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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2005年10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2005年10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文章来源:明德公法网 发布时间:200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