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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热潮”下,艾滋病检测何去何从?

摘要:[导读]广西、湖南拟立法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引发广泛争议。对待艾滋病人,是用“服务”还是“管治”?云南等地的实验已有答案。问题是:如果内部意见尚未统一,政策指向也不明显,势必矫枉过正。近来“实名制”被开发得颇为热闹,但就具体问题而言,并非所有的实名制都是民心所向,也并非所有实名制都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
    摘要:  [导读]广西、湖南拟立法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引发广泛争议。对待艾滋病人,是用“服务”还是“管治”?云南等地的实验已有答案。问题是:如果内部意见尚未统一,政策指向也不明显,势必矫枉过正。近来“实名制”被开发得颇为热闹,但就具体问题而言,并非所有的实名制都是民心所向,也并非所有实名制都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  

民间机构反对“强推艾滋病检测实名制”

《南方都市报》 2012-2-22

广西、湖南拟立法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引发广泛争议。其实该实名制并非新鲜事,早在2006年,此政策已在云南实施,广西也已悄然实行2年,唯一不同的是,当时没有卫生部官员公开赞同。

此次争议,有个背景不应忽略:去年,中央政法委第一次把这个灰色人群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范畴。对待艾滋病人,是用服务还是管治?云南等地的实验已有答案。问题是:如果内部意见尚未统一,政策指向也不明显,势必矫枉过正。

民间机构反对强推实名制

近日,广西拟立法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卫生部官员表示赞同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广西拟立法明确今后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

世界艾滋病日,医务人员在为市民做血液检测

2010 4 29 ,沈阳的几位艾滋病患者和红丝带。C FP

 

记者 吴珊

近日,广西拟立法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卫生部官员表示赞同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广西拟立法明确今后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同时,在湖南,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也写进了《湖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中,并有望在年底出台。消息一出,支持与反对之声兼而有之。赞同观点认为,推行实名制,有助于避免病人流失和病毒扩散。更多的反对声音认为,目前社会对艾滋病人的歧视还很严重,实名制会更加威胁艾滋感染者的个人隐私,导致其不去检测和治疗。

民间组织对这次实名制检测风波的反应迅速而立场协同,多家民间机构发出公开信表达反对意见。

反对声音

实名制检测立法违反《立法法》

南京天下公是一家支持艾滋病感染者平等融入社会的公益机构,其负责人于方强215日向卫生部发出公开信表示担忧,对国家疾病控制中心如此不审慎的表达表示遗憾,建议国家卫生部尽快发出通知,立即暂停艾滋检测实名制在全国各地的推广

民间的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艾盟),也于这一天在联盟网站和由卫生部防艾机构、国际组织和学术机构共建的邮件组里发出了公开信,对广西和湖南等地的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立法提出严正的反对意见

艾滋病领域的国际治疗倡导联盟(中国区),220日这天在卫生部的一次专家委员会上,向中国官方递交了《关于艾滋病毒实名制检测草案的建议》,基于对广西实行艾滋实名制检测的网络在线调查,以及云南省各地疾控中心(C D C)和医生对H IV实名检测和强行告知的看法提出建议。

于方强表示我们能够理解疾控中心的话语背景:在全球艾滋病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并开始逆转之时,中国仅仅是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快速蔓延的趋势基本得到缓解,中国的艾滋防治效果明显落后于世界水平

但他指出,中国艾滋防治成效不明显并非由匿名艾滋病检测造成,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也并非改变这一现状的关键。检测艾滋病同等重要的是检测后的告知环节,这恰恰是我们防艾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

艾盟则从立法的角度指出艾滋病检测实名制违反了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2006年颁布施行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第23条确立了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而广西和湖南等地的做法不但没有坚持《艾滋病防治条例》确立的检测原则,反而超越条例的规定,创制实名制检测,这种立法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我国《立法法》的规定

国际治疗倡导联盟则针对近期广西疾控出台艾滋病毒检测试行草案一事,于213日至18日,展开面向全国的互联网在线调查。两项调查内容涉及艾滋病毒检测实名制后,人们是否还愿意自愿参加检测?艾滋实名制检测草案涉及30日后强制告知婚伴及性伴,人们是否愿意接受?

5天时间联盟回收了7728份有效调查卷,除匿名服务器外参与的前10名地区分别为广东、云南、广西、江苏、上海、山东、陕西、北京、湖北、重庆。

针对第一个问题我国现行的艾滋病毒检测是自愿咨询检测,如果采取实名制检测(即艾滋病毒抗体初筛检测需要实名制),您还愿意参加该检测么我愿意的支持率仅有7.05%,而我拒绝的占到了89.7%;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确诊阳性,30天后在您自己没有告知婚伴与性伴的情况下,是否接受由疾控部门自行向您的婚伴及性伴告知我绝对不能接受的支持率占到了94.33%,而我能接受的仅有3.67%.

