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情况
201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比2010年减少5件,下降幅度55.6%;受理4件,受案率100%。
(二)申请事项分类
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行政处罚1件,占25%;行政确认3件,占75%。
(三)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
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公安类1件,占25%;自然资源类3件,占75%。
(四)被申请人情况
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3件,占75%;县直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1件,占25%。
(五)审理情况
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结率100%。其中,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4件,占100%。
二、统计分析
2011年的行政复议工作呈现的特点及其原因:
1、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究其原因,一是全县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所提升,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二是行政诉讼尤其信访机制发挥了较大作用,大部分群众只愿意走信访渠道,部分行政争议也通过信访渠道经调解得到解决;三是县政府法制办加大了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其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行政争议的产生。
2、自然资源争议是引发行政争议的重要根源。究其原因,一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迅速增强;二是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价值逐年飙升,数量却逐年减少;三是自然资源的分配不合理,以往的分配制度不规范,自然资源的权属现状不明确,加上受利益驱使,群众之间易引发权属纠纷;四是权属争议双方对资源权属的争夺意愿强烈,不管行政机关作出何种裁决,总有一方当事人不满,进而引发行政争议。
3、维持作为审理结果稳居首位。究其原因,一是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所提高,案件质量相对较高;二是行政机关办案方式方法有所创新,作出处理决定前能积极与司法机关或法制部门沟通交流,得到司法机关或法制部门的工作指导,避免或减少违法办案、错误办案等情况的发生。
长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应诉案件情况
2011年全县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8件,比2010年14件增加4件,增长28.6%;其中,未经复议直接应诉18件,占总数100%,比上年11件增长63.6%;受理13件,受案率72.2%。
(二)应诉机关情况
2011年被告是县政府的8件,占总数的44.4%,比上年6件增长33.3%;县政府部门的8件,占总数的44.4%,比上年6件增长33.3%;乡镇政府的2件,占总数的11.1%,与上年持平。
(三)应诉事项情况
2011年公安类2件,占总数的11.1%;劳动和社会保障类1件,占总数的5.6%;土地类8件,占总数的44.4%,比上年2件增长300%;城市规划类2件,占总数的11.1%;房屋登记类4件,占总数的22.2%,比上年6件下降33.3%;质量技术监督类1件,占总数的5.6%。
(四)一审结案情况
2011年应诉案件一审驳回起诉的7件,占总数的38.9%;主动撤诉的5件,占总数的27.8%;判决违法的1件,占总数的5.6%;不予受理的5件,占总数的27.8%。
二、统计分析
2011年的行政应诉工作呈现的特点及其原因:
1、应诉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究其原因,一是法治宣传的效果开始显现,公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随着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行政管理覆盖面更广,行政执法活动增多,客观上导致了行政应诉案件数量的增加。
2、土地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究其原因,一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迅速增强;二是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价值逐年飙升,数量却逐年减少;三是自然资源的分配不合理,以往的分配制度不规范,自然资源的权属现状不明确。
3、未经复议直接应诉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究其原因,主要是行政复议工作扎实,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较高,当事人对复议结果较为满意,基本达到案结事了、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
4、维持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1年维持的案件12件(含判决维持、驳回起诉、不予受理),比上年6件增长100%。究其原因,一是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在不断提升,有效运用法律的手段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政府和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行政,避免了权力独断专行,权力运行腐败给党和国家、人民带来重大的损失。
长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文章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