分解,不分解的权力再怎么配置都有风险,权力结构的科学性也非常重要。这个宏观层面的问题解决好了,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问题才有望取得成效。
李永忠称,从北京市廉政风险防控意见提出对权力资源重新配置,对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符合这一思路。但他同时提出,因为目前尚没有非常成功的试点经验可借鉴,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意见的落实情况。 京华时报记者 孙乾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