国际治疗倡导联盟中国区协调员T hom as还针对广州的400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做过一次调查,当他们确认自己感染了H IV病毒时,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出乎调查者的意料,感染者最关心的问题并不是能活多久能否得到治疗,而是有89%的被调查者最关心怎么保护家人人性是可以信赖的。”T hom as说。

云南实名制

6年初筛仍旧匿名,强制告知很危险

2006年以前,云南实行的是艾滋病毒匿名检测。从2006年开始,云南成为中国最早推行实名检测的地区,并要求从初筛开始就必须采用实名制。新政策在最开始实施的阶段,因为检测者担心隐私的暴露,检测量有所下降,特别是高危人群,最后还是实施匿名初筛,实名确认的工作方式。国际治疗倡导联盟(中国区)的建议书中写道。

针对广西条例草案中“H IV实名检测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应在30天内告知婚伴与性配偶,逾期疾控可自行告知的规定,联盟通过电话访谈的方式,询问了13名来自云南CD C和定点医院的医务工作者。他们都是多年从事V CT咨询、咨询员培训和抗病毒治疗的专业人员,有着丰富的H IV咨询经验和告知技巧,对实名咨询强行告知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和成功的经验总结。

某市C D C一位工作人员表示,“2006年底,云南开始实施实名检测。在实名政策实施以后,检测量大大降低。考虑到要完成各项目的检测指标,市C D C初筛就采取匿名的方式(本人愿意提供身份证信息的自己提供,不强行要求)。但是确诊都是实名制。

一位医生在访谈中说,实名检测在这里推行了很多年了,政策要求初筛和确诊中都必须使用身份证,但是州医院从门诊到住院部在操作的过程中,初筛都是不用出示身份证的,只是在初筛阳性后,确诊需要实名制。

在告知这个问题上,一位医生表示我更赞成通过咨询让患者主动保护配偶,自愿告知。告知的方法很重要,但是现在大部分地方还是很教条。告知方式和技巧不够好,后果很糟糕。我常常担心强行告知不但没有保护配偶,还使得配偶失去了解正确知识的机会。这几年,我听说过很多一告知就离婚的事件,实在不忍心看到这样的结果。

另一位医生也表示,关于强行告知,确诊后医生会把政策跟病人说,让病人在30天内告知,但是如果病人不告知的,感染科从来没有强行告知的。大多数病人都说如果告知的话,就会妻离子散。感染科的医生会发放安全套让单阳家庭保护好性伴;对于没有做过检测的性伴,医生会用一种婉转的方式让其动员性伴到医院进行一个体检,抽血检查;如果伴侣是阴性的,则尊重本人意见不告知。

而云南省内C D C的工作人员更是警告说,在强行告知、有权告知的政策情况下,要尽量动员感染者本人去告知、动员性伴检测。很多情况是咨询员交流后病人自己带老婆或老公来检测。本人不愿意的情况也没有办法,C D C的告知人员不可能冒风险去做告知这样的事情。”“广西打算实施强制告知的做法是危险的、不明智的,强行告知后果只有他们尝试后才知道。

在联盟询问的12家省级、地州级、县级C D C或医院中,有10家采用的是初筛阶段匿名的方式。在配偶告知方面,强制告知有违人性,产生不少悲剧和暴力抵抗,最终得不到实施,而有技巧地咨询和引导鼓励感染者保护配偶起到了更积极的效果T hom as说。

在云南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副主任冯煜看来,艾滋病毒检测实名制是把双刃剑,初衷是为了找到传染源,摸清到底有多少病毒携带者,在防治上做到有的放矢。但目前在中国,艾滋病防治所面临的环境远不止是一个疾病的问题,要考虑感染者在整个生活和工作环境中可能遭受的道德压力,这就涉及他们隐私权的保护

尽管如此,冯煜看到,随着近几年云南针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社区救助和福利的完善,浮出水面的感染者也越来越多,将初筛和确诊合一,实名检测的C D C和医院也越来越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C D C和医院坚持建议而非强制告知其配偶。社区、医院和C D C都从更好地帮助感染者及其家庭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这是我们一线工作的基本原则。

民间建言

重检测轻告知,防艾大倒退?

