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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学人

肖金明

教授、博士生导师

姓名:肖金明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学位:
法学博士
电邮:
 

肖金明教授,山东胶南人,1965年8月出生,法学博士。198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政治学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赴香港城市大学访学;200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2005年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山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宪政与政治文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青岛市、泰安市、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等。
肖金明教授的专业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近几年来承担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社会公正与政府责任》子课题以及《依法行政制度研究》、《行政执法过程研究》、《WTO与政府法制》、《论政治文明——政治学视野与宪法学逻辑的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法制化研究》、《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研究》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政党论》、《行政处罚专论》、《法治行政的逻辑》、《行政处罚制度研究》,主编《WTO与政府法制》、《行政许可要论》、《原则与制度——比较行政法的角度》等学术著作。《政党论》一书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政党政治的学术著作,《法治行政的逻辑》一书在学界产生了重大学术影响;在《文史哲》、《中国行政管理》、《法学家》、《政治与法律》、《法学》等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60余篇,数十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或转摘,十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人事部、司法部、山东省社科奖励;2002年获山东省首届十大青年法学家称号。
肖金明教授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宪政改革、法治政府理论、紧急状态法制等领域,并不断凝炼学术研究方向,已经形成以宪政、人权理论为基础、法治政府理论与实践为主要方向的学术研究领域,基于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紧急状态中政府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关系的基本主题,建构了“法治政府背景体系——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制度体系”的法治政府研究体系,并运用比较、社会调查与实证分析以及“理念——原则——制度”等研究方法,展开该领域的创新性研究。
在公法原理领域,完善和发展了关于行政权力关系的若干观点,特别是十余年前提出的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制衡关系的主张,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制衡理论与行政法制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实证研究结合起来,对行政法学基本理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紧急状态法制研究领域,提出非常法制的概念及非常法制体系构建设想;关于非常法制的理论分析、关于紧急状态法制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以及组织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紧急状态法》专家稿,引起国内同行和立法部门的广泛关注,并对紧急状态立法产生了积极影响;在行政法的基本层面上,建立了具有特色的法治政府研究领域和研究体系,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法治政府理论,提出通过建设有限政府、适度政府、统一政府、开放政府、信用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等构建法治政府的主张,首次提出了“法治政府背景体系——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制度体系”的分析模式,并进行了理论说明和实证分析,三个体系各自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性研究体现了法治政府研究的学术特色。