于方强指出,近十年来,全球基金、盖茨基金会、克林顿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协同中国卫生部门在中国投入了大量精力用于艾滋检测,援华抗艾资金总额超过10亿美元,这一方针的确使中国艾滋蔓延的势头基本得到缓解但遗憾的是,我们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了检测环节,忽略了告知这一关键措施。

他提及,为了检测,我们动用各种资源,甚至现金,去奖励高危人群前往检测。艾滋防治民间机构每介绍一个服务对象到疾控中心进行艾滋检测,该机构及检测人员即可得到数额不等的现金奖励。

这种简单、粗暴、金钱至上的工作方式从来就没缺少过批评,而且一直在破坏高危人群与艾滋防治民间机构的关系,破坏艾滋防治民间机构与疾控中心的关系:高危人群认为艾滋防治民间机构已经转变成了抽血机构,一见面就是动用各种手段劝说自己去抽血检测,自己不过是纯粹的挣钱工具,久而久之就疏远了艾滋病防治民间机构;而为了挽回社群,艾滋病防治民间机构不得不私下抵制检测,从而降低了阳性检出率。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护自己,使用虚假信息的高危检测者自然成为一种常态;为了攫取更多的不正当利益,使用虚假信息多次检测自然也成为一种常态。一些防艾活动家甚至将此畸态形容为血头经济

对广西的实名制检测表示赞同的国家C D C主任王宇曾提出,国际研究表明,艾滋检测阳性告知后,感染者的传播活跃程度会下降70%.“但遗憾的是,因为检测不规范而引起的告知不能,使我们的防治策略大打折扣。于方强说。正是在防艾成效落后的情况下,艾滋检测实名制被提上了日程。

但他同时指出,做到阳性告知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检测实名制,强推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必然引起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巨大倒退。因为,匿名检测至少可以鼓励高危人群前往检测,实名检测则必然造成高危人群拒绝检测。

支持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一个主要说法是,实名制并没有导致接受检测人数明显减少。记者了解到在云南省CD C向上递交的H IV检测实名制实施报告中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的前提恰恰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等没有严格执行初筛实名的规定而防止了检测指标的流失。

更严重的是,强推艾滋病实名检测将进一步分裂防艾大本营。于方强说,我们已经看到,在疾控中心赞同艾滋病实名检测后,已经有民间组织公开表态一旦实名检测艾滋病,他们将退出此类检测项目。可以预见的是,强行推行艾滋实名检测,将进一步分裂民间组织与卫生部门、民间组织与高危人群的关系。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不得不就检测问题公开表态以稳固自己的社群关系,而我国多年来依靠政府和民间组织紧密合作防艾的宝贵经验也不得不遭受严重冲击。

对此,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的负责人孟林表示,2月底计划在北京举行一个囊括艾滋病感染者代表、同志社区、学术机构和卫生部、国家CD C官员等参加的研讨会,共同讨论广西H IV实名制检测的事件,希望能对政策导向产生实质性的干预。

广西实名制博弈

摘要:处于争论风口浪尖的广西自治区卫生厅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首次明确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艾滋病实名制只应用于确诊环节,这种做法在当地实行已经两年多,修改后的定稿草案已经提交人大审议。

记者 陈显玲

2012 119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签署的桂政函(2012)15号议案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份草案的前身,就是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因其中明确提出艾滋病检测实行实名制,引起民间机构、专家律师和艾滋病人的质疑和反对。

处于争论风口浪尖的广西自治区卫生厅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首次明确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艾滋病实名制只应用于确诊环节,这种做法在当地实行已经两年多,修改后的定稿草案已经提交人大审议。

广西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首次对外确认,实名制是确认时而非初筛阶段。而当地防艾民间机构并没有获得相关的透明信息,一场针对草案是否能在人大会议通过的博弈,正在广西悄悄展开。

官方叫屈:实名制只在确诊环节,已实行两年多

去年上半年,活跃在广西南宁的多家防艾N G O组织邮箱里,收到了自治区卫生厅防艾办发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当时其中并没有关于实名检测的内容,广西一家规模较大的N G O组织负责人许宁(化名)介绍,如果当时有实名制字样肯定会特别关注并提出意见。

2011 85 ,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和当地媒体公布,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广西南宁的都市报纸多以艾滋病人犯罪将追究法律责任为主题进行了报道,这是62条征求意见的最后一条。

现在仍然挂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立法征求意见板块的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监测与告知中,第二十八条为自愿检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咨询检测机构,应当为自愿进行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服务。艾滋病咨询检测实行实名制。

同一章第二十九条检测结果告知规定中,写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在知道确诊结果之日起30日内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30日后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并提供医学指导。

此时征求意见稿和隐藏其间的艾滋病咨询检测实行实名制并没有引起公众注意,许宁和他的志愿者同事也没有关注到这块内容,直到29日,北京媒体记者在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就此内容向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提问,王宇给予了赞同的回答:如果没有实名制,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

由此开始,一场针对广西拟实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和明确艾滋病人需告知性伴侣的讨论在媒体展开,但这场争论却是一场独角戏,起草征求意见稿的广西自治区卫生厅、法制办始终在争论中缺席,甚至掌握核心信息的广西卫生厅防艾办、广西疾病防疫中心、意见稿专家组成员,而当地关注艾滋病N G O组织因不好直接提出反对也一齐失声。

南都记者在南宁官方和学界采访中发现,当地媒体因事件敏感没有进行跟踪报道或者转载,高校参与的学术人员以政府事宜不适合发声拒绝采访,卫生系统内工作人员以领导交代只做不说,上下一致口径为由拒绝开口。

一位全程参与、掌握核心信息的广西卫生系统内部人士方霭(化名)接受了记者采访:我们不敢站出来,网上骂声让我们压力很大,也害怕这样下去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在人大通不过。媒体都搞错了,我们是要在确诊环节实行实名制,初筛实名实行不了,也没有必要

广西在中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排行榜上位居前列,两项人数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内部人士方霭介绍,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在广西实行已经两年多,在艾滋病检测的初筛和复检确诊两个环节中,实名制主要体现在后面的确诊环节,征求意见稿中的检测实名制也是指在确诊环节。

昨日,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唐振柱也通过短信回复南都记者说,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是在确认环节,并表示会科学对待这项工作。

方霭表示初筛实名制不可能实现,广西的初筛人数在全国是第一的,广西政府要求对自治区内15%的人数实行初筛,大约为800万人,不可能实名制,就是登记都做不过来

实名制立法:为解决现行做法的合法性

与媒体报道和N G O组织理解的不同,方霭否认了广西实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初衷是防止找不到病人,得病的病人是会主动来争取免费救治的,现在的讨论搞错了方向

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两年前要求,凡是进行艾滋病确诊的病人,都要在疾控中心进行确诊备案,登记真实姓名、现住址和联系方式。

这不是管理,是为了要给病人吃药,广西卫生厅内部人士介绍,确诊不强制实名制时,有30%的病人确诊后找不到,国家给了药却没人吃,不实行实名制有什么办法?

对于疾控中心来说,实名制最重要的不是身份证号码,关键是现住址和手机号码。

广西卫生系统内部人士方霭介绍,在征求意见稿中写入实名制,也是为了解决广西现行做法的合法性问题,卫生部也要求我们在法规中写上检测实名制,不写就会受到不依法行政的质疑,()不管写不写,我们都是这样做的。

在广西本地,如同外界一样,关于艾滋病实名制的信息隔阂在政府和N G O组织、公众两边,许宁上周一才从同事嘴中知道实名检测的讨论,他立刻和本地的其他艾滋病N G O组织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大家都觉得很惊讶,广西一直说要扩大覆盖面,但实名检测如果在初筛第一步实行,人家就不愿意踏进去。可能这和扩大治疗是相反的一个方向。

南宁真正独立的防艾民间机构不多,大部分挂靠在卫生厅、疾控中心、红会医院等下面,看过报道的许宁说,因为卫生厅已经确定要递交草案给人大进行立法,相关的民间团体机构不会再次反馈信息给卫生厅,而会反馈给更高的部门或者国际防艾机构,一场关于草案是否通过的博弈,在广西悄悄上演。

实名制争议:有效控制传染源?受检者隐私易泄露?

不把传染源控制好,谈艾滋病防治是假的,方霭介绍,广西防艾工作的思路是控制艾滋病传染源。

现在不像2005年前,目前广西90%以上的艾滋病传播通过性行为,给吸毒人员吃美沙酮难以大面积铺开,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巨大,方霭介绍,广西的思路主要就是控制传染源。

近年广西卫生部门防艾压力在于,不能使艾滋病队伍再扩大了,在给感染人群送温暖同时,策略转变为没有感染的人群不能被感染,实名制成为广西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染源的首选。

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对于政府来说确实会使管理简便,但因现在社会公众对于艾滋病的不了解不理解,如果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一旦被泄露,会给艾滋病人带来难以承受的打击,活跃在广西的艾滋病N G O组织负责人许宁的担忧,是目前专家、N G O组织质疑实名制检测的主要理由。

许宁所在的N G O组织有十余名工作人员,其中有4名身患艾滋病的工作人员在初筛和确诊阶段个人信息被泄露,周围亲属、单位领导甚至村里人都很快知道他们患艾滋病的消息,给他们的生活和心理带来不可弥补的损伤,一位来参加他们活动的农村艾滋病青年,因为消息泄露不敢走村里大路,出村都是从后山偷跑。

还有一些隐私泄露,发生在政府机关到病人所在的区域内进行随访,许宁曾经给广西疾控中心提过建议,随访不要开疾控中心的车,否则病人很容易暴露。

在提交广西人大审议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中,关于检测实名制的部分与征求意见稿表述上并不相同,第四章监测与检测部分,专设一条为检测实名制,规定艾滋病检测实行实名制,受检测者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真实信息,检测机构应当为受监测者保守信息秘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广西目前的艾滋病检测现实与此次提交草案中规定的大体相同,在婚检、孕检环节和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容教养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都会进行艾滋病强制检测,N G O组织也介绍说,在事业机关、公务员的招聘考试中,艾滋病检测也会同体检一起进行,受检测人可能事先并不知情,但如为阳性会告知并拒绝录用。

方霭介绍,在广西两年实施确诊阶段实名登记过程中,咨询和告知阶段,并不是谁都可以去告知,只有疾控中心的人才可以告知,而且告知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规定如果将病人隐私泄露出去,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实名制确实会使政府管理更方便,但它不是洪水猛兽,匿名也不是自由天堂,关键是双方缺少诚信。考察过多国艾滋病情况的方霭认为,艾滋病确认实名制是社会成熟的标志,最大受益者是艾滋病人群。

但防艾N G O负责人许宁多年的艾滋病志愿者工作经验显示,在基层县市保护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在小的县城,很多人都是很熟悉的,一个人说给另一个人听,这个人再传给下一个人,政府很难控制这种人际传播。

许宁说,他并没有看到过泄露艾滋病感染者隐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如果有一个申诉部门,他认为艾滋病人是会愿意实名检测的。没有申诉部门,即使隐私泄露了,后果也是病人自己承担,也反馈不到政府那里去。

在广西南宁,艾滋病的初筛分布在疾控中心、部分医院和N G O组织,但复查确诊环节只能在疾控中心做,告知环节的知晓人数只控制在C D C内部少数几个人手中。而当地N G O组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南宁确实是这种情况,但在柳州等县市,有少数医院也可以做确诊检测,信息由医生掌握。而在基层的熟人社会中,即使少数人员知晓,仍存在泄露危险。

在公益组织做志愿工作8年的郑文(化名)以自己和病友的亲身经历证实了这种危险。近50岁的郑文于10年前经历了信息被泄露的噩梦,现在在南宁一家艾滋病N G O组织工作的他,已经见过不止十个信息被泄露的病友,他们的遭遇大多和自己一样,工作丢了,家也没了,妻离子散,孤独求生。

郑文原是广西河池一家事业单位的公务员,2002年生病住院,他事后才知道,自己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院方将电话打给了单位领导,也把那个可怕的结果告诉了妻子。

事情发生得很快,郑文自己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身边已经没有和他说话的人,甚至连照顾自己的妻子也走了。

再次回忆起这一刻,郑文希望自己是最先知道消息的人,我想以一种更好的方式,轻松点的方法,在一个合适的机会,告诉我的家人和朋友,而不是这样贸然得知

出院后领导告诉他,因为这个病,他不能上班了,工资只剩下一点点。妻子带着孩子回到了单位宿舍住,当时40岁的郑文,过了自己生命中最长最长的一年,一个人生活在各种眼神当中。

次年年底,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离开河池来到陌生的大城市南宁,他成为一家艾滋病公益组织的一员,这里没有歧视,大家不会站得远远地说话,唯一的遗憾是他和妻子离婚后,已经整整十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孩子,一个电话也没打过,他说,孩子今年已经23岁了。

武汉:实名制一年

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正在牵动人们的神经,但这里看起来风平浪静。这里并没有像广西、湖南那样惹人关注受人争议,甚至很少人知道,这里的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已悄然实施一年。

分布于社区的VCT咨询检测点,是自愿和保密的,为艾滋病咨询者提供全免费服务。

记者 占才强

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正在牵动人们的神经,但这里看起来风平浪静。

这里并没有像广西、湖南那样惹人关注受人争议,甚至很少人知道,这里的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已悄然实施一年。

这里实行的是确诊实名制:初筛是匿名的,确诊需要实名。

这似乎受到了广泛认可:疾控官员认为它没有成为障碍;志愿者认为它合乎情理;疑似阳性感染者绝大多数能够接受。

但这里也有不同的声音,也能感受到人们对实名制的各种现实忧。

这里是武汉。在这里,艾滋病实名检测已施行一年。

实名制背景:寻找阳性失踪者

武汉人张军第一次到市皮肤病防治院做H IV检测是2007年夏天,两天后拿到结果是阴性。半年后他主动做了复查,这一次他没去窗口拿结果,而是给三楼检验室打了个电话,报出名字后被告知结果仍是阴性,这让他彻底放心并觉得轻松。

当然张军是他的化名,从病历到化验单再到检测报告,他在医院为自己随意编写的这个名字畅通无阻。他认为这并不关键,重要的是结果。如果当时就要求实名登记,我想我可能连医院都不会去了。张军是当地一名公务员,他认为自己的名字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属于绝对隐私。

郑卫是病人张军的接诊医生,这位武汉市皮肤病防治院的医学硕士、主治医师,多次接待过张军及其妻子的当面和电话咨询,但也始终没追问他们的真实姓名,这也似乎并无必要。在2011年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匿名在武汉市任一检测点做艾滋病咨询和检测,并可以通过代号查询检测结果。

而这种情况从去年起发生变化。

2011 11 起,武汉市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开始实名制,对不愿实名者,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不再提供确证服务。武汉市艾滋病自愿检测(V C T)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万宏介绍,由市卫生局下发实施的这一文件,意图是为防止艾滋病二代传播。

张万宏介绍,以前从保护感染者的角度出发,武汉市各级疾控中心对前来咨询检测艾滋病的人采用匿名制,但是,一些检测者常留下虚假的个人信息,当被确证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后,工作人员无法联系对方,无法上报这类信息,也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早在2006年,张万宏就亲自经历过一起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玩失踪的案例。此事当时被《武汉晨报》报道,引起众多专家和市民的关注,有网友甚至发动广大网民一起寻找失踪者

以前这样的事很常见,很多来检查的人在知道阳性后就再也不露面了。张万宏表示,对此医院和疾控中心长期感到无奈。而去年起施行的检测实名制,正是为了防止类似疑似病人流失

实名制并不意味着隐私公开。张万宏解释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误解,医院和疾控部门绝对不会对外泄露个人资料,如果工作人员向无关人员泄露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相关资料,除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此可以完全放心。

实名制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传染源,通过沟通,让对方知晓他可以享受的权利,可以看病治疗,可以了解相关知识政策,而且通过有效监控,杜绝艾滋病的二代传播。但在以前,很多时候你找不到人怎么办?

官方机构:检测量不减反增

武汉市并不是全国最早搞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以前其他省份有些地方已经这么做了,我们从去年开始实名,也算是走在前面的。 2 月17 ,武汉市卫生局疾控处副处长周旺和南都记者谈及实名制背景,认为它是很多地方基于自身工作的共同考虑。

根据武汉市疾控中心的一篇文字介绍,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2004年以来,我国各地都在鼓励检测者使用实名。一些地区在检测操作时实际已经在使用实名制,这使国家出台的四免一关怀等政策能及时惠及广大感染者。武汉市是这些地方的经验借鉴者。

据周旺介绍,武汉的检测实名制分两步,初筛可以是匿名的,任何人都可以来,一旦检出阳性,我们就会通知他来拿结果,并要求医护人员和他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沟通,对他的病情告知并作评估,这时就要求他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周旺说,根据美国一项调查,在初查患者阳性被告知后,其艾滋病传播活跃程度就会下降约70%,因此作好病情告知就能很好地控制和降低风险。

在武汉实名制的施行中,有没有因需要实名确证而造成人员流失呢?对此周旺的说法是,我们所有的病人,都100%能够接受。

当然有些病人出于不信任,有顾虑的也有,但这方面的障碍和阻力,在实际运作中还是比较少。我们把道理讲通了,他们基本都可以接受。周旺说,作为被检测对象,最大的顾虑还是怕隐私被别人知道了,但这个隐私是有界定的,这个隐私对某些人来说不应该成为隐私,对他人构成威胁,对他的利益相关方来说就不应该是隐私。

周旺打比方说,假如你是个感染者,你的老婆就是利益相关方,你说你爱不爱你的老婆,你爱,那你就应该让她知情。而且我们会告诉他,实名制后我们就可以及时掌握他的健康状况,定期对他随访治疗。通常这样解释之后,他们都能够接受,这是我们的需要,也是他自己的需要。

武汉市自去年起施行实名制后,检测量跟往年比有没有变化?对此周旺的回答是:反而增多了。具体数字我不能告诉你,但我可以告诉你,实名制并没有成为障碍。

据武汉市疾控中心公开的一份全国数据,自2004年全国各地鼓励检测使用实名,一些地区实际操作已在使用实名制以来,艾滋病检测并没有因为倡导使用实名而减少。这份统计数据显示,近年全国艾滋病检测人数逐年增加,年检测总数较2004年、2005年成倍增长,2010年已增加到约6000万人次,2011年又增加到约8000万人次。

在武汉市皮防所,市艾滋病自愿检测(V C T)项目办主任张万宏也印证了周旺的说法,他向记者介绍,武汉市自去年启动实名制以来,检测量和往年比总量上差不多,没有减少。而且在与被检测对象通过沟通取得信任后,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会把自己的实名告诉医生,90%以上都是没有障碍的。

NGO组织:“‘不愿意90%

但是也有不同的说法。

在武汉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一位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到下面去做项目,就遇到过一些人被实名制给吓跑了

所谓做项目,就是区疾控中心请我们皮防所下去给一些人做检查,比如说同性恋等高危人群。有些人初筛检查是阳性,我们就通知他来复诊,这时按要求他要实名,但有些人一听说实名,就不愿意再做检测了。

这位医务人员还透露,检测中,区疾控中心发现有些病人并不是武汉本地的,而他们也不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所在地检测,主要还是怕泄露自己的隐私。而据医务人员与这类异地检测者交流,他们比较普遍的心理是,选择陌生的地方做检查,在能够保证他的隐私的情况下,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实名的。

很显然,实名制还是让他们感觉到不安。这里面有很多误解的成分,但要打消他们的顾虑,需要做大量的说服工作。在武汉市皮肤病防治院,一位医护人员认为因实名制流失的病人并不多,关键还是说服。

武汉馨缘工作组,是南都记者在与中盖武汉N G O项目(中国国艾办与美国盖茨基金会的一个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联系后,对方推荐的一个C B O(社区基层小组)志愿者队伍。21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汉口铭新街一套简陋民居里的这个社区小组,该组负责人 老师与一帮志愿者正在讨论的焦点话题,也正是最近广西拟出台的艾滋病检测实名制。

如果初筛也实行实名制,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愿意来做检测?余老师和志愿者们态度鲜明,表示否定和怀疑。

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广西草案中还提及,接受检测者须在得知确诊结果30日内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告知配偶,30日后当地疾控机构将有权告知其配偶。这段时间我们争议的就是这两个问题。

为此,据馨缘工作组介绍,他们联合其他N G O组织设计了一份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就是上述两个问题,大意为:一、如果艾滋病检测将实行实名制,你愿不愿意接受?二、如果你确诊为阳性感染者,你将有义务在30天内告知你的伴侣,如果不告知疾控部门会强制告知,对此新规定你是否愿意接受?

此问卷通过他们掌握的同志网络、感染者网络等渠道发布后,到现在参与调查的差不多有5000多人,回答不愿意的占了90%多。

现实忧:个人隐私如何保密

对武汉去年起施行的实名制,馨缘工作组 老师了解的实情是,其实按疾控中心的要求,初筛也是要求实名的,你可以问一下,他们推出实名制后,到底有多少人愿意去他们那里检测?你再比较一下我们这里的检测量有多大?

蜗居于社区陋室的武汉馨缘工作组,成立于2000年,最初在武汉的同志社区做健康文化和心理辅导,2002年开始接触艾滋病做感染者关怀等,一直靠自筹资金和大量义工,2005年起承担一些国际N G O项目,在中盖来武汉后又成为其分支实施机构。目前该工作组有专职15人,志愿者70多人,是武汉一个颇有影响的CBO小组,每个月来这里做H IV初筛的约七八百人,主要集中在男同人群。

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在这个人群中找到更多的感染者,把他们找出来,让他们尽快接受治疗。同时对他们做心理辅导,将传播率降到最低。余老师介绍,馨缘对检测者只做初筛检查,一旦发现疑似阳性感染者,则建议对方到疾控中心做进一步确证。 我们一直都是匿名的,从来不要求实名。

余认为,尽管实名制要求医护人员对检测者信息保密,但在目前医患关系并不乐观的大环境下,仅凭一纸规定就想让检测者放心显然不切实际。而在现实接触中,检测者还可能面对各种私密考问,这就涉及到实名制后的个人隐私暴露。

譬如一些人到医院或疾控中心做检测,他会问你为什么来检查,跟男的还是跟女的,有多少性伴侣?从医学检测角度来说,他问你这些行为方式,因为可能会牵扯到后期的治疗。但这样你的个人隐私就暴露了。而且你也许仅仅是做个咨询做个初筛,但你都要提供所有的信息,万一这个工作人员保护不好,流出去了怎么办?所以我是不赞同初筛实名制的。

余认为,避免艾滋病人流失的问题,检测实名制或匿名制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个人隐私如何保密的问题。在我们这里,来馨缘工作组检测的全部都是匿名,但从没发生过病人流失的现象。

社区工作组:反对初筛实名,赞同确诊实名

我们做了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出现流失?经验是:尊重。余老师认为,真正从内心里尊重病人,没有任何歧视,是志愿者与医疗机构的最大不同。

中国目前医患关系缺少的就是尊重,为什么有些病人对医护人员不信任,却信任志愿者?就是因为我们给了他尊重感,在我们眼里,他不仅是个病人,更是一个生命。

余说,从去年起武汉要求实名制,但我们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要求他实名,我们只是做初筛,如果初筛阳性,我们就会跟他本人先讲清楚,你如果要做下一步确证,政府要求是实名的,然后由他自己决定,他决定好了再做,没有决定好就不做。余表示,他们不会给对方压力,只希望能给对方帮助,而最终对方都能接受。

对确诊检验实名制,余表示,这个我们与疾控中心的意见是一致的,如果你是阳性,国家规定要给你免费治疗的,你不能说匿名去治疗吧?那一年五六千块钱都不知道用到哪里去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确诊匿名就说不过去了。对疑似阳性感染者,你把这个讲透了,不带任何歧视、任何偏见,不把你道德观、伦理观都带进来的话,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往往一些机构的工作人员不是这样的。

现在大家讨论的是,连初筛前都要实名,那很多人就不会去做了。所以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初筛实名制我们坚决反对,但我们赞同确证实名制。余老师这样阐述他所代表的馨缘工作组的立场。

在实名制被民间广泛热议的最近,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同志、感染者聚集的网站和论坛里,发布供应艾滋病检测试纸的广告呈骤增趋势。厂商多以最近一些省份拟推的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为宣传背景,为个人隐私安全起见,建议大家采用新的艾滋病检测方法,如通过试纸进行简单、安全、准确的艾滋病检测

而这也正是 老师的忧心所在。这就是我们最担心的。其实感染者是完全可以治疗的,有的存活得相当好,这样的例子很多。如果到我们这里来检测,我们会给他做辅导,让他明白艾滋病并不像社会上说的那么可怕。如果实名制后他们都偷偷地买试纸,自己偷偷地去查,而试纸阳性并不代表感染,感染者也并不代表艾滋病,就是艾滋病也不一定会死。结果他试纸显示是阳性,没有任何人给他做辅导,他跳楼自杀了怎么办?本来是帮助他,结果是毁了一个生命。

余认为,实名制必然会引起诸如检测试纸热销之类的连锁反应,对厂家来说,他们当然很乐意,但这样很危险,反倒不利于国家对艾滋病的控制。

实名制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它因为这个病(艾滋病),解构了整个社会的性关系,并牵扯出了更多的问题:比如中国的文化、道德、伦理、价值观,包括医患关系等等。

余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改变社会的环境因素,消除偏见、歧视,把艾滋病正常化,不要给它贴标签。另外普及性教育,承认性的多元化,行为的多元化。把中国人历来喜欢藏起来的性和艾滋病的知识普及了,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恐是一种跃进

                                                   《中国青年报》  2012-2-14

中国疾控中心负责人近日表态赞同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以及关系人强制告知制度,连日来引发舆论巨大争议。广西、湖南两省都将拟法实施艾滋病检测实名制,而广东省疾控中心表示,近期并不会改变艾滋病匿名检测的做法。(《广州日报》213)

  艾滋病实名检测,支持者说将有利于艾滋病的防控,反对者则担心隐私的泄漏将导致严重的后果,中国艾滋病检测面临着知情和隐私的艰难选择。

  理论上能成立的事情在现实中未必可以软着陆。如果艾滋病检测不采取实名制,有可能同一个人用不同名字参加多次艾滋病检测,造成艾滋病疫情整体统计数据不准确,相关部门无法正确对疫情的整体形势进行研判和把握。匿名检测还可能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对病毒携带者跟踪治疗。但这些匿名检测的负面效应并不是一实名就可以消弭于无形的。

  我们要保护患者的隐私,也要保护更多的健康人;艾滋病防控需要患者的自愿配合,但也要将传染的危险度降到最低。检测实名制如何才能在现实中软着陆,至少需要具备两个重要基础。一是在病例管理中严格遵守隐私保护和非歧视原则。然而,近几年,多地都曝出感染者隐私被医务人员擅自外泄给亲属及工作单位,感染者背负极大精神压力,甚至背井离乡。一些感染者甚至被要求退学或被拒绝入职等,在个人信息经常一泄千里的今天,隐私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无疑是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最大障碍;二是要改善对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生存环境,而当前社会上对感染者的歧视仍广泛存在,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因此检测者往往不愿现身。

  在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争议面前,广东疾控中心坚持匿名检测,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由于担心隐私暴露,参与艾滋病初筛检测的人数将大幅减少。这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实名检测的隐忧:艾滋病患者人数的减少,对于卫生疾控部门而言,这将是一项巨大的成绩。至于患者人数的减少是防控得力还是被实名吓退的,在成绩面前,这些细节似乎不再重要。

  实名制当然并非洪水猛兽,但是在推行实名制的时候,一定得观照现实环境。如果仅仅是从理论上剖析,而无视现实的掣肘,那么实名的优势反而会成为劣势。事实上,类似问题并非只局限在艾滋病实名制的检测上,我们在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的时候,常常忽视现实障碍,只是从理论上放大它的可行性,结果一旦操作起来可行性便大打折扣。

  艾滋病实名检测自然有它理论上的优势,而艾滋病匿名检测更是立足现实障碍。到底该实名还是匿名,每一方都可以找到足够的理由去驳斥另一方,可是这种争论分明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争来争去还是一道无解的难题。与其凭空争论,倒不如在二者的交集中寻找更好的突破口。

  从上网实名到火车票实名制、从菜刀实名制到避孕药实名制,近来实名制被开发得颇为热闹,但就具体问题而言,并非所有的实名制都是民心所向,也并非所有实名制都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火车票实名制可以有效地防范黄牛党,但是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恐怕就是一种跃进。(陈方